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是种快乐,读博弈的这本书尤其如此;大约读了点书,有点因会,谈点感想,总是不难的。只要不堕入文盲,稍稍认得几个字,总是能读点书,谈点感想的;即使是文盲,见到书,大字不识,也会对这封面说上两句;因此能读书是乐趣,至于谈书,自顾自说,则是人的天性。
如果不反对教育,那么热爱过书的人总是愿意听听别人怎样读书的;至于反对教育的人,自有其理由,但通常会被冠以“反民族”的帽子,或谓其食古不化。在 改革当道,文盲造反,谈众甚多的年代,这样的人,何其多也。但要谈得好,让大家都认同,让人家觉得有益,却是件难事。一难,一本书无论怎样好,总有没有读 到的人,对于此种人,你要让他觉出有益来,真是难;二难,读到书的人,觉得好,并不总是愿意谈的,好或许还不够好,要对一个作者讲出来,总觉难上加难,没 有一个作者能甘愿认同批评者。同样,批评者也不能任意臆断将自己的加诸于作者。
对于其一难,不敢狂妄,硬要没有读过书的人来读,谈谈自己读了是怎样快乐,也于他是件快乐的事,大可不必;对于其二难,特别是对熟识的作者,如果读者 只看这篇感想,更不算得上评论的文字,有觉吹捧之嫌,也得请读者原谅;故作乱弹之意,为了使二者都不得罪,敢请读者作者不要介意这篇小文,不至于我弄到两 者都不讨好的境地。
这里就有一种效果,有言在先:谈者情绪高涨,意兴所至,大家听完后,都觉得讲得好,恨不得把书买到断版,出版社不得不赶印,把工厂印刷工人弄成过劳 死,这个一不小心引发了抢购热潮我是不需要负责的。最后,我得说这本书我是一气看完的,绝没有难懂不难懂这回事情。二是,我劝读者不要为了附庸风雅而去读 书,以为可以像我一样可以无障碍阅读;三是,不要怕自己落伍于时代而去读这本书,在中国即使小学生都会使用电脑,但真能懂电脑的人不多。大多数人只认为电 脑是种工具,对之无感情,但是博弈会告诉你恰恰相反,——它已经融入了我们的生活,改变了人的思维。我该谈的我都谈了,读者如不信我说,可以读着试一试。
能把书印出来,并不期待有怎样的反响,是写书人应保有的一份平和心态。自然主义者梭罗曾说:一千本藏书于我屋中,其中有七百本是自己写的,自产自销。 如果笔,是以前的书写状态,并不带电作业,那么在有了电之后呢?我突然在一次停电之后,了悟“笔电之死”四字之奥义。如果您对现代世界投入足够的关注,那 就读此书吧,相信对这个,——他的“笔电世界”,——会多一份理解力。得之我幸,不得我命,简简单单一件事。但是博弈说他人生要做三件事:
Do three things in life,marry a girl,plant a tree and write a book.(<笔电之死>P102)
人生三件事,每一件都是赏心乐事。写书,只是其中之一事,而且是排得最后的一件事,近于无的事。当然最重要的事,排在第一的头等大事:“marry a girl”,于我是多么难啊。
诚如博弈自序所说:“这是一本不一样的长诗集,喜欢,就多看一会儿。”这是一本有趣的书,才子之书,能言之无穷。今天恰好信手翻到此处,心中不禁喜乐。特记之。
《笔电之死》: 博弈(美)著 白象文化出版社 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