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的印象中,她一直都是一个明亮、坚定,做事信心满满的人。但后面我再见到她时,好像之前我认识的那个人消失了。
时间回到初一,那是我第一次见到她。
从小学到初中,懵懂的小学生气还未完全褪去,她的皮肤偏黄,可以猜出她暑假没少出去。她的眼神和周围的人些许不同,在一众激动兴奋的眼神中她的忧郁虽然微小但十显眼。
我不懂她眼底的忧郁,但我打从心底地觉得她与众不同。
她是个笨孩子,第一次考试出来,她的英语竟然只有六十分,她的小学英语到底是有多差呀。但是她看到总排名却很高兴,那是180名,老师说180名可以刚好上高中,她可能是感觉到自己还有点希望吧,眼底亮亮的,希望在里面闪烁着。
从那以后,老师的身旁总有她的身影,她总是锲而不舍地追着老师,问这问那,努力的样子让人也忍不住想要跟她一起问题。午休时,全班都熄灯睡觉了,她还在埋头写着作业,凤吹起窗帘,吝啬地洒下一点光明,她借着微弱的光,头埋得更低了。她只给自己留下15分钟的午睡时间,一到一点四十五,她便抽出数学书,侧头枕着,脸孔对着时隐时现的阳光。
我想她应该很惬意吧,就像一只午后在窗边蜷缩的大橘,开心地浸泡在阳光下。
我还没跟她说过话,也不知道她认不认识我,但我想,三年很长,总有机会。
时间回到现在。
她没认出我,或者说她根本没有看我。她的眼神直勾勾地盯着前方,仿佛那里有什么勾了魂。她的皮肤变的好白好白,有种濒临死亡的美丽,眼尾没了初见的上扬,而是重重地垂下。好沉重,明明是二十几岁的躯体,她却像走入了沼泽,整个人都在下沉。
她眼眶的红与眼下的黑融合在了一起,呆滞的同时显得眼睛很大。
我暗暗吃了一惊,没来得及叫住她。
初二的运动会我们才说上话,我当时因为什么事情叫住了她,她转过头俏皮地调侃道:“你原来知道我名字”。后来,我便常常叫她,她每次都会回过头来热情地打招呼,她的牙齿方方的,大大的,笑的时候刚好八颗上牙,非常标准、可爱的微笑。
也许老天被她的日复一日的勤奋和努力给感动了。她的排名从180到150,再到120,每次都刚好间隔30名。她不再是笨小孩,而是一匹“黑马”,一匹轻灵飘逸的黑马,跃过了一个又一个班。我问她:“你怎么进步这么快呀,快分享秘诀”,她只说了四个字,勤能补拙,这是她初中三年最常说的一句话。
她对勤奋的痴迷不亚于人对食色性的追求。她在初中前从未品尝到学习的快乐,只有日复一日的作业,但是上了初中后,她像是打通了任督二脉,她爱每一位老师,她发现只要拿出十二分的精神,就会弄懂一堂课的知识点。教科书是她最喜欢的书,每每等车时,她总是掏出数学书或英语书,看上面的公式或者单词,甚至在车上都写着练习。还因为在车上写地理练习册被旁边的大哥推荐各种补习班,经历有够离谱的。
这一点一点勤奋铺就了她未来的自信,也给足了她光芒。她眼底的忧郁似乎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期待和兴奋。但是渐渐的,她眼睛里的东西变质了。
那是一种傲慢和厌恶。
月考后我、她和小水总会聚在桌前,我和小水对起了答案,她则是在旁边默不吭声,我们笃定一个答案绝对没错时,她就会一脸欠揍地说:“不对哦,你再看看”,然后证明她是对的,她从来都不说“稳了、惨了、考差了”这一类词,她只是保持沉默,然后做出个无可奉告的表情。
可是,渐渐地,她的注意力不再我和小水的试卷之间。她转向了其他正在讨论的群组,当听到对方说考差了,这题本不应该丢分时,她拂过一丝得意和笑意,当听到对方欢声雀跃时感慨答对了,恨意和厌恶让她的脸僵了。
这两种情感被她隐藏的很好。直到多年后我看到前女友的厌恶高傲的神情时,我才明白那时她的表情是什么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