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走在前面,窄窄的肩膀微微削下去,两块蝴蝶骨浅浅地浮出来。M号的T恤在他身上还是空空荡荡。七分裤和球鞋之间,踝骨清晰地向外凸出来。那天在商场,他让我猜他穿几号。我想大概是M号,以肩宽算的话。虽然以身形来看,他穿S号足矣。我抄起手边的一件Tee,在他胸前比了一下,果然。
那天是开心的,虽然他已经失眠十来天,周末跟人出去短途玩了一趟,也是疲惫不堪,急需补眠的样子。我电话给他,说我不想回家,也不知可以去哪里,在离他住处一站路的商场。听完电话,他叫我等他。一起吃冰淇淋的时候,他说起家里有一面快递纸箱堆出来的墙,我说我住的地方也有,他伸出右掌说,来,击掌。我抬头看了一眼说,才不要。然后在他用小勺子舀滑溜溜的芒果块的时候,用我的勺子帮他拨了过去。细微的,点滴的,轻盈的,都是淡粉色的少女恋爱心。
而这一次,我跟他相隔不过一米的距离之间,空气仿佛是密不透风的,呼吸一次都要费好大力气。前一天,他说,就这样吧,让我一个人待着吧。我说,嗯,你想一个人待着就一个人待着吧。
也不记得到底讲了些什么,大概都是我在讲,讲我的困惑,和不知所措。而他频频回头看我,眼睛里全是欲言又止,还有惊慌。一言不发。这样的眼神,真是太伤人了。我心里翻来覆去就只有这一句。生平第一次,喜欢一个人变成对方这样的负担,要让他如此避之不及,欲言又止。
他生得白。踝骨处的皮肤也白。那天一左一右那两颗半圆的,小小的踝骨,在多云天晦暗不明的日光里,戳得我眼睛涩涩地疼。
就这样吧。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