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本书,你最好在涉世未深的时候读完,因为它关于做人;但如果你是在经历世事后读,也不晚,因为它关于教育。这本书影响了无数人的成长,它传递出来的价值观像佳酿,越品层次越多。
进学致和,行思方远
我们一路奋战,不是为了改变世界,而是不让世界改变我们。在书中,阿迪克斯是为黑人辩诉的律师,由于种族歧视,他的做法受到了别人的质疑。他的女儿问他为什么要这样做,他并没有直接告诉她什么做法是对的抑或是错的,而是让他们自己去看,形成自己的判断标准。
他说“去掉那些形容词,剩下的就是事实了。”
作为父亲阿迪克斯做的最正确的一点就是,他没有试图掩盖现实的不平等,而是引导孩子见识了世界的复杂,肮脏和龌龊之后,再坚定告诉他们要保持正义,善良。英雄不是靠盲目的保护和日复一日的教条式说教出来,真正的英雄主义是看清了生活的真相之后,依旧热爱生活。
进学致和,行思方远。学识的提升使人行为端正,思虑远大。随着知道的,了解的越多,我们自发形成的那条心中标准就越明确,认知就越清晰。我们就会在见到复杂事务时,有自己的评判,而不是人云亦云。
正如周濂说的那样“要做淡定的一小撮,而不是狂热的大多数。”
和羹之美,在于合异
像尊重自己一样去尊重他人,像尊重天使一样去尊重怪物。在书中描述的梅科姆镇中,拉德利家族深居简出,他们从不和外人有过多的接触。镇上的人避他们如蛇蝎,甚至拉德利家的胡桃树接的果实掉在学校操场的另一边,也没人去捡,有一种滑稽的流言宣称吃了拉德利家的胡桃会死人。
在那个小镇,拉德利的存在就像卡西莫多,看到最后,你也会觉得确实如此,并非是因为拉德利长相丑陋,而是他心底善良。虽被大家当做魔鬼般的存在,拉德利却从未亏待过任何人。
他在树洞里给孩子们留下了口香糖,香皂刻的小人,在邻居莫迪小姐家发生火灾的时候,老拉德利不仅参与了救火,而且还给斯库特披了一条毯子。
之前我不太明白,教养是什么?我们如何来定义教养?是不是穿阿玛尼比穿班尼路有教养?后来我明白了,穿阿玛尼也许比穿班尼路更体面,教养却无从谈起。教养的定义太复杂了,但首先应该是尊重。
尊重那些与自己不同的人,用同样的尊重对待不同的人。随意评价和定义一个人,是无理粗鲁的。书中有这样一句话“除非你穿上一个人的鞋子,像他一样走来走去,否则你永远无法了解一个人。”和羹之美,在于合异。我们对不同的人应该秉持着尊重包容的态度,求同存异。
正如刘亮程所说“落在一个人一生中的雪,我们不能全部看见。”
揽镜自照,从容坦然
在我能和别人过得去之前,我得先和自己过得去。在书中,阿迪克斯为黑人辩护成功地希望极其渺茫,他不仅面对来自公众的嘲讽和辱骂,还面对法律等问题上的困难。
但他还是毅然决然地决定登上法庭,他对儿子杰姆说“我想让你见识一下什么是真正的勇敢,而不要错误地认为一个人手握枪支就是勇敢。勇敢是:当你还未开始就已知道自己会输,可你依然要去做,而且无论如何都要把它坚持到底。你很少能赢,但偶尔也会。”
《史记》中写道“不容何病?不容然后见君子。”如果我们所坚持的原则,所做的事情是正确的,就信念坚定地做下去,哪怕别人可能不能够理解。但当你日后回忆,揽镜自照时,能够坦然地面对自己,不留下遗憾。
世上有千千万万个他人,可是只有一个你自己。学会和自己相处,接纳自己的决定并坚持。
《杀死一只知更鸟》这本书我是推荐大家去读一读的,也许在看完之后,你会懂得许多你忽视了的东西。阅读在何时何地都非常重要,每本经典都是作家几年甚至几十年的人生体悟。
最后,引用一句书中的话“我以前从未热爱过阅读,可现在我却担心要失去她了。阅读就像是一个人的呼吸,即使不喜欢也不能不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