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画:
国画,又称“中国画”,古时称为丹青,我国传统绘画(区别于“西洋画”)。主要指以毛笔、墨、国画颜料等画在绢、宣纸、帛上并加以装裱的卷轴画。题材可分人物、山水、花鸟等,技法可分工笔和写意,它的精神内核是“笔墨”。国画强调“外师造化,中得心源”,要求“意存笔先,画尽意在”,强调融化物我,创制意境,达到以形写神,形神兼备,气韵生动。其重神似不重形似,重意境不重场景的一种画。中国画,按绘画技法分类: 写实国画、写意国画、工笔画、抽象国画、内画等。
国画历史:
国画在古代无确定名称,一般称之为丹青,主要指的是画在绢、宣纸、帛上并加以装裱的卷轴画。汉族传统绘画形式是用毛笔蘸水、墨、彩作画于绢或纸上,这种画种被称为“中国画”,简称“国画”。国画工具和材料有毛笔、墨、国画颜料、宣纸、绢等,题材可分人物、山水、花鸟等,技法可分工笔和写意。从美术史的角度讲,1840年以前的绘画都统称为古画。中国画在内容和艺术创作上,体现了古人对自然、社会及与之相关联的政治、哲学、
国画精髓:气韵”
何谓气韵:
“气”常称为“神气”,而“韵”亦常称为“神韵”,其特点是“生动”有生命力,有灵性,生动逼真;中国山水画之“气、韵”并举,实际上与水墨山水画地位的凸显有关,也就是说,“笔、墨”二者成为山水画构成的两种根本的媒介语言之后,“气”与“韵”二者分别对应于“笔”、“墨”。
中国国画艺术特征:中国画强调“外师造化,中得心源”,要求“意存笔先,画尽意在”,强调融化物我,创制意境,达到以形写神,形神兼备,气韵生动。由于书画同源,以及两者在达意抒情上都和骨法用笔、线条运行有着紧密的联结,因此绘画同书法、篆刻相互影响,形成了显著的艺术特征。作画之工具材料为我国特制的笔、墨、纸、砚和绢素。近现代的中国画在继承传统和吸收外来技法上,有所突破和发展。
国画的发展:
中国画历史悠久,远在2000多年前的战国时期就出现了画在丝织品上的绘画——帛画,这之前又有原始岩画和彩陶画。春秋战国最为著名的有《御龙图》帛画。它是在丝织品上绘画。这些早期绘画奠定了后世中国画以线为主要造型手段的基础。两汉和魏晋南北朝时期,域外文化的输入与本土文化所产生的撞击及融合,使这时的绘画形成以宗教绘画为主的局面,描绘本土历史人物、取材文学作品亦占一定比例,山水画、花鸟画亦在此时萌芽。隋唐时期社会经济、文化高度繁荣,绘画也随之呈现出全面繁荣的局面。
战国御龙图
山水画、花鸟画已发展成熟,宗教画达到了顶峰,并出现了世俗化倾向;人物画以表现贵族生活为主,并出现了具有时代特征的人物造型。五代两宋又进一步成熟和更加繁荣,人物画已转入描绘世俗生活,宗教画渐趋衰退,山水画、花鸟画跃居画坛主流。而文人画的出现及其在后世的发展,极大地丰富了中国画的创作观念和表现方法。
两宋著名人物画
两宋山水画
元、明、清三代水墨山水和写意花鸟得到突出发展,文人画和风俗画成为中国画的主流,随着社会经济的逐渐稳定,文化艺术领域空前繁荣,涌现出很多热爱生活、崇尚艺术的伟大画家,历代画家们创作出了名垂千古的传世名画。
明代绘画流派纷呈,各领风骚。明初君主通过一系列政治经济改革,为国家的统一,社会的安定和生产力的恢复发展提供了保证,至明嘉靖、万历年间,经济文化趋于繁荣昌盛,生产力水平已经达到封建社会的高峰。传统的科学技术成果逐步得以总结,并蕴含着走向近代的因素;思想文化领域灿烂繁盛,并产生新的变化。
明代画坛沿着元代已呈现的变化继续演变发展,文人画和风俗画绘成洪流,并形成诸多流派;山水、花鸟题材流行,人物画衰微;水墨技法不断创新,进一步丰富了笔墨表现能力;创作宗旨更强调抒写主观情趣,追求笔情墨韵。明代绘画前期,(了解更多咨询微信搜索公众号华通新零售咨询)有继承元代水墨画法的文人画;宫廷“院体”绘画;由戴进、吴伟创立的“浙派”绘画。代表画家有:刘俊、倪端、商喜、谢环、李在、边景昭、吕纪、林良、戴进、吴伟、张路。
明代绘画中期,苏州崛起“吴门四家”,沈周、文徵明形成声势煊赫的“吴门画派”,弘扬文人画传统,唐寅、仇英兼取“院体”、文人画之长,形成新的面貌。代表画家有:周臣、沈周、文徵明、唐寅、仇英、文嘉。明代绘画后期,山水画成为主流,文人写意花鸟画也迅猛发展,画坛尊吴门画派为首。代表画家有:张宏、徐渭、陈淳、篮瑛、项圣谟、吴彬、丁云鹏、陈洪绶、崔子忠、曾鲸。
自唐宋以来,画家对于国画的创新一直延续至今,在传承的基础上创新风格。到了明代群星闪烁的“吴门画派”不仅代表着明代绘画的最高水平,而且还在师古与创新的探索中,为后世开一新河。到了吴派后期,以张宏为代表的苏州画家在文人山水画方面另辟蹊径,创作出了富有生活气息的绘画作品。他们在继承吴门画派风格和特色的基础上,加以创新,并到大山里去写生,师自然造化,创作出了富有生活气息的绘画作品,在画中体现出超凡脱俗的精神境界。画面清新典雅,意境空灵清旷。
近代中国画在创作上重视构思,讲求意在笔先和形象思维,注重艺术形象的主客观统一。造型上不拘于表面的肖似,而讲求“妙在似与不似之间”和“不似之似”。其形象的塑造以能传达出物象的神态情韵和画家的主观情感为要旨。因而可以舍弃非本质的、或与物象特征关联不大的部分,而对那些能体现出神情特征的部分,则可以采取夸张甚至变形的手法加以刻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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