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姐,我不做鸡

 

  有个骗子姑娘告诉过我一句话,她说,人间太好了,你得慢慢看。

  我记得我当时是这么回答的,“等我看完了,你还在吗?”

  楔子

  走上东莞的虎门大桥,周遭沸反连天,寒风侵肌里,我提着微薄的行李,对着镜头摁下了快门。

  一个带着墨镜的男人朝我走过来,贪婪的笑声灌进我的耳朵里。

他朝我递出一本杂志,不怀好意地露出了一嘴的大黄牙,“小姐,我们杂志正好缺模特,工薪不低,来吗?”

我低头,封面上女人的胸部白的发光,一双修长的腿搭在男人的敏感部位,眉眼间显得亢奋而又迷离。

在墨镜男人充满色情的目光下,我裹紧胸前的衣服向前淡漠开口,“我不做鸡。”

“小姐!”

他喊住我,我停了下来,男人在后面不正经的吹了一声口哨,“鸡也是一种生活方式,不做鸡那些人哪来口粮。”

我愣了愣,没有回头。

  (1)

街市如昼,项背相望,找到伯德的时候,她正在街边搔首弄姿的摆着姿势,我把行李箱丢到她脚边,从她口袋里摸出一根烟和打火机,哆哆嗦嗦的点燃。

她走近烟圈里,深深的吸了一口气,有些邪恶的扯了扯嘴角,“你的身上充斥着一种悲剧。”

“连莎士比亚都拯救不了。”

我有些烦躁的睁开眼,从衣兜里掏出车上没吃掉的半个冷馒头,往嘴里塞,有些势利的说着,“你还在做鸡?无私奉献你的身体?”

她笑笑,拿起我的行李箱,红红的嘴唇贴近我的耳朵,“我更喜欢你喊我小姐,另外,我有报酬可以拿,我从来不做公益。”

我舔舔嘴唇,掐灭了手里的烟,轻轻地笑,“我感觉好多的事就像昨天一样,伯德,你呢?”

就像今天的我,离昨天的我,在中国地图上仅仅只有几厘米,近在咫尺却又遥不可及。

伯德眨了眨她的长睫毛,无所谓的耸了耸肩膀,她说:“白哑,你最好像你的名字一样,安心做一个不会说话的哑巴。”

我微愣,忽然想起康康在车上给我打的一通电话,她也说想要过好日子的人就得要闭紧嘴巴。

可是我这样的人,总是离好,有些偏差。

伯德带我回了她家,家很小,但是很温馨,橘黄的灯光亮起,照明了这个小小天地。从窗外看,是城市特有的夜景,转过头就是她的小书柜,我随意的扫了一眼,里面有张爱玲,林徽因,个个都是被岁月沉淀的美人。

我抽出了一本张爱玲集,书被翻的发黄发皱,扉页上夹着一张照片,我正盯着她的那张照片出神,烟味就呛进了我的鼻腔,我侧过脸,她年轻美丽的脸庞布满哀伤。

“年轻的naland是我见过最帅气的男人。”

我点头,弹了弹书边的灰尘,出声:“后来,你的naland呢?”

闻言,她讽刺的勾了勾唇角,狠狠的吸了一口烟,“后来,他抛弃了我,成了别人的丈夫。”

我抬起眼,有些悲悯的拍了拍她的肩膀,“那时候的你很漂亮。”

没有骗人,那时候的伯德,大眼睛,白皮肤,是个没带妆的天然美女。

她有些恍惚的笑,“我最好的时候,都给了他,可是他没有娶我,我没能嫁给他。”

我叹了口气,拉起她的右手,上面三克拉的戒指闪闪发亮,“如果有以后,你会嫁给一个什么样的人?”

她挑眉,毫不犹豫的说,“老男人。”

“啤酒肚,地中海光头,为什么?”

“因为好看的男人最会骗人。”

她低下头,轻声说。

我捏了捏她的手指,“那你为什么还戴着这个戒指?”

她利索的抽出手,轻蔑的笑,“这个戒指,是我抢来的,从他新婚妻子手里硬生生摘下的,我的战利品为什么要取下?”

我摇头,“这样代表不了什么。”

“谁说的?”

“这代表我离一个坏女人又近了一步。”

坏女人,夺人所爱,私生活混乱,工作不正经,她得意的看着我笑。

我看着她的眼神带着无可救药,放下照片爬上床的时候,她默默的抽完了那根烟,然后轻轻替我带上了门。

黑暗里,我问着门后的她,“伯德,你为什么不和我睡?”

良久,久到我以为她已经睡了,我才听到她微带诧异的声音,“你不怕我有艾滋病吗?”

我缩在被子里笑出了声,“那样最好,一起得病死掉吧。”

这次,门后没有声音再回应我。

而我也绝对不会承认,我只是畏惧黑暗不敢一个人入睡而已。

一个人的弱点,就是怕黑,怕一夜的噩梦,这在她听起来一定很可笑。

起床的时候,伯德嘴里叼着一片烤面包在喂一只土狗,我走到她身后,坏心眼的说,“小心有一天它反咬你一口。”

伯德转过头,微眯着眼盯着我看了许久,意味不明的笑了笑,“是的,小心反咬。”

我可不觉得她这是赞同。

当她吃完早餐收拾好她那张脸的时候,我正在沙发上无聊的翻着她的时尚杂志,不耐烦的抬着眼皮,“为什么你那么注重你的脸蛋?”

她将脚伸进一双黑色高跟鞋,漫不经心的说,“女人投资自己的脸,是一个永远不会亏本的买卖。”

她朝我走过来,弯下腰点点我鼻子上的黑头,嫌弃的瞥了一眼,“瞧瞧,真丑。”

我拍开她的手,带着刺人的挑衅,“小姐,真希望这张脸能给你带来一个大款。”

她刻意的扩大自己嘴角的弧度,笑吟吟的看着我,“当然,毕竟还有一个拖油瓶要养。”

我瞪了她一眼,拖油瓶这个词语很让我难堪,“听说高颧骨的女人克夫。”

“幼稚的小女孩。”她拍拍我的头,一脸无奈。

我盯着她老成的模样,想起我们刚认识的时候。

伯德是我的一个网友,二十四岁的她是一个很奇怪的女人,看起来似乎并不是很喜欢我,总是和我吵架,但是她又肯花钱给我买teenie weenie牌的衣服,在我没有地方住的时候,她也会主动收留我,可是,我们之间总是带着一股若即若离,相互比较着人格的骄傲,其实我们本质都很不堪。

有故事的人不一定完美,但是没有经历的人一定是一种缺失,qq上伯德小姐打出这句话的时候,我承认,我的内心被撼动过,也因为这样我找寻她的欲望更加叫嚣。

她告诉我她是一个很坏的女人,她真诚的向我坦露了所有的阴暗,可是这都没办法阻止我踏上东莞的火车,反而让我生出一种不见就会抱憾终身的感觉。

尽管她非常喜欢刺激我,并且揭开我的伤疤,但是她就是让我着迷,我像一个痴狂的仰慕者一样,迫切的要走近她。

这一切,我都把它归咎为成长的冲动。

“你为什么要离家出走?”伯德坐在我对面优雅的喝了一口花茶,这看起来绝对不像一个做小姐的人。

在她有一次想要揭开我的伤疤的时候,我淡定的看了看手表上的指针,刚好整八点。

“再说一遍,这不是离家出走,我是光明正大的离开。”

她用手支着下巴,低低的笑,“也许你应该告诉我你发生了什么?”

“没用,你不能帮我解决。”

“那你来找我干什么?”她咧开嘴角,笑的欢快。

一簇阳光打在她的头顶,形成柔和的光圈,我也看见飞舞的灰尘,突然有些难过的开口,“伯德,我觉得我们差不多。”

她的笑容开始变淡,变的平坦,直到面无表情,“白哑,你今年才十七岁,真是花一样的年纪。”

我很难看的拉扯着嘴角,僵硬的开口,“不,很灰暗。”

就像早晨蒙蒙亮的天空,暗不暗的彻底,亮不亮的明全。

她的眉头皱成一个川字,那是我第一次看见她认真的表情,“是什么破坏了你的人生?”

破坏,这个词用的很恰当。是什么,破坏了我的人生?是年龄的增长,是眼睛的明亮,看的越多,思考越多,招引来的破坏也随之增多。

“很多吧,亲情,友情,爱情。”我有些沉重的说着。

伯德挑挑眉,“既然生活这么无情,不如堕落吧,就算不跟我做个小姐,保养好这张脸给人做小老婆,我想你也会非常受欢迎,毕竟年轻是你的资本。”

我看着她嘴角刻薄的弧度,有些恶声恶气的回着,“我宁愿以后过朝九晚五的烂俗白领生活,也不需要一个长期饭票,你的想法很烂俗。”

她睁着一双明亮诱人的眼睛,一眨不眨的看着我,“瞧,白哑,你还是个好姑娘。”

我愣愣的看着她,心里涌出一股难言的酸涩,已经有很久,没有人说过我是一个好姑娘了。

他们只记住了我没教养的哭闹,无理取闹的要求,以及我一双腿的纹身。

因为这个纹身,我已经不穿裙子了,当时一气之下的冲动,其实在我心里依旧很丑陋。

她用纸擦掉我脸上的泪水,轻轻说,“白哑,没有人抛弃你,是你自己抛弃了自己。”

“我也爱上了抽烟,烟是个精神鸦片,吞云吐雾的时候,我彻底是个坏女人。”

“可是白哑,我还是告诉自己,再坏我也得活下去。”

她脸上笑的像有花在绽放,我的眼泪热烈的流下,我握住她的手,哽着嗓子回着,“伯德,我都快忘记了,忘记我以前,有多天真烂漫。”

黑暗不会褪色,那把成长的刀捅进我心口的时候,我才明白,爱的深邃,孤单、疲劳、绝望也越来越深重。

  (2)

当伯德把那双不菲的黑色断跟鞋丢进垃圾桶的时候,我在一边啃着面包。

她赤着脚走到我面前,白皙的脚背有一颗黑痣,神情有些鄙视,“果然那群色鬼只知道我的bra,不晓得我的鞋码。”

我翻了个白眼,“为什么你自己不去买?”

她哼哼了几声,拎起我的领口,“男人愿意为你花钱,我为什么不接受?”

我推开她的手,冷着声音,“所以你只有一双不合脚的鞋。”

不合脚的鞋,不合适的人,活该心里会委屈,她拦住我轻佻的笑问:“白哑,你是不是很看不起我?”

我用力咬紧了嘴唇,面包屑洒了一腿。

这并不是看不起,只是嫉妒,嫉妒为什么她可以活的那么洒脱?

在虚渺的网络,她那股不怕的冲劲儿赢得了很多人的青眼,在现实,她活的逍遥又自在,我打破她的美好,她也在时刻提醒着我人性的冷漠。

我喜欢刺激她,她也喜欢刺激我,我们都是靠着别人最阴暗的东西,当做生活的乐趣。

我们都是一种人,我没有资格去看不起她。

“伯德,你告诉我,有一天你嫁人,或许你会养一个女儿,那么你会对你的女儿说上些什么?”

她低头看着脚背,轻声笑:“别像妈妈一样做个坏女人,记得挑一双合脚的鞋。”

我沉默,她拉起我的手臂松松挽着,“其实我们都应该感谢老天,让我们生的有鼻子有眼,不是残疾没有天生疾病,这样就是富足了。”

“白哑,从你第一天给我私信,你说的第一句话就是,为什么。”

街道两边的树叶被风吹的哗啦的响,我怔怔地笑:“对,我说为什么。”

“你当时回答我,因为生活。”

“你肯定不会想到,那时候的我在电脑屏幕边看见这句话哭的一塌糊涂,不亚于好像知道我下一秒就要死掉的难过。”

  她扯了扯我枯燥泛黄的发尾,“我可不相信这是我的魅力。”

  “当然。”我偏过头,眼里有泪花闪烁,“因为有一个女孩子也对我这么说过。”

  “很重要的人?”

  “嗯。”

  “有多重要呢?”

  重要到,可以付出一切吧……

  那个很重要的,永远只能待在我的记忆里的人,她曾在满天飞雪里举着一把伞,跪在地上对我说:白哑你乱讲,明明我是那么喜欢你。

  也是那样一个人,在我年少的伤害里,永远变成羽翼保护着我,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直到白捧花染上血迹,红鞋子没有主人。

  “伯德,你和她真的很像。”

  风吹来,我的呢喃沉溺其中。

  “那么,陪我去买一双新鞋吧。”她对我眨眨眼,俏皮的笑。

  我耸耸肩,假装我的心情十分轻松,“没问题,这是件很小的事。”

  可当我看着那尖细的根,却默默勾起了嘴角,拦下了她准备掏出银行卡的手,低声说:“换一双。”

  她愣愣的看着我,打下了我的手,笑盈盈的看着售货小姐,“就这双。”

  我瞪着她。

  “东菀的冬天很冷,以前有个流浪诗人跟我说,他在街头去找他的嫩绿春日,他相信,他会找到。”伯德踢了踢用鞋跟地,笑的花枝乱颤。

  “首先他穿的肯定是一双平底鞋。”

  我淡淡回着。

  她微讶,后答:“可是白哑,我穿平底鞋不好看啊。”

  不好看啊。

  别人和自己都不喜欢啊。

  而舒适和喜欢,大部分都是后者呀。

  “白哑,你别傻。”

  (3)

“我爱伯德,可伯德不爱我。”

  在伯德带第三个男人回家过夜的时候,我用被子里裹紧了自己,隔壁男人的低吼和女人的呻吟连续不断。

  我的脑子里突然蹦出了这么一句话。

  这是一个男人写给伯德的信,而被无耻的我偷偷打开。

  我说不出此刻的心情是何种复杂。

  隔壁安静的时候,是冰冷的金属开门声,我从被子里爬起来转开了伯德的房门。

  空气里是浓浓的情欲,伯德穿着内衣在数手上的钞票,看见我来的时候,眼里滑过一丝难堪,随后又被得意的笑脸遮掩。

  “恶心吗?”

  “恶心也没用。”

  “这就是做鸡的日子。”

  “所以,你还不回家?”

  我的手脚有些发凉,一定是伯德又不关窗户,我颤了颤手朝窗户走去,却发现关的十分严实,露不出一丝风。

  那一刻,如鲠在喉。

  这是大人的世界,在离开的这些日子,我终于真正的有所体会。

  我是害怕的。

  当我不争气的砸了一滴眼泪的时候,伯德的眼神从未有过的冰冷。

  她说白哑,你就像个丧家犬。

  真让人恶心。

  那眼神太刺人,我终于忍不住跪坐在地,在掌心流泪。

  这一刻,我疯狂的想念许央,想念那个女孩。

  这一夜,只有我不断的低泣,和伯德手里忽明忽灭的香烟。

  那次以后,我和伯德很少说话,她最近有点不对劲,我却说不出个什么。

  有一天晚上,我找工作再次失败回来,伯德意外的在家。

  她挑眉看我,“又失败了?”

  我低头换鞋子,轻轻嗯了一声。

  她冷笑一声,朝嘴里灌了一口酒,余下的躺进她的胸口,“要不,也来做我们这一行吧。”

  “不要。”我抬头,轻飘飘的看着她。

  她定定的看着我,忽然一声轻笑,踢开脚下的酒瓶靠近我。

  耳边被她吹了一口气,“你以为,你现在还能做什么,乞丐?”

  戏谑的眼神,我有一种莫名的屈辱。

  我推开她,她却有力的抓住了我的手臂,我害怕的看着她的眼睛,一时间忘记了逃跑。

  我想我会用一辈子去铭记那个晚上,伯德狠狠的扒开了我的衣服,我的身体赤裸裸的打在昏黄的灯光下,我似乎闻到了喉间血腥的味道。

  伯德像发了疯一样,她拼命的叫我滚回家或者做小姐。

  我看着这个发狂的漂亮的女人,流着酸涩的泪,怔怔的呢喃:我不,我不……

  她终于是个疯子了。

  我也终于失去了最后一个寄托。

  畏寒的日子终于过去了,来了个明媚的春天,我也知道了伯德最后一个秘密,她怀孕了。

  我找到了人生的第一份工作,在一家酒店做保洁员,很幸亏,但是有一种莫名的安心。

  也是如此,我才遇上了伯德。

  那是个雨夜,3607的客人要人上去打扫,我打开门的那一刻,一群男男女女聚集着,空气中充满糜烂。

  光着身子的伯德坐在一个男人的腿上,忘我的摇着脑袋,还有几双肮脏的手摸上她的身子,我觉得我没有勇气再看下去。

  我的第一份工作就这样被我的尖叫搞砸了。

  我被无情的逐出了酒店。

  我像个落汤鸡一样淋了一夜的雨走回公寓。

  打开门的那一刻,陌生的气息扑面而来,我有一瞬间的惶然。

  对啊,这里从来不是我的家。

  收拾好行李那一刻,我不知道我是逃避还是什么,我坐在沙发上看着这个灯火通明的城市想了一夜也没想透。

  在我和那个土狗快要饿死的第三天,伯德回来了。

  她看见门口边放的行李箱,往桌上丢了一沓钱,摸着肚子淡淡道:“我送你。”

  我定定点头,拖着箱子看她锁好了房间,忍不住多嘴,“孩子是无辜的。”

  她笑笑,一双眼睛明又亮。

  我忽然间有些发愣。

  “回家以后,好好读书,不要想太多。”

  “生活很残酷,你还太小,等你长大了,再来拥抱这个世界吧。”

  “如果以后遇到了一个对你很好的人,一定要让他做你的丈夫,这样你才会有一个美满的家庭。”

  “别害怕未来,一切都会好的。”

  我被泪遮迷了眼,心口的不舍如大浪一般波波袭来,我丢下了行李箱,看着面容憔悴的女子,低吼:“我不走了!我不走!我要留下来陪你!”

  伯德没有说话。

  那原本弯弯的嘴角彻底淡下,那双眼神变得锋利且冷漠。

  “我没有钱养你。”

  我咬着嘴,“我可以帮你。”

  “你什么都做不了。”

  “不管你说什么,我都不会走。”

  “白哑,有时候你真像一个臭垃圾,甩都甩不掉。”

  “我不要!”

  “那你去死啊!”她大叫着。

  我感觉我的眼泪变冷了,只顾怔怔的瞧她,瞧她发狠的眼神,瞧她美丽憔悴的面容,瞧她推我的双手。

  直到我陷入一片冰冷,双手无力的挣扎,呼吸被人死死掐住。

  只是希望,她能平安的生下这个孩子,只是希望,能够陪她一起。

  为什么要拒绝……

  我快闭眼的那一刻,伯德在笑,笑的阴狠而又决然。

  我苏醒的那一刻,在洁白的病房,好多的人,还有警察。

  我的手里似乎还有一封信,是谁?是谁救了我?是伯德的信吗?

  伯德,又在哪……

  我得不到答案,只能陷入昏睡。

  小时候,我们经常听到的一句话就是,不要和陌生人说话,不要相信他们。

  可是我相信了,相信了伯德。

  失去了很多的白哑,义无反顾的相信了小姐伯德。

  伯德的信,是伯德的信吧。

  很长。

  出院的时候,是桃花开的日子,从警察手里拿到了伯德的戒指,他们说人走的很安详。 

  桃树尖的花开的时候,我打开了伯德的信。

  “

    白哑:

      我的傻瓜女孩,你真可爱,我希望可以赞美你一辈子,可是现实,告诉我不可以。

      做小姐的从来没有一个圆满结局,我是个不干净的人,病毒和肮脏充满了我,多希望你能离我远点,可是你就是这么不听话。

      不乖的孩子,是要惩罚的。

      可是希望你后来,还是能遇见一个待你很好的人,他会给你带来温热的早餐,给你带来温暖的拥抱,把你宠成他的宝贝。

      以后的日子不要忧愁,美好总会环绕你,未来的未来,会有一盏为你亮起的灯盏。

      春风眷顾你,我喜欢你,傻姑娘。

      人间太好了,你得慢慢看。

                            ——伯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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