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离婚或分手,不管当初是哪一方先提出的,不管当初是抱着怎样的情绪做决定的,既然最终做了决定,那就是双方最后共同做的决定了。
也许当初,大家都决定给对方也给自己新的空间新的生活。也许当初,大家都认为这是最好的选择。
也许,在各自的新生活中,我们才发现,原来,曾经自己拥有过,却不曾珍惜过。也许,在各自的新空间里,我们才开始醒悟,原来,当初是自己错了。
如果,在我有如此感悟的时候,刚好你也是,并且你也在。那么,为何不选择再给大家一个机会呢。但如果我们之中只有一方有此感慨,另一方却早已不回头了,那么,你以为的真的只是你以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