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南城以南hong
PS:讲义来源于我所购买的中华考试网《经济法》讲师孙林老师的课程,侵删。
第六节 债权人会议
一、债权人会议的组成
1.表决权
(1)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凡是申报债权者均有权参加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有权参加对其债权的核查、确认活动,并可依法提出异议。(只要申报债权了就可以参加)
(2)以后的债权人会议:
只有债权得到确认者才有权参加并行使表决权。
(3)特殊情形
①债权尚未确定的债权人,除人民法院能够为其行使表决权而临时确定债权额者外,不得行使表决权。
【举例】刘备破产,关羽主张破产前刘备欠他100万元, 但刘备认为自己仅欠关羽50万元,二者对于债权数额有争议,如果法院能给关羽确认一个临时债权额,则关羽可按该金额先行在债权人会议中行使表决权,否则,关羽不得行使表决权。
②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人,未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对于通过和解协议、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的事项不享有表决权。(不包括“重整”)
【林哥白话】“和解”与“财产分配方案”都是在清偿完有担保的债权后进行的,不会对有担保权的债权人产生任何的不利影响,故有担保的债权人对与自己无关的方案无表决权。而“重整”是债务人“先整顿再打折清偿”,既然涉及到整顿,为保障债务人能有资产去整顿,只能先不行使抵押权,所以重整会对有担保债权人产生不利影响,故其有表决权。
【解释】《破产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单个债权人有权查阅债务人财产状况报告、债权人会议决议、债权人委员会决议、管理人监督报告等参与破产程序所必需的债务人财务和经营信息资料。管理人无正当理由不予提供的, 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作出决定;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作出决定。上述信息资料涉及商业秘密的,债权人应当依法承担保密义务或者签署保密协议; 涉及国家秘密的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处理。”(2020年新增)
2、债权人会议主席
债权人会议设主席一人,由人民法院从有完全表决权的债权人中指定。债权人会议主席主持债权人会议。
3、列席人员(他们并无表决权)
(1)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有义务列席债权人会议。
(2)经人民法院决定,债务人企业的财务管理人员和其他经营管理人员有义务列席债权人会议。
(3)管理人作为负有财产管理职责的人也应当列席债权人会议。
二、债权人会议召集与职权
1.债权人会议的召集
(1)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负责”召集,自“债权申报期限届满之日”起“15日内”召开。
(2)以后的债权人会议,由会议主席主持,在“人民法院认为必要时,或者管理人、债权人委员会、占债权总额1/4以上的债权人”向债权人会议主席提议时召开。
(3)召开债权人会议,“管理人”应当提前15日通知已知的债权人。
2、债权人会议的职权
(1)核查债权;
(2)申请人民法院更换管理人,审查管理人的费用和报酬;
(3)监督管理人;
(4)选任和更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
(5)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6)通过重整、和解协议;
(7)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变价方案和分配方案等。
【提示】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之前由管理人决定,之后由债权人会议决定。
【例-单选题】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债权人会议职权的是( )。
A. 调查债务人的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
B. 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
C. 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
D. 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
网校答案:D
网校解析:
(1)选项ABC:属于管理人的职责;
(2)选项D:属于债权人会议的职权。
3、债权人会议的决议
(1)一般事项的表决(人数过半+债权过半)
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1/2以上。
(2)和解协议的表决(人数过半+债权2/3以上)
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2/3以上。
【举例】有15个债权人,开债权人会议来了12个,其中有3个是有担保债权,则人数过半数只要5人通过即可。
(3)重整计划的分组表决(人数过半+债权2/3以上)
①由出席会议的同一表决组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该组债权总额的2/3以上。
②出资人组对重整计划草案中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的表决,经参与表决的出资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的,即为该组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解释】重整计划分多组表决,“出资人组”是破产企业的股东,这组表决只看表决权的2/3以上,不看人数。类似于特别决议。其他组还是人数过半+债权2/3以上。
【例-多选题】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债权人会议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 所有债权人都可以参加债权人会议,并享有表决权
B.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召集
C. 所有申报债权者均有权参加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D. 债权人会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即可
网校答案:BC
网校解析:
(1)选项A: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人,未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对通过“和解协议和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的事项不享有表决权;
(2)选项B: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召集,自债权申报期限届满之日起15日内召开;
(3)选项C:凡是债权申报者均有权参加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以后的债权人会议,只有债权得到确认者才有权参加并行使表决权。
(4)债权人会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1/2以上,D错误。
【注意】债权人会议的决议除现场表决外,可以由管理人事先将相关决议事项告知债权人,采取通信、网络投票等非现场方式进行表决。采取非现场方式进行表决的,管理人应当在债权人会议召开后的3日内,以信函、电子邮件、公告等方式将表决结果告知参与表决的债权人。“(2020年新增)
【注意】《破产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二条对撤销债权人会议决议作出具体规定债权人会议的决议具有以下情形之一,损害债权人利益,债权人申请撤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债权人会议的召开违反法定程序;
(2) 债权人会议的表决违反法定程序;
(3) 债权人会议的决议内容违法;
(4) 债权人会议的决议超出债权人会议的职权范围。(2020年新增)
4、表决未通过的处理
(1)财产的管理和变价方案
①法院裁定
债权人会议对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和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经债权人会议表决未通过的(一次表决),由“人民法院”裁定。
②申请复议
“债权人”(没有限制)对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宣布之日或者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该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不能提起上诉)。
(2)财产的分配方案
①法院裁定
对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经债权人会议2次表决仍未通过的,由“人民法院”裁定。(众口难调,法院裁定。)
②申请复议
“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1/2以上的”债权人对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宣布之日或者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该人民法院申请复议。(有门槛要求)
【例-单选题】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管理人依法编制的债权登记表,应当提交特定主体核查。该特定主体是( )。
A. 债权人委员会
B. 债权人会议主席
C. 人民法院
D.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网校答案:D
网校解析:管理人依法编制的债权登记表,应当提交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
【例-单选题】在破产程序中,债权人会议未能依法通过管理人的财产分配方案时,由人民法院裁定。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有权对该裁定提出复议的债权人是( )。
A. 占全部债权总额1/2以上的债权人
B. 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1/2以上的债权人
C. 占全部债权人人数1/2以上的债权人
D. 占全部债权人人数2/3以上的债权人
网校答案:B
三、债权人委员会
1、债权人会议“可以”决定设立债权人委员会,债权人委员会成员不得超过9人。
2、债权人委员会由债权人会议选任的债权人代表(债权人会议选举产生)和一名债务人的职工代表或者工会代表。(职代会选举产生)组成。
3、债权人委员会成员:债权人委员会成员应当经人民法院书面认可。
【例-单选题】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债权人委员会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 在债权人会议中应当设置债权人委员会
B. 债权人委员会的成员人数最多不得超过7人
C. 债权人委员会中的债权人代表由人民法院指定
D. 债权人委员会中应当有1名债务人企业的职工代表或者工会代表
网校答案:D
网校解析:
(1)选项A:债权人会议“可以”(而非必须)决定设立债权人委员会;
(2)选项B:债权人委员会成员不得超过9人;
(3)选项C:债权人委员会中的债权人代表由“债权人会议选任”,但应当经人民法院书面认可才有效,并非由人民法院指定;
(4)选项D:债权人委员会由债权人会议选任的债权人代表和1名债务人企业的职工代表或者工会代表组成。
【解释】《破产法司法解释三》:债权人委员会决定所议事项应获得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并作成议事记录。债权人委员会成员对所议事项的决议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记录中载明。债权人委员会行使职权应当接受债权人会议的监督,以适当的方式向债权人会议及时汇报工作,并接受人民法院的指导。(2020年新增)
【解释】《破产法司法解释三》:管理人处分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九条规定的债务人重大财产的,应当事先制作财产管理或者变价方案并提交债权人会议进行表决,债权人会议表决未通过的,管理人不得处分。管理人实施处分前,提前10日书面报告债权人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债权人委员会可以要求管理人对处分行为作出相应说明或者提供有关文件依据。
债权人委员会认为管理人实施的处分行为不符合债权人会议通过的财产管理或变价方案的,有权要求管理人纠正。管理人拒绝纠正的,债权人委员会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作出决定。人民法院认为管理人实施的处分行为不符合债权人会议通过的财产管理或变价方案的,应当责令管理人停止处分行为。管理人应当予以纠正,或者提交债权人会议重新表决通过后实施。“(2020年新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