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再执着,放下执念后;我便对原来那些长期坚持写下去的文章类型开始有所抵触。总是刻意闭口不言,反而不够温暖;恰好遇见《一个人的朝圣》,碰巧能够花上四五小时阅读,刚好也没有什么人打扰,再来一杯冰饮等待老同学的到来……
一个夏日午后,一本书、一杯水,一个稍稍化了些淡妆的女孩,捧着一本书,从第一页翻到最后一页,刚好合上书的那一刻,手机响了起来,等的人也到了。
我想,我会爱上这种看书方式,也还需要许多时间来消化书里勾勒的世界和不同的人生。
《一个人的朝圣》这本的结局,比故事情节要令人欣慰许多;但在朝圣过程中,于读者或哈罗德本身来说,都是莫大的精神折磨,均源于要把一只脚迈向另一只脚前,不停地走,从布里奇到贝里克,共627里,87天。
不停地走,不停地想起令人窒息和疼痛的过去;也许,有的记忆原本是快乐的,只是因为往后发生的故事不够愉快,就开始变味了。也许,这只是我们保护自己的一种方式,忘记那些使自己痛苦过的相关人与事,是天性,也是时光的仁慈。
我们是谁?人活着的意义是什么?看起来充满哲学的问题,跟着哈罗德的朝圣,仿佛自己如他般历经一切,找寻到了些不一样的自我。
赤裸裸的我们,带着痛苦哭着来到这个世界;却又终将会平静的离开。寥寥数十载,总要遇到些让我们活着更有意义的人和事,无论爱或恨,相见亦或怀念;都将成为我们生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那么得到还是失去,又算得上什么?
我们是否会在某个深夜梦回里,后悔或责怪曾经那个不够完美的自己?喝下的心灵鸡汤,治愈了我们的眼泪,也好像让我们放过了彼此;若不是发现了一个陌生的自己,怎会看清眼前的深渊。
跟随朝圣者哈罗德去直视内心,勇敢地与过去握手言和,理解并包容那个曾经年少无知、不够成熟与完美的自己,感恩没有放弃自我,感恩我们能够独自承受。于是大步向前,不再害怕孤独与普通,学会自我救赎。
两个人总比一个人有趣和快乐的信念人人点头默认,倘若两个人过得比一个人累很多,那是不是一个人生活才是最好的归宿?越长大,越害怕爱与被爱;怕爱会让人深陷其中,失去自我;也怕爱得不够,无法面对一颗诚挚的心。直言不讳的拒绝与拖泥带水的柔情,痛的相似度不也十之八九吗?于是,多少人为了不那么痛苦,总愿意通过责怪、内疚珍藏那些短暂地走进我们生命里的人和事。
我相信我们终会学会像朝圣者哈罗德那般,柔情待自我;也会想起那些美得不能再美的记忆片段,不是血肉模糊的手中沙,而是随风飘洒的一抹夕阳红。
谁都可以做我做的事,但人一定要放手,要放开你离不开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