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从6年前开始写作的。
那时我还是初中的时候,看了一本叫做《不死医神》的小说,就一发不可收拾的喜欢上了。
当然,像这种自学没人教的萌新,唯一能做的就是写写写。
写到手酸,手肿,写到手出茧。
也许现在的我看当初的文章烂的一逼,但是无法阻止我对于写作的热情。
然后我就开始有了第一个读者。
他骄傲拿着我的文章四处宣扬,我在默默在他身后舒心微笑。
是很开心的笑。
可是,第一次写的东西会有多好呢?
其实没有多好,文笔烂的一塌糊涂,不仅标点符号矛盾还有错别字。
所以别人的评价,就是“你写的什么玩意。”
呵呵,遭到了质疑。
然后我就把别人的质疑转移到自己对自己的质疑。
能写多好?或者能写多烂?
那个时候,开始很夸张的模仿别人开玩笑的写法,搞笑和幽默为仿照,内容与对话千篇一律只求别人的赞扬。
所以,我理所应当的得到了赞扬,虚伪的用来弥补自己的空虚。
这种情况持续了很久,我浑浑噩噩的写,没有目标,抄袭成为了本能。
当别人来一句“这东西好像在哪里见过?”我就会惊慌的解释,此地无银三百两的一览无余。
谎言如薄纸般拆穿,人设被潮水摧毁。
嗯,这种感觉彻底粉碎了我的写作梦。
就像是我一个又一个梦幻般的泡泡,专门有人一个接着一个耐心的戳破掉。
留下的。
好像什么也没留下。
很长的时间,我再也没有动过笔。
很长的时间,除了小说我的生活恢复了往常。
其实人生就是这样,你看似失去了什么,其实并没有失去什么,你还是能找另一条路走。
不过习惯而已。
不过流泪而已。
其实时间能抹平一切,还能抹平你所期待的仰望的还有所努力的。
嗯,一只失去梦想的咸鱼。
直到,快毕业的时候,我无意间翻出了以前的文章。
那个看着很烂手法粗糙小说维嫩到一眼忘穿的文章。
我拿了出来,仔细的,耐心的,一行一行目不转睛的看。一页一页津津有味的读。
哈!还是不错的。写的贼好,是吧。
光怪流离,天马行空,错字连篇。
读着读着。
我照着原稿,又写了一遍。
打字了一遍。
不满意撕掉了再写一遍。
最后修改了一遍。
这条路又被我走通了一遍。
这一次没有观众,没有读者,没有起哄。
沉浸在自己的小说里。
写完了第一本小说《猫巷》
羞涩的来讲,其实就是,看到了某个喜欢的女孩子的网名而作。
我发现对她说话口齿结巴,加上生活费管的严,也无法用金钱来表达心意。
这是最省钱的做法。
这是最机智的做法。
也是我最喜欢的做法。
我完整的表达了心意,然后她看不懂的失败而归。
这重要吗?
不重要。只是这一次,我知道我该做什么,应该要做什么。
那就写吧。
男孩子的热血,化作了《屠龙》,不断长大的阅历,让的我文笔越发成熟。
终于,我的文笔可以登堂入室了。
其实没有什么激励的过程,只是因为我喜欢,我热爱,化作了永恒的动力。
与其他人不一样的是,到现在我还是喜欢先用笔写一遍。
我朋友问我:“直接打上去不好吗?”
我说,这是意境。
用笔写真的感觉很顺手很畅快,笔墨在纸上的沙沙声,让我越发又灵感越发舒适。
那还该说什么。
写作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