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小就是一个活得过分认真的人,很多事情,特别是思想上的事情,无法轻易妥协,或许,我是少数会因为纠结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个誓言而迟迟不愿意入党的公务员了,入党誓词和结婚誓词一样,在我看来,都是神圣而庄严的信念,既然承诺,就要竭尽全力做到。
今日,有幸践行了“福兮祸所依 祸兮福所致”,对于这个信念,有了更深刻的体会。
我的工作,并不像普通人想象的公务员生活,朝九晚五,一张报纸一杯茶,客观的说,上班期间脚不沾地,准时下班都是奢望,但最难的,是医疗纠纷的处理。
我想,所有工作当中,与人打交道这件事,算是相当有难度的了。面对医疗纠纷的投诉者,你的一颗真心要做好被利用、被践踏、被轻视、被威胁的准备,就像我常常自嘲的,或许我不该投入真心在这些人的交流中,更多的应该切换到职业模式,也就是在这份工作中,我生出了难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感慨。
而这次遇到的“祸”,更是令人哭笑不得,它甚至不是医疗纠纷,而是一场奇特的医疗求助。H女士的父亲患有晚期恶性疾病在在我省某全国一流医院进行了治疗,出院三天后到我市某医院住院,远程会诊该全国一流医院意见:疾病晚期,转院不一定能改变预后,H女士其他兄妹不愿意父亲转院也不同意请专家床旁会诊,H女士为尽到孝女义务满足父亲心愿,通过省长信箱提出通过党组织关心请该一流医院专家床旁会诊,省长信箱转我单位处理。信访发出后,H女士到我单位现场表达诉求,反对通过正常途径请会诊(避免家庭内部不合),强烈要求我单位领导亲自处理此事,与该一流医院取得联系,满足她父亲一位60多年党龄老党员的心愿。
相关工作人员(包含我)告知H女士相关工作流程,建议其走正常途径(否则医院涉嫌违反《侵权责任法》中患者知情同意权),我单位将积极协助,H女士均拒绝,强烈要求党委政府的关心走领导联系渠道解决此事。事后,工作人员请医院相关工作人员再三确定正常途径会诊事宜,直到她父亲去世都未得到其肯定答复。就这样一个信访,如此奇葩,我固然能理解她作为女儿的心情,却难以理解她不做自己应该做的却强求相关单位穷尽可能只为满足她的“孝心”,如此扭曲的“孝心”,让人无言以对。就这样的一个人,一件事,事后对我们大家指责,直言要告到国家信访局,控诉我们对生命的“漠视”,而现行的信访制度,或许我们真的必须求得她的“满意”。
如此信访,令人啼笑皆非,这样的人,就是我要全心全意服务的“人民”么,恐怕臣妾做不到。
冷静而客观的说,抛开《侵权责任法》不谈,这样级别大专家的急会诊,以我们单位的能力很难请到,更遑论在他们家属意见都还不统一的情况下;我们如若不能做到,敷衍应对是对她的不负责任,也是对我们工作的不负责任;我们如若可以做到,更应该严把标准,权衡成效,行政机关手上的权利是人民赋予的,不经调查随意挥霍是对人民的漠视,简单的说,真的运用单位权利将专家请到,是否就意味着本来走正常途径努力就诊的某位患者就会被辜负呢,这样“有求必应”的行政机关,是大家想要的吗。
至少,那并不是我的工作信念。
就这样的一个又一个的人,让我一声声叩问的自己,何谓“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过今天,或许真的是思想的洪峰积攒到一定高度,大坝终于被冲破了。
所谓“人民”,这是一个群体概念,而非指某个个体,我们应该把群体利益放在前面,对于某个个体全心全意那不叫服务,叫特权,我们的工作是尽量让所有人都能有更美好高效的生活,但这个所有人是理论上的导向,在确保公平的情况下,我们可以尽量去追求升值空间,构建个别完美。
至此,我完成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个课题对我的考验,一晚上的气血上涌怒发冲冠的症状终于得到了缓解,侧面说明了一个道理:仰不愧于天,俯不愧于地,对于自我行为的认同是一个多么重要深刻的自我需求,不仅仅是关于精神,更能影响到身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