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了前任3,个人觉得没有哭点。孟云和林佳的分开并不是一个不回头一个不挽留。试问流泪还不足以证明喜欢的话,那大概喜欢就太不真实了。最近跟朋友聊到喜欢这个敏感的词汇,我跟朋友说,喜欢还真是会让一个人变得脆弱。原来可以抗动的水桶硬是在喜欢的人面前拧不开瓶盖,原来可以忍受无数个独自的晚上,也在喜欢的人面前彻夜难眠。原来不喜欢的人,也会在喜欢的人面前挽上了胳膊。所以为什么还要喜欢呢。
我现在时常怀念十八岁之前的日子,当然不是为了废物般的青春,只因那时候还喜气洋洋的,似乎不了解有无能为力这码事儿。
王梓说是林佳把你变这么好的。真正的喜欢是会成长的,你的聪明把对方变得更好,然后你的愚笨把他交给了别人。然而,聪明和愚笨都是你的生命之一。一生要遇见很多人,有的人,遇见的不是时候,就是注定要错过。与其鱼死网破,不如平静地毁灭爱情,让自己清醒,给对方一条生路。
遇的早不如遇的巧。
林佳走的时候反复拉着行李箱想引起孟云的注意,其实离开是悄无声息的,真正的离开是平静的收拾好自己,顺便亲了一下你的脸颊,最后把门轻轻关上。大张旗鼓的离开都是试探。吵着嚷着说要离开的人,总是会在最后红着眼睛弯着腰把一地的玻璃碎片收拾好。
“在爱里变成强者的办法 是抛弃付出多少就想得到多少的焦虑之心 我因为爱过了 所以没关系 这就是从容”
想到之前看到一句,他说想回到我们最坦率的年纪,那个可以毫不犹豫说出我们和好吧的年纪。那个时候的我们好像把喜欢看作生命中需更重要的事情。
我不明白林佳吃芒果和孟云扮至尊宝的时候的心态。人们都是在长大以后把喜欢看作是一种情愫,我觉得不喜欢是突然爱上了自己过敏的芒果,不喜欢是扮上了后来她喜欢的孙悟空。然后爱情最后的呼啸,戛然而止。
比起来我还是更喜欢郑恺和女二。就像那种我更希望我们吵架的时候,想骂就骂个稀里哗啦,想说什么就大倒苦水,什么时候没情绪了就停止,然后给对方笑容满面说一句,:“你真行,老子还是喜欢你。”
个人是不推荐你们去电影院看这种无聊的国产lan剧。总是以悲剧收场。显然林佳不会被芒果呛死,孟云也不会就此别过至尊宝。转过头还是要生活,反而要生活的更好。
对于早已无感的喜欢 我还是想说一句 愿世界上所有的感情都没有金口难开 还能牵她的手的时候就握紧 还在没有喜欢其他人的时候就先好好喜欢她 还在能拥抱的时候就先别放开了。
过去的日子,或许败北,或许迷失自己,或许哪里也抵达不了,或许已失去一切,任凭怎么挣扎也只能徒呼奈何,或许只是徒然掬一把废墟灰烬,唯我一人蒙在鼓里,或许这里没有任何人把赌注下在我身上。无所谓。有一点是明确的至少我有值得等待有值得寻求的东西。总之岁月漫长,然而值得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