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
陈年不是傻子。
很明显,桐桐的这首歌唱的正是爱而不得,万一桐桐借这首歌来对他表白,他该怎生反应?为了不至慌不择路,他现在起码要确保自己不自投罗网。
以桐桐的脾性,她如果喜欢一个人,那大概率会明火执仗地喜欢,按说不会玩这种投石问路的小把戏。但桐桐也是女人,女人的心思就像她脸上的妆容,谁知道她一下秒要变个什么金刚出来?在这方面,陈年尤其不擅琢磨,否则他的户口本也不会这么长时间以来一直孤零零地没有人口迁入了。
“啊?我被你歌声陶醉了,都不知道你具体唱了啥。”所以当桐桐问起来,他只能装傻充愣。
“......”桐桐嘟着红唇,咬紧牙关,蹙眉欲怒。
“当然。”陈年略一低头,一幅若有所思的样子,“非要逼我夸你的话,四个字:V瑞古德。”
桐桐咬着下唇,不声不响地抬起头来,痴痴地望着夜空。
月亮在云层里穿来穿去,桐桐的脸于是随之时明时暗。
陈年的心思也随着月色浮浮沉沉,这一刻也不知道说什么好,就这样呆愣着一声不吭。
好一阵过后,桐桐低头看了一眼陈年,问道,“你觉得我为什么要弹吉他?”
陈年皱眉说:“神经病的奇思妙想我哪知道?”
“我是想给你演示弹奏和演唱结合起来的巨大感染力,刚才听众的反应你也看到了。据我的观察,在酒吧,自弹自唱是非常受追捧的,特别是弹唱舒缓的情歌,比如你上次唱的《灰姑娘》。”桐桐停顿了一下,继续说道:“乐队作为一个团体,他们的费用相对比较高,并不是随时能够陪你出场。而且在我看来,成员的水平往往参差不齐,有时候,一个乐手的一个小小失误,就会废掉你卖力演唱的一首好歌。因此,这种情况下,你如果自弹自唱,第一可以不受他人限制,第二,省出来很多排练的时间,第三还能替老板省掉大笔乐队的开销,此消彼长,老板是不是应该奖励你呢?再有就是,行走江湖,最起码,你必须有一把趁手的兵刃是不?”
说罢,桐桐捧着吉他往陈年面前一横。
陈年下意识地接过来,随口问道:“你爪子?”(“爪(zhuǎ)子”,重庆话“做啥子”的简读。)
作为重庆人,对地道重庆话的继承和推广,陈年觉得自己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长期背井离乡,虽然周边几乎全是异地人,但他嘴里的土味重庆话经常随口就来,遇到好奇的人,他也乐得耐心解释一两句。
正是在这样一来二去的交流中,与他人的人际关系得以潜移默化地迅速融洽。
“送你了。”两人相识的这几天以来,桐桐听得多了,她早就理解了“爪子”的含义。她背着双手,垫着脚尖飞快地原地转了一圈,“那天我看了,你房间里没吉他。建议以后你经常用它来伴奏。”
陈年掂了掂——这玩意儿还挺沉。
他迟疑地看着桐桐,发现这丫头只顾羞羞地笑,并不言语。于是挪步到一处光线明亮的地方,仔细查看手里的吉他。
这是一款湛蓝色的民谣吉他,琴颈细小而悠长,琴头上的“Martin”LOGO赫然在目。看工艺,不用说,琴箱一定是单板的。面板的左上角刻有t、o、n、g几个艺体的小写字母,钢弦也被刻意涂染得五颜六色,入眼相当青春动感又独树一帜。
陈年知道这东西价值不菲,很明显是桐桐的个人私藏,心想这可万万不能接受。
他转过头,正待开口拒绝,却见桐桐柳眉一凝,气呼呼地嗔怪道:“你敢说不要?”
额!他的心顿时猛地一个咯噔,嘴里的“太贵重了我不能要”几个字竟一下子被含化了。
桐桐这口气,与晓清和他约法三章的时候简直一模一样。
陈年突然迷茫起来,他真的弄不懂女人到底什么材质,为什么总会莫名其妙地突然如此豪横,刚才还好端端的?
你送人东西,还容不得别人拒绝?
“无功不受禄,这么贵重的东西,我真不能要。”陈年仍然坚决地回绝道。
“一把吉他而已。”桐桐飞快地接口说,“你现在需要一件武器仗剑携酒,横行江湖。仗剑携酒,你可以没有酒,但不能没有剑。这把吉他,就是你惩奸除恶的屠龙刀、行侠仗义的倚天剑。”
陈年闻言,眼珠一转问道:“对了,是你托人惩奸除恶修理韦南方?”
“嗯。这种社会渣滓,饶谁也不能饶了他。换在武侠小说里面,就是将其碎尸万段,也难消我心头之恨。”桐桐说着,忍不住都咬牙切齿了,“不过,吓得他主动找你签合同,我倒没料到。”
一听桐桐并没有威胁韦南方操作空调合同,陈年这才放下心来。
“但这个......”陈年拎着吉他,颇觉犹豫,“而且我不怎么会弹。”
“你是男人不?烦不烦?”桐桐不由陈年分说,铿锵有力地决定道,“吉他已经是你的了!再啰嗦,容嬷嬷,绣花针伺候......”
桐桐说罢,自己先笑了。
“那......好吧。谢谢你了!”
“谢谢?”桐桐红唇一咧,“你救了我,我说谢谢了吗?”
“......”
“对了,我刚才唱的那首歌,你知道是谁的原唱吗?”
“知道啊,张洪量。”
“他作为一个牙医,而不是一个专业的音乐人,始终怀揣梦想,能写出这么深情款款又脍炙人口的歌来,挺让我佩服的。”
牙医?陈年不由一愣。
梅晓清也是牙医,她也怀揣梦想而甘愿熬清受淡不懈努力中。
“你的梦想是什么?”陈年问桐桐。
“相夫教子。”桐桐转过身,望着陈年说,“找一个喜欢的男人,就这样,简简单单。”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