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写在前面:时隔128天重拾简书,这段时间状态处在了低谷期,文章产量很少,其中一言难尽,依旧在慢慢恢复。重新出发,我是安宁,我在路上。]
我在写《梦一回繁花依旧》的时候说过,很久之前喜欢一个男生,最后偏执高傲太多,我们终究没有在一起。可是为了一个承诺,满世界追逐日出,可我至今不知道他的世界是怎样的。很久以后我突然发觉,我不是为了谁去追逐日出,而是为了我自己。
我一直说,每个人都在奋力的活着。为了去看idol的演唱会,为了一直碎碎念的海底捞,或者是为了你不敢踏出的每一步。从不会做饭到后来的得心应手,在这个不可逆的过程里,从根本不能习惯离别到最后的平静,你只需要向着自己坚持的世界观走到最后就好了。这世界本就光怪陆离,自有人在终点等你。
至此,城市与城市,人群与洲际的距离,都不再是距离,是盛得满满的心意。因为,想见你不远万里,我不是去见你,就是在去见你的路上。从眉梢晕染到眼底,漾成嘴角的笑,像萤火虫的灵魂钻进脑子里的念头。最后呀,变成小心翼翼挂在墙上的画报,钱包里的你的证件照。
曾经想要写100篇文章,每次却发现越写越难,沮丧,想放弃,自我质疑,可是又忽然某个时刻迸发灵感。没有谁能始终清醒,没有谁始终能找到方向,为了心中的一个执念,我们又多坚持了一会。
你是不是也和我一样褪去外皮不为人知,光下侃侃暗里自病。你是不是也和我一样痴于远人倦怠掌心,山前未见山后不逢。你喜欢卢思浩写的书吗?你喜欢易烊千玺吗?你喜欢sum41乐队吗?那你喜欢民谣吗?算了你说什么我都喜欢你。 因为不远万里想去见你。
我想要去一次清迈,想要去一次卢思浩的签售会,想要去一次奈良看鹿,想要去一次云南丽江,想要去看一场易烊千玺的演唱会,想要做的事情还有很多,我想只要一直在路上,应该没有什么是做不到的,那么就继续向前走吧。
当然,我最想去的还是卢思浩的签售会。因为他说:我们在故事里把酒言欢,所以见面就是久别重逢。很长一段时间我都感动于这种力量,一种与亲情,爱情和友情不同的力量。日子的每一行,我们忙碌着各自的忙,然后在他的场,替换上读者的行囊。
所有告别里,我最喜欢明天见;所有祝愿里,我最希望你平平安安,如愿以偿。好好的,我们说好了明天见,一定要明天见。
我不是去见你,就是在去见你的路上。
读书旅行,写字听歌,所有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