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诗词共赏:《赠汪伦》

《赠汪伦》是一首脍炙人口的一首留别诗。李白字太白,号青莲居士,又号“谪仙人”。为什么字太白呢?这里还有一个故事。李白诞生的时候,他母亲梦见太白星,因而取其字为太白。李白是唐代伟大的浪漫主义诗人,被后人誉为“诗仙”,与杜甫并称为“李杜”,为了与另两位诗人李商隐与杜牧即“小李杜”区别,杜甫与李白又合称“大李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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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唐朝可以称作“大侠”的诗人,如果李白做第二位,那还真没人敢做第一。李白出生在安西都护府之碎叶城(今吉尔吉斯斯坦境内),约五岁时随父迁居绵州彰明县(今四川江油)之青莲乡。祖籍为今甘肃省天水市秦安县。所以,李白也常把四川称为自己的故乡。李白从小就好剑术,喜任侠。李白18时起,就在江油师从赵蕤读书习剑,二十四岁“仗剑去国,辞亲远游”,怀着满腔热情踏上了报国之路。

李白自此一去,便开始了他游山玩水的一生,结交天下的一生,同样是波澜壮阔的一生,也是他怀才不遇,报国无门的一生。

他一路顺江而下,经成都,过江陵,到金陵,一路上他是游山玩水,意气风发,到处结交,玩的是不亦乐乎,也留下了一路的诗词歌赋。他才想起自己是干啥来了,不是报效国家来了吗?他即刻把一路上的诗词整理出来拜会地方官吏和社会名流,想让他们推荐自己在皇帝的封禅大典去观礼 。

谁知道,他“十谒朱门九不开”,根本没人理他。为啥?大家都忙着准备大典,推荐自己的子弟呢。在金陵城上望着滔滔江水发了几天呆后,李白又踏上了快乐玩耍和拜谒之路,但仕途还是遥遥无期。这期间,为了迎合唐玄宗的喜好,他还专门写了《明堂赋》、《大猎赋》等作品以博得皇帝的赏识。结果,还是没有结果。

一直到他42岁,元丹丘才成功地将他推荐给了玉真公主。李白在这年秋天奉诏入京。唐玄宗虽然非常欣赏他的才华,命他待诏翰林;最后也只把他当作了自己的御用文人而已。李白发现自己根本没任何机会施展自己的才华。此后,他与贺知章等放纵形骸,最终后搞得被玄宗赐金放还。

之后李白寄情山水,还出家做过道士,但一腔报国之情仍未减退。后来他以报效国家的理想,满腔热血地投靠永王麾下,谁知最后永王被讨伐,李白入狱,不久之后,李白被流放。流放途中,李白经过巫山,朝廷大赦,李白重获自由,三年后,李白在贫病交加中去世。

这首《赠汪伦》是在天宝年间(大概755年)所作。当时,汪伦写信邀请,来家里做客,信上说:“先生好游乎?此处有十里桃花。先生好饮乎?此处有万家酒店。”李白素好饮酒,又闻有如此美景,欣然而至。汪伦盛情款待,搬出用桃花潭水酿成的美酒与李白同饮,并笑着告诉李白:“桃花者,十里外潭水名也,并无十里桃花。万家者,开酒店的主人姓万,并非有万家酒店。”李白听后不以为被愚弄,反而被汪伦的盛情所感动。适逢春风桃李花开日,群山无处不飞红,加之潭水深碧,清澈晶莹,翠峦倒映。两个人在这样的美景之前,估计天天豪饮,醉的不亦乐乎。

汪伦和李白每日以美酒相待,别时送名马八匹、官锦十缎。李白在东园古渡乘舟欲往万村,登旱路去庐山,汪伦拍手踏脚,歌唱民间的《踏歌》相送,并又挑来两坛酒赠于李白。李白深深感激汪伦的盛意,作《赠汪伦》诗一首:

李白乘舟将欲行,忽闻岸上踏歌声。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

“李白乘舟将欲行,忽闻岸上踏歌声”这两句是叙事,描写的是送别的场面。诗中的“乘舟”表明是走的水路,“将欲行”表明是在轻舟待发之时。说明李白已经登船准备出发了。忽然听到岸上传来拍手踏脚的《踏歌》声。这出乎李白的意料,所以说“忽闻”。汪伦的到来,确实是不期而至的;估计是昨晚和李白一起喝大了,李白没有想到汪伦还会来到这里相送。这句诗虽说得比较含蓄——只闻其声,不见其人,但人已呼之欲出。这里没有直接写汪伦,只闻其声,人未到而声先闻。这样的送别,侧面表现出李白和汪伦这两位朋友同是不拘俗礼、快乐自由的人。

诗的后半是抒情。第三句遥接起句,进一步说明放船地点在桃花潭。“深千尺”,虽然说的是桃花潭水深的特点,但不是说潭的深度有上千尺,而是说的是即使桃花潭水有上千尺深,这样就为下句抒情做好了铺垫,又为结句预伏一笔。意思是看到桃花潭水是那样深湛,更触动了离人的情怀,更难忘汪伦的深情厚意,水深和情深自然地联系起来。最后一句“不及汪伦送我情”,以比物手法形象性地表达了真挚纯洁的深情。即使潭水已“深千尺”,也比不上汪伦邀请和送别李白的深情厚谊。这里妙就妙在“不及”二字,好就好在不用比喻而采用比物手法,变无形的情谊为生动的形象,空灵而有余味,自然而又情真。诗人很感动,所以用“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两行诗来极力赞美汪伦对诗人的敬佩和喜爱,也表达了李白对汪伦的深厚情谊。

中国诗的传统主张含蓄蕴藉,这首诗写得非常直白。宋代诗论家严羽曾提出作诗四忌:“语忌直,意忌浅。脉忌露,味忌短。”清人施补华也说诗“忌直贵曲”。然而,李白《赠汪伦》的表现特点是:坦率,直露,绝少含蓄。其“语直”,其“脉露”,而“意”不浅,味更浓。古人写诗,一般忌讳在诗中直呼姓名,以为无味。而《赠汪伦》从诗人直呼自己的姓名开始,又以称呼对方的名字作结,反而显得真率,亲切而洒脱,很有情味。

我们从这首诗中还能体会出多少李白的风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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