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多数儿童的身体,都因娇生惯养之故弄坏了,至少也受到了损害。
只要我们从小习惯了,有许多看去似乎不可能的事情,我们的本性全是可以适应的。马耳他人就是用这种办法去锻炼他们的儿童,使他们不怕炎阳。儿童从出世起,一直到十岁止,全都一丝不挂,既没有衣,也没有裤,头上也没有遮盖。(《教育漫话》 [英] 约翰·洛克 著 傅任敢 译)
父母疼爱孩子,无可厚非。但如果,冬天惟恐冻着, 里三层外三层地裹着;夏天又惟恐晒着,躲在家里,不肯或不让出门;食不厌精,又过于小心;有点头疼脑热,就想一下治好,过分治疗;自己甘愿多流汗,也不让孩子伸伸手……如此这样,就能保证孩子好好的,健健康康的吗?恰恰相反,这就是溺爱,就是娇生惯养,其结果正如上文约翰·洛克所说的。
人,只有从小不断适应复杂多变而又恶劣的自然环境,以锻炼自己的身体,磨炼自己的意志,提高自己的生存能力,才能适应更为复杂多变而恶劣的社会环境。而人的身体只要从小养成习惯,是什么都受得了的。从这一点说,如果做父母的,过于疼爱孩子,不给他锻炼适应各种生存环境的机会,就无异于剥夺孩子的生存权。
当孩子长大成人,尤其是走上工作岗位后,如果也怕父母当时所怕的,冬天怕冷,夏天怕热,只图舒适安逸,不肯或不能吃苦耐劳,更不愿吃一点点亏,那么还能期望他成就一番事业吗?此时,为人父母的,后悔已晚矣!因此,娇生惯养,不是爱,而是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