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球化步伐越来越快的今天,国际贸易也日益普遍。从宏观角度,我们首先需要知道的是,我国是一个严格的外汇管制的国家,不管是机构还是个人,凡事与外汇相关的都需要受到外汇管理局的监管。目前每人每年的购汇金额不可超过5万美元,机构的外汇收支需符合规定并向外管局进行备案,接受时候监督和检查。
在实务中,要快速了解一笔国际贸易,主要要看以下三要素:该笔交易的贸易方式、价格条款和结算方式。
(一)贸易方式
我国目前主要的国际贸易方式有五种:
①一般贸易进口:货物通过海关报关后进入中国国境,并在国内销售(需交纳关税和增值税);
②一般贸易出口:货物通过海关离开中国国境(出口一般不含税并且国家为鼓励企业出口,企业在国内已交的增值税部分可申请出口退税);
③转口贸易:从第三国买进货物,未通过中国海关就直接销往另一个国家(无关税、增值税,比如从澳洲买入直接运送至韩国);
④进料加工:中国企业从海外购入原材料,在国内加工后产成品出口至国外销售,则原材料入关时无需交税(即保税),但如若后期直接在国内销售,则需补交相应的关税和增值税。
⑤来料加工:国外企业委托中国企业生产并提供相关原材料,产生品最终全部出口,国内企业只收取加工费,则原材料入关时保税。
(二)价格条款
国际贸易的合同中经常会出现的国际贸易术语分别是FOB、CFR和CIF,这三个词看似很高大上,但其实理解了其表达的意思就很简单。
①FOB(Free on Board):起运港交货+货物成本
即该货物是在起运港(卖方港口)交货,且该价格仅包含货物本身的成本,运费和保险均由买方自行办理。
②CFR(Cost and Freight):目的港交货+货物成本+运费
即该货物是在目的港(买方港口)交货,且该价格包含货物的成本和运费,卖方帮买方办理并垫付运费,但保险由买方自行办理。
③CIF(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目的港交货+货物成本+运费+保险
即该货物是在目的港(买方港口)交货,且运费和保险费均先由卖方办理并垫付,因此该价格中除货物成本外,还包含运费和保险费。通常保单由卖方办完后会直接背书转让给买方,若在运输途中发生意外买方可自行联系保险公司进行赔付。
这三个术语表示的价格条款不同,但三者相同的一点是,卖方将货物运上船后,货物的风险责任即转移给买方。
(三)结算方式
①T/T(Telegraph Transfer)电汇
电汇又分为前T/T(预付款)和后T/T。预付款通常需在外管局核定的额度内或经其批准,并在一定时间内发货(通常6个月内),若未发货则款项需退回。正常情况下,在进出口报关后3个月需进行收付汇,若超过时间则需向外管局申请延期。
②D/P(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付款赎单
卖方在货物发运后,将货权凭证(提货单)及其他资料交给银行,买方向银行支付货款后才能拿到货权凭证提取货物。付款赎单还分为即期和远期,远期的付款赎单的本质是承兑赎单。
③D/A(Documents Against Acceptance)承兑赎单:
基本和付款赎单相同,唯一不同的是,买方向银行保证在一定期限后付款,银行即将货权凭证交于买方,有点类似于国内的商业承兑汇票(仅凭企业的信用保证)。
④L/C(Letter of Credit)信用证:
信用证是目前国际贸易当中最主流和最常用的一种结算方式,是因为其通过第三方的介入保证了交易能够顺利进行。大致可以分为三步:
首先,买方委托银行向对方的银行发出一封电文(即信用证),卖方银行接收后通知卖方;
然后,在卖方发出货后,在规定期限内按信用证要求向银行提交相关的单据文件:如提单、发票、装箱单、检验检疫证明、原产地证明等;
最后,银行在收到上述单据文件并审核无误后,保证在规定期限内将货款支付给卖方(即使买方为按期付款,银行也会保证无条件支付)。
在国际贸易中最大的风险应该就是坏账风险,发出货后收不到款,即使是信用证和D/P也还是有可能会出现这样的问题,在出口金额非常大时,可以考虑向“中信保”投保。
中信保,全称是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是一家政策性的保险公司,专门为中国出口商出口货物无法收回款项提供保险,包括买方破产或无力偿付、拖欠、开证行破产等情形。一般会有20%左右的免赔额,并且只对原产于中国、起运港为中国的货物承保,不包含关联企业之间的应收款项。
这些关于国际贸易的知识点,在之前大学的课程里其实都有学过,但是没有很好地整理和消化早就都还给老师了。所以现在在每节课后会做听课笔记,就是为了能够更好的加深印象。即使在工作中关于国际贸易方面的内容还并用不太到,但是书到用时方恨少,专业的深度和广度都是极为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