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后,交通事故侵权救济赔偿的先后顺序是什么?
《民法典》第1213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机动车所有人对于自己的机动车,每年都需投保机动车强制保险。还可投保相映的机动车商业险,当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被侵权人同时请求保险人和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时,承担保险责任和侵权责任的顺序是:
1.机动车强制保险优先。
2.强制保险赔偿不足部分商业保险优先。
3.保险赔偿仍然不足的部分,或者根本就没有投保商业保险的。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