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使灵魂安宁,一个人每天至少该做两件他不喜欢的事。
*我不想过去,唯一重要的是永恒的现在。
*作家更关心知悉人性,而非判断人性。
*他一心一意,追求理想,为了实现它,不惜牺牲自己—至于这一点,很多人都能做到---甚至牺牲别人。他心存幻想。斯特里克兰是一个很可恶的人,但我认为,他依然伟大。
*我觉得,有些人,并未生在他们的理想之所,机缘将他们偶然抛入某种环境,他们却始终对心中的故土满怀乡愁;这故乡在哪里,他们并不知道。在他们的出生地,他们是异乡人。从童年时期就熟悉的林荫小巷,或者曾经玩耍过的拥挤街道,只不过是人生路途中的驿站。他们仿佛身处异地,举目无亲,孤身一人。
故事里主人公斯特里克兰在事业安稳,家庭美满的中年时期突然失踪,他的妻子托作者找他,从而开始这一系列的故事。
斯特里克兰在四十岁的时候,做出了一个十四岁少年会做出的事—离开稳定的生活(有妻子和两个将近成年的孩子)去追寻自己的绘画理想。在此过程中经历常人所不能承受的困难,但绝不放弃。
而最后他得到的结局是,惨死在一个无人知晓的小山村,但是留下来一幅空前绝后的壁画。
据说这本书的书名是毛姆从一个读者的书评中得到的(该评价为:不要只顾看天上的月亮,也要看脚下的六便士。)
推荐理由:
故事的可读性非常强,第一遍读它的时候,一整个下午,外面的世界都仿佛与我无关,手里的书仿佛才是我的世界。为了写这篇读书分享,看着以前的读书笔记,总觉得不是很过瘾,又把书翻出来读了一遍,由此,它的可读性可见一斑。
就像毛姆写的,他认为作家是故事的讲述者,他在主观上并没有多加判断,所以这本书你可以按照自己的三观来作理解,个人认为这是非常爽的一件事情。斯特里克兰特质十分复杂,他是抛妻弃子的人,也是精神强大的人,是懦夫,也是艺术家。他做了所有人不敢做的事情,是主流社会的背叛者。但是在他心里,那又如何。绘画是他最重要的事情,那其他的一切就没有那么重要了。希望读完这本书,大家可以重新审视自己究竟想要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人,并且真的成为这样的人。ヾ(°∇°)ノ゙
PS:我个人的观点会在之后写出来,希望跟大家讨论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