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一部剧,顺便瞄了一眼评论,顿时看到好多千奇百怪的观感,有好多想法让我感觉特别好笑甚至不禁替原创者扼腕。当然也会有个别可以入眼的相对有思考价值的言论。面对一些特别毫无逻辑,作为年轻气盛的我,特别想去撕一下,却发现似乎无从下手。疯狗逻辑的人真的不少,然而,若想让他理解你撕的用意,是不是必须趴下身子去咬呢,想必,用人的传递方式,疯狗逻辑是完全get不到的吧。便只好收起评论不再理会。
我曾一度认为,一本书,一部剧,一个作品,很多时候,它若足够好,足够有价值,那么便肯定会让观者受益匪浅。有时,甚至觉得一个作品一件事可以改变一个人的三观。然而,事实却是,一部作品,它所向外界传达的东西很多时候是取决于观者本身的思维能力所承载的容量的。观者原来什么思想,什么三观,就算是把圣经全读完,其呈现出来的东西也不过都是建立在原有思想基础上的,没什么可惊艳之处。不同的人读完相同的东西,得到的却永远千差万别,跟那一本书,一个作品根本没什么关系,完全拯救不了也改变不了多少曾十几年,几十年所根深蒂固的思想。甚至,作者所赋予其本身价值越高的作品,越是仅仅有一小部分人能够领略到其原创的初衷价值。当然,一个厉害的观者所承载的思维容量也完全不会局限于创造者所提供的思维价值的。也许,一个只是单纯娱乐的童话故事会让拥有大思维容量的人营造一个世界的思维价值。所以,很多时候,一部作品的价值所在并不取决于它本身的最初的创作价值,而是让观者的高低不同来决定的。
而一个人,他如同一本书,其所拥有的价值,很多时候却也是取决于读他的人,而不同的人读,读出了不同的味道。然而,人生在世,能碰到几个人去读你。那么,请不要试图把自己营造成一本易懂,试图吸引普遍的人去想读的书。往往吸引来的通常都是些真正普普通通无法真正解读你的实际价值的娱乐精神性强的人。去把自己打造成具有自己特点的,看起来不那么易懂甚至有些晦涩的书吧,或许,吸引来的才会是那些可以真正解读你更大价值的人。无论朋友也好,恋人也罢。
而这世上一个人,一本书,一部剧,一个作品,不过都是摆在众人面前的哈姆雷特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