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文有剧透,慎看。
最近这书略火?我想去读它大概是从得知作者是老乡开始的。对,老乡,隔壁镇。
这书用了一天读完了,读完后悔了,看这么快是要做什么!看完了心里空落落的。所以我决定,冷却几天,再读它一遍。
大概因为作者是闽南人,我们生活是那么相近,所以读起来十分亲切。亲切到了我总觉得里面某个人是我认识的,他的那些经历我在哪里曾听过,我也不知道是否真的认识真的听过,只是觉得每个场景都像极了会被身边婆婆妈妈们拿来茶余饭后消遣的故事,但这些却又是我从来不肯深一点,深一点点去思考的故事。
对书中最深刻的只能是父亲和母亲,作者也正是把大量的笔墨用在这两个人身上。起初想写这篇文章,我想的是和作者父亲有那么某些地方相似的我的父亲和大伯,和作者母亲类似的我的母亲和隔壁大妈,但最终我不准备大篇幅地去讲述他们,我也能预料到如果那样,写出来的东西能达到怎样的平凡或者催人发吐。
一个黑狗达写了是故事是感人,一个我这般的小人物跟着写了,就是狗血了。
读这些故事的时候我没有想停下来的想法,任由我脑子去脑补那一个个的场面,比如作者所说的老房子,我脑子里的那座闽南传统的老房子几乎就这么展开着,哪里是偏房哪里是厢房哪面墙上可能挂着早些年代家家必备的蓑衣斗笠,哪里可能铺着一张可能很久不碰却依旧腥味满满的渔网……
那个当过海员的父亲,一定皮肤黝黑臂膀健壮吧,那个小孩子脾气的母亲夏天可能穿着一双邋里邋遢有点变色的塑料拖鞋吧,那个吹着海风长大的姐姐皮肤一定不会太白皙……
最感动我的就是这些很熟悉很熟悉的南方人用南方人的思维方式生活方式,过着平凡而又不平凡的小日子。
那个坚持要盖房子的母亲总会让我想起很小很小的时候妈妈常常碎碎念渴望能有一栋自己的房子,有了房子之后才觉得我们这个家在村子里是不会被人看不起的了。对于像我们这样的南方小镇,家的概念和在村庄里是否立足,从来都是建立在一栋房子之上的。有了一栋足够风光的房子,似乎就证明着这个家庭幸福美满。
那个被人指指点点的张美丽我几乎看到了人们对她的非议,就因为在小村庄里不守妇道被视为肮脏不检点的,爱情不可能凌驾在规矩之上,婚前性行为,再怎么相爱都是错的,是不可原谅的,是丢了祖宗的脸了的,所以即使是做善事也不那么被人接受,而一头撞死在祠堂门口大概也是作为一个南方人最隆重地用生命发誓的自证了。
南方人的生活方式很大的组成部分就是神明。
我曾尝试把作者在书中提及的所有神明的名称用闽南语念了一遍,就是那么亲切,像身边的某位朋友的名字一样。但我又想起曾经有个说法是,中国人其实是没有信仰的,大意是中国人可以同时是道教和佛教的信徒,还能顺便崇拜祖先,信仰多了就等同于没有信仰了。可能是这样的吧,但是作为南方人我很习惯这样的生活方式,很多鬼神的概念说也说不清楚,或者说这种事情向来信则灵,关于这个问题我们自出生以来就没有选择权,因为家族世代如此我们只能追随。若是我,则一点都不排斥,甚至我也是真诚的信徒之一。
这是南方人的生活方式,比如农历每月初一十五要做一些祭拜,初二十六又是另外一种祭拜。说是有烧香有保佑,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但我们这个家确实从不少困境中走了出来,像作者家一样,我的母亲也会去庙宇,不是质问而是叩谢神明让我们度过难关。是吧,这是一种感恩吧,不管对象是什么样的存在或者说是否真的存在,这样的生活方式确确实实让我和很多南方孩子一样从小就懂得要感恩。
而从同这些人的相处中我也在不断不断地认识作者这个人。
因为那样一个偏瘫的家他确实得成熟起来,高二的时候就被当做一家之主在必要的时候需要做一些不算小的决定,而我高二的时候在做什么,大概是在学校打排球赛输了,一通电话给老妈哭诉那个裁判有多不公吧。
不知道是家庭的原因让他早熟,还是他骨子里本来就有一种很懂得把握分寸的天赋,我总觉得作者有好多好多次几乎要被“带坏”了。比如那个富家子弟骄傲的香港啊小,比如那个雄心壮志却也眼高手低的文展,比如那个只懂仰望星空不知脚踏实地的厚朴,他们几乎可以影响黑狗达未来的路,但他总能在将要被影响的前夕,勒住自己的马蹄。这让觉得他未来成绩不凡是必然,人贵自律,黑狗达的成功大概是必然。
但在厚朴一章里我也质疑了一下黑狗达,他明知这样务虚的厚朴需要什么需要改变什么,但是却从未开口提醒过厚朴,甚至在他觉得厚朴的父亲不能帮到厚朴的情况下,也不愿意对这个朋友开口一句劝。是,这不是他的义务,没做到这些也没人可以怪他,但是我总会觉得少了点人情味。
可能,这样的性格也是黑狗达比身边人成功的一个条件。
喜欢这本书,但不是这本书的全部,我喜欢的大概就是作者身边的这些平凡的小人物们,而关于书中很多不是很喜欢的,我将之定义为无病呻吟的篇章,我几乎忽略。
因为它的好比它的不好要多得多得多。
献上《皮囊》一书后记
三十岁生日那天,我恰好在伦敦。规划的行程,是去大英博物馆打发一整天。
大英博物馆的主展厅不定期会有展览,那一天的展览名叫“living and dying”:长长的展台,铺满了各种药丸和医疗器械,每一列都隶属于最下面标注出的一个个主人公——这里陈列着已逝去的人们自认为生命最美好、最痛苦时刻的照片,以及,他最后时刻的面容。
看着这一张张面孔,我突然想起重病八年、已经离世的父亲,他恰是在三十岁那年有了我这个儿子的。
我当时来来回回地阅读这展览上的每张照片,每段人生,忍不住揣想,当时的父亲应该也和三十岁的我一样,已经度过了人生的懵懂期。世界已经帮他剔除掉天真的虚妄,岁月也悄悄开始把他的脸捏出折痕,当时的他应该已经和真实的世界迎面撞上。他是否已经找到办法和自己身上的欲望讲和?他如何理解这个朝他的人生扑面而来的新生命?后来的命运如何潜伏在父亲周围,然后一点点把他最终捕获……
我才发觉,我其实不认识父亲,即使我们是彼此生命中最重要的部分。严格来说,我只是知道他的人生,只是知道他作为父亲这一角色在我的生活中参与的故事,我没有真正地看见并理解他。
而认识到这一点,让我异常难受。
我常对朋友说,理解是对他人最大的善举。当你坐在一个人面前,听他开口说话,看得到各种复杂、精密的境况和命运,如何最终雕刻出这样的性格、思想、做法、长相,这才是理解。而有了这样的眼睛,你才算真正“看见”那个人,也才会发觉,这世界最美的风景,是一个个活出各自模样和体系的人。
显然,我没能“看见”我的父亲,也已经来不及这样去看父亲了,他已从我的生活中退场。我开始担心,自己会以这样的方式,错过更多的人。这惶恐,犹如一种根本的意识,就这么植入了内心。
从伦敦回来的一个月后,我试图以仅有的记忆建构一篇文章,尽可能地去寻找父亲,抵达父亲,看见父亲——便是《残疾》。这是挽留,告别,也是对内心惶恐的交代。
也是从那篇文章开始,生发出一种紧迫感:我应该看见更多的人。这是对路过生命的所有人最好的尊重,这也是和时间抗衡、试图挽留住每个人唯一可行的努力。还是理解自己最好的方式——路过我们生命的每个人,都参与了我们,并最终构成了我们本身。
也从那时候开始,写这本书,就不仅仅是“自己想要做的一件事”了,而是“必须做的事情”了——我在那时候才恍惚明白写作的意义——写作不仅仅是种技能,是表达,而更是让自己和他人“看见”更多人、看见“世界”的更多可能、让每个人的人生体验尽可能完整的路径。
这样的认识下,写作注定是艰难的。
在正式从事媒体工作之前,我是个文学青年,之所以做媒体,最初的原因是为了养活自己,同时暗自怀抱着的目标是:以现实的复杂锻炼自我的笔力,然后回归文学。在做媒体的这十一年,我写了二百六七十万字的报道,这让我明白,媒体写作另外有复杂宽广的空间,也让我自以为已经积累了足够的笔力,可以面对自我,面对我在乎的一切人。
然而当我真正动笔时,才发觉,这无疑像一个医生,最终把手术刀划向自己。写别人时,可以模拟对象的痛感,但最终不用承担。而在写这本书时,每一笔每一刀的痛楚,都可以通过我敲打的一个字句,直接、完整地传达到我的内心。直到那一刻我才明白,或许这才是写作真正的感觉。也才理解,为什么许多作家的第一本都是从自己和自己在乎的部分写起:或许只有当一个写作者,彻彻底底地解剖过自我一次,他书写起其他每个肉体,才会足够的尊敬和理解。
在写这本书的时候,有一些文章就像是从自己的骨头里抠出来的。那些因为太过在乎、太过珍贵,而被自己刻在骨头里的故事,最终通过文字,一点点重新被“拓”出来,呈现出当时的样子和感受。我是在写《母亲的房子》的时候,才真正看见并理解,母亲那永远说不出口的爱情;在写《皮囊》时,才明白阿太试图留给我的最好的遗产;写《我的神明朋友》时,才知道人是需要如何的帮助才能让自己从情感的巨大冲击中逃脱……这次的写作让我最终尽可能地“看见”我想珍惜的人,也让我清晰地看到,藏在人生里的,那些我们始终要回答的问题。
人各有异,这是一种幸运:一个个风格迥异的人,构成了我们所能体会到的丰富的世界。但人本质上又那么一致,这也是一种幸运:如果有心,便能通过这共通的部分,最终看见彼此,映照出彼此,温暖彼此。
这是我认为的“写作的终极意义”,这是我认为的“阅读的终极意义”。我因此多么希望,这本书能帮助或提醒读者,“看见”自己,“看见”更多人。
以这本书献给已经离世的父亲、阿太,献给陪伴着我的母亲、妻子、姐姐和女儿。
我爱你们,而且我知道,你们也那么爱我。
蔡崇达
201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