016《辞过》第六
本文可以视为《墨子经义释诂》的缩减版。由于儒者大幅度“校改”墨子书,并形成了认知惯性。导致我们需要处处辩论、论证其错误,导致《墨子经义释诂》篇幅太长。而且里面三分之二内容在作辩论。不便于阅读,也使不知就里的读者不知道为什么需要那么多辩论。所以顾如将《墨子经义释诂》以语句简说方式登载到这里。需要参考我们所作论证的读者,还是需要参考《墨子经义释诂》。
0078
《辞过》:子墨子曰:“古之民,未知为宫时,就陵阜而居,穴而处。下润湿伤民,故圣王作为宫室。 为宫室之法,曰高足以辟润湿,边足以圉风寒,上足以待雪霜雨露,宫墙之高,足以别男女之礼。谨此则止,费财劳力不加利者,不为也。
(注1):在墨家言说中,先圣王总是两个形象。一是发明家,一是执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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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过》:作为衣服带履,便於身,不以为辟怪也。故节於身,诲於民,是以天下之民可得而治,财用可得而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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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过》:其财不足以待凶饥,赈孤寡,故国贫而民难治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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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过》:圣人为衣服,适身体,和肌肤而足矣,非荣耳目而观愚民也……其为衣服,非为身体,皆为观好。是以其民淫僻而难治,其君奢侈而难谏也。
(注1):儒家以衣饰表身份。墨家是反对的。墨家的主张是不称行而顾行。与人们不能差得太远。为什么君奢侈难谏呢?原因也就在这里。一边用各种手段使其远离民众高高在上,一边要求他善于纳谏。岂不是目的与手段相背离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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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过》:夫以奢侈之君,御好淫僻之民,欲用无乱,不可得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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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过》:故圣人作诲男耕稼树艺,以为民食。其为食也,是以增气充虚、强体适腹而已矣。故其用财节,其自养俭,民富国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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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过》:富贵者奢侈,孤寡者冻馁,欲无乱,不可得也。
(注1):孟子批墨家主张会造成厩有白马而路有冻骨。是因为墨家并不主张养民,而认为王公大人们只要节用,百姓必然富裕。孟子则主张给百姓分田分粮。后荀子为儒家辩解说,只要君王把经济计划好,产出近乎无穷,不需要忧虑百姓疾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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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过》:其民饥寒并至,故为奸衺。多则刑罚深,刑罚深则国乱。
(注1):刑罚繁重,是因应民众多作恶。但刑罚繁重更加导致国内混乱。这不是解决的办法。而应该从源头去解决问题。民众多作恶是因为饥寒。民众饥寒是因为王公大人们消耗民财。所以要求王公大人们节用,才是解决社会动乱的根本。墨家不主张直接干涉经济,而主张解决那些迫使百姓不能自愿交易的原因。可以参考经下第30、第31条。与七患篇的逻辑是一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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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过》:凡回於天地之间,包於四海之内,天壤之情,阴阳之和,莫不有也。虽至圣不能更也。 (大意):异性相互需要,是天生如此,没有人能够改变。
(注1):此处虽然实指男女之情爱。但我们可以扩展运用。但凡是天生的,都不可能被更改。这也是符合墨家天志思想的。天为贵、天为知而已矣。人类怎么可能有能力更改天生而成的东西、性质呢?也因为如此,墨家只讲易其行,不讲易其性或者质。 (注2):荀子批墨家“一之于情悦”,而不能“一之于礼义”。今儒言墨者死板不苟言笑。是先对墨家非乐进行曲解,为儒家辩护。再进一步推理所得。实际是又扣了一顶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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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过》:真天壤之情,虽有先王,不能更也
(注1):此处虽然实指男女之情爱。但我们可以扩展运用。但凡是天生的,都不可能被更改。这也是符合墨家天志思想的。天为贵、天为知而已矣。人类怎么可能有能力更改天生而成的东西、性质呢?也因为如此,墨家只讲易其行,不讲易其性或者质。 (注2):荀子批墨家“一之于情悦”,而不能“一之于礼义”。今儒言墨者死板不苟言笑。是先对墨家非乐进行曲解,为儒家辩护。再进一步推理所得。实际是又扣了一顶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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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过》:虽上世至圣,必蓄私不以伤行,故民无怨。 (大意):蓄私要聪明一些。蓄私却不伤害所要达成的目的,那么就不会招致怨言。
(注1):墨家脩身,以外脩内。请参考脩身篇。 (注2):可参考经上:士损己益所为也。大取:不为己之可学也,其类在猎走。总的目的是合作取利。 (注3):大取曰:天下之利欢。儒者却反对人们“怀利以相接”。则只能用伪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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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过》:俭节则昌,淫佚则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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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过》:夫妇节而天地和;风雨节而五谷熟;衣服节而肌肤和。 (大意):做什么都要有节制。
(注1):此句提及了夫妇节。联系前文,夫妇节的含义是不可多夫多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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