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3月15日 星期四 多云
大多数喜欢写作的人,都缘于对文字的热爱。我就是名副其实的一个。
中国的汉字之所以成为世界之首,主要在于它风格的多样化。流畅飘逸的行书,端庄劲挺的楷书,古朴大气的隶书,独一无二的呈现出它的艺术魅力。
最初看到镌刻在石碑上的这些文字,是在我家南山村邵湾山脚下的路边,还有茶场东面的院墙外(也叫林业队)。当时,我九岁左右。邵湾是块风水宝地,除了朱庵岭,半山腰有座清代兵部尚书徐用仪的坟墓。曾经是远近乡邻春游必到的地方。
这些大多数长方体的石碑,有的拦腰断裂,有的裂了一条细小的缝,还有的缺了个角,零散在路边。我不知道它们从哪里来,是从遭了破坏的朱庵岭和尚书坟那里,还是大肆开垦山林,平整土地时,从刨挖的老坟边移来?我不得而知。
它们坦露在日光下,经过雨水洗刷,显得干干净净。蓝天白云,绿树野花,仿佛赋予了它们生命,那些规整排列的字,是它们的语言。平日里,它们像一个静默又资深的老人,等着后辈们去问候。
我和伙伴们常常穿梭其中,用学校里刚学到的字,逐一辨认。碑上大多数是繁体字,除了认得几个简单的,其他的字,连读高年级的同伴也不会读。更不要说其中的含义了。
我喜欢这些文字,折下树枝,在地上模仿它们的形体,一撇一捺乐在其中。
没过多久,我在父亲订阅的期刊上,察觉了文字除了可以欣赏它的形体美,还能在组合中,感受它的奇妙。只认得一半字的我,读出了期刊文中的快乐和忧伤。
此后,我一发不可收拾。三年级,新书刚发下来,我就把语文书全读完。第一次,写作文,我拿到全班的最高分。老师说虽然我和同学们一样,没有交待清楚时间和地点,但我会运用词语,把刚学的成语写进了作文。
一日去叔公家,我看到了一本外国的儿童读物《绿野仙踪》。于是,我坐在他家的门槛上,从上午读到黄昏,午饭也没吃。这个奇幻冒险的童话故事,让我仿佛吃了一顿美味的大餐,回味无穷。
读五年级的时候,我的班主任姓周教语文的。估计是爱看书的缘故,他戴了一副厚厚的近视眼。刚开学,他让我们写一篇作文,暑假里最有趣的事。我写和伙伴们捉迷藏,自己误入了草垛里的鸡窝,踩碎了鸡蛋,大腿被母鸡啄破了皮的作文,老师给了我满分。
大概是我的作文不错,我深得周老师的喜欢,经常光顾他的办公室。看到他有藏书,课余就借阅《少年文艺》,假期里读四大名著,后来又把目光延伸到他书柜里的外国文学,一直到中学。文字打开了我的眼界,让我领略到了一个广阔的世界。
读初一那年,我和同学惠在灯下做功课。她爷爷问我们的理想是什么,惠说长大想当老师,而我在图书馆先后读了《徐霞客游记》三毛的《撒哈拉的故事》。那一刻,我想也沒想,脱口而出想当个漫游作家。老人对惠点点头,朝我嘿嘿笑了。这个满腹经纶的老人,对我这个有点不切实际的职业理想,并不妄加评论,一笑而过。
时光荏苒,惠成了一名高中教师。我去工厂上了班,人生的第一步首先是养活自己。少年的豪情,吹散在四季的风里。背起行囊,丈量土地,成了一个魂牵萦绕的梦。
二十二岁那年,妹妹的突然离世,让我在撕心裂肺的痛苦中不能自拔。我彻夜难眠,为了戒掉逐渐依赖的安眠药,我读卡耐基的《人性的弱点》、毛姆的《刀锋》等等。经常作笔记,写日记。慢慢地我走出了阴影,平心静气看待人生的无常。
读书我已养成了习惯。每日晚读是我的功课。有时,读到酣处,会心潮起伏地加上自己的感想,写下一些随笔,来直抒胸臆。
这种直抒胸臆的表达,其实就是搬运文字的过程。我喜欢用“家”来称呼,在某方面有了造诣的人。如作家、音乐家、画家。拿作家来说,我们搬运文字,他们堆砌文字,他们把字砌成墙,铺上瓦,组成一个结构完整,内涵丰富的家,让灵魂有了栖息的地方。
搬运文字的快乐,来自它跃然于纸上的那一刻。来到简书大平台,我看到了许多和我一样喜欢写作的人。在自己擅长的专题里,频频投文,乐此不彼。进入竹桃苑,每个伙伴的字里行间,刻画出的是不一样的风景。我想这跟个人经历有关,我们谁也复制不了别人的时光。
渐渐地我明白,父辈们为什么热衷于,以历史小说,战争故事为题材,搬上荧幕的电视剧。这些光阴里的故事,从他们的少年贯穿到中年,留下的光影已深烙在他们时代的记忆里,抹不掉,挥不去。这就是文字传递出来的精神和力量。
从唐诗宋诗元曲,到明清小说,再到近代一批作家的产生。文字在他们的笔尖游走,演绎着一个个感人肺腑的故事。他们思想的光芒,在岁月的长河里熠熠生辉,影响一代又一代的人。
如今,四十多岁的我,并没有达到身体和灵魂一样的自由。但悟出了搬运文字的意义,成了那个追光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