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号那天下午,我跟立案庭的法官到乡下对一起生命权纠纷案件进行司法确认 。一方当事人是一个三十出头的女人,带着个八岁左右的男孩子 ,女人身后还跟了四五个男人,其中有她的公公,她老公的大哥和表哥。另一方当事人是一家公司的委托人和一个包工头。
女人的老公被包工头雇佣参与了那家公司承包的一个在某座山里的工程项目,不幸的是,在某一天凌晨12点的时候,男人已经完成当天的工作,开着自己的泥头车返程了。才开出去没多久,男人看到路边有个人在方便,为了躲开那人,便向右打了一下方向盘,然后踩了刹车,车停了不过一两秒的时间,就直接翻落到旁边高80余米的山谷去了。毫无疑问,男人在这起事件中当场死亡,车也损坏得不成样子了。
死者家属和公司、包工头先是到当地司法所申请调解,行成一份赔偿协议之后再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法官看了协议书之后,对其中一点有些不满,但又无能为力。我们不知道他们家属是怎么商量的,死者的80万赔偿款要全部打到其父亲的账户。对戏,我们都感到非常不合理,法官反复训问了死者妻子的意见,女人表示,对此没有任何意见,于是法官也不便多说了。
我们刚到时,女人和家属已经等在那里了,我没有从女人脸上看出任何的情绪,她和死者的其他家属也没有站在一起,就连中间他们在商量事情时女人也没能插上嘴,而是带着孩子默默地站在一旁,仿佛在这件事中,她就是一个局外人。而那个男孩,在一旁跳来跳去,时不时问女人要手机玩,仿佛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从现场的情况来看,我们猜测女人在这件事情中并没有发言权,可能就连她本该得到的那部分赔偿款到最后都不一定能到她手中,或许那笔赔偿款会被死者的兄弟分了去也不一定。当然,这只是我们的猜测罢了,既然女人对这样的协议没有任何意见,我们作为外人,也不便说太多钱,只希望她接下来的日子能顺顺利利、平平安安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