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y 17 | 奥威尔:为政治而写作

近一两个月以来,我都在思考写作的目的。


我能明显感觉到公共写作和私人写作是大不相同的,但又说不出所以然来。


比方说,李白杜甫,两人都是唐诗的高峰,但风格却大相径庭。李白雄伟、洒脱、畅快,而杜甫,沉郁顿挫四字耳。风格不同也仅仅为表象,他们根本的不同在于,为谁写作。李白为自己写作,写山写水写美人,都是自己;而杜甫为公众写作,赏花赏月赏秋光,都是苍生。


一些人为自己写作,一些人为政治写作。


就像我很尊敬的一位老师。


他是为政治写作的人。


为自己写作容易,为政治写作难。


为自己写作,要坦诚;为政治写作,要聪慧,敏锐,正直,有责任感,要“千磨万击还坚韧”。


在这个去政治而又无所不政治的时代,能真正为政治而写作的人越来越少了。



今天的选择的文章是乔治·奥威尔的《我为什么写作》,我在李存捧先生翻译、译林出版社出版的奥威尔散文集《政治与文学》中第一次读到这篇文章。董乐山先生的译本《我为什么要写作》更优,但已有公众号对此文标明原创,故只能选择这一译本。为便于阅读,文章分段略有更改。



在很小的时候(大约五六岁),我就知道,自己长大以后要当作家。在十七岁到二十四岁期间,我曾经想放弃这个念头,不过,我那时就明白,放弃写作是强暴我的真实本性的,我迟早会安定下来,专门写书。

我家有三个孩子,我是老二,跟老大和老三各差五岁。在八岁之前,我很少见到父亲。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我有些孤单,很快就学到一些不招人待见的癖性,所以,在上学期间,我的人缘一直不大好。跟所有孤独的孩子一样,我也爱编故事,跟想象中的人谈话。从一开始,我就觉得,自己的文学抱负,是跟被孤立、被贬低的感觉混合在一起的。我知道自己有文字天赋,也能直面不愉快的事情,我想以此来创造一个属于自己的世界,抵消自己在日常生活中的失败。不过,在整个少年和青年时代,我所写的严肃的——即用意认真的一一作品,不过十几页。

在四五岁时,我写出了第一首诗歌,妈妈把它记了下来。我记不起其中的内容了,只记得是有关一只老虎,老虎有着“椅子一样的牙齿”——这个句子很好,不过,我想那是抄袭了布莱克的《老虎、老虎》一诗。十一岁时,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我写了一首爱国诗歌,发表在本地的小报上。两年以后,基奇纳去世时,我也写过一首。此后,随着年龄的增大,我模仿乔治亚风篇小说,却又彻底失败。那些年,我正经写在纸上的全部作品,就是这些。

    (奥威尔像)

不过,从一定意义上说,在那些年,我一直也在从事文学活动。首先,有不少命题作文,我都能轻而易举地一挥而就,但从中并没有感觉到多少快乐。除了学校的作业以外,我也即兴创作一些诗歌,都带有一些喜剧意味,我写这些东西的速度快得让我现在都感到吃惊——十四岁那年,我花了大约一个礼拜时间写了一整部同韵剧本,模仿的是阿里斯托芬——而且还要帮着编辑学校的刊物,印刷版和手写版都有。你无法想象出比这些刊物更滑稽可笑的可悲之物了,我现在花在最廉价的杂志上的心思也比它多得多。

与此同时,在大约十五年或更久的时间里,我也进行着一种全然不同的文学训练:创作一部关于自己的连续“故事”,类似于日记,不过只写在脑子里。我想,这是儿童和青少年的共同习惯。在很小的时候,我总爱把自己想成罗宾汉,想象自己是刺激的探险故事里的主人公;然而没过多久,我的“故事”停止了这种幼稚的自恋意识,而越来越侧重于对我做过的事情和看见的东西的描述。有时我的脑子里会有一会儿出现这样的句子:“他推开门,走进屋子。一缕昏黄的阳光从细布窗帘渗了进来,斜照在桌子上。桌子上面,放着一个半拉开的火柴盒,边上是只墨水瓶。他把右手插在衣兜里,踱到窗前。窗外的大街上,一只黄褐色的花斑猫正在追逐枯叶。”等等。

这种习惯,一直持续到我二十五岁左右,也就是说,贯穿了我整个非文学的岁月。尽管我不得不搜寻,也的确在搜寻合适的词句,但是,我在描述上所作的这种努力似乎是违背我的意愿的,似乎受到了某种外界的强制。我以为这个“故事”应当反映出我在不同年龄段崇拜过的各种作家的风格,但是,到目前为止我记得的都是千篇一律的细节描写。

在大约十六岁的时候,我突然发现了纯文字带来的快乐,即词的发音和关联。《失乐园》中有一段诗行:

于是他负载着困难和辛劳

挺进着:负着困难辛劳的他。

现在看来,这也并没有那么精彩,可在当时,它却使我浑身震颤;“他”拼写成“hee”而不是“he”,更是平添了一份愉悦。至于描写事物的需要,我那时已深有领悟。如果说那时我就想写书的话,我要写什么样的书,也很明确。我想写大部头的自然主义长篇小说,以悲剧结局,充满细致的描写和惊人的比喻,还要有许多辞藻华美的段落,其中所使用的词汇,部分地是追求音节美妙的效果。实际上,我完成的第一本小说《缅甸记事》就属于那一类书,那是我在三十岁时写成的,但构思要早得多。

(《缅甸岁月》)

我之所以要介绍这么多背景情况,是因为我觉得,不了解作家的早期经历,就很难评价他写作的动机。他写作的主题,取决于他所生活的时代,至少在我们这个动荡而变革的时代是如此;但是,他在开始写作之前,已然获得了某种感情态度,而这种态度,他是无论如何也摆脱不了的。当然,约束自己的性情,避免纠结于某个不成熟的阶段,或陷入某种不正常的情绪,是他的份内之事;但是,要他完全脱离其早年受到的影响,就会扼杀他的创作冲动。撇开谋生的需要不说,我想,写作还有四个大的动机,至少散文的写作是如此。在每个作家身上,在每个作家的各个阶段,根据其生活于其中的环境氛围的不同,这四个动机的影响程度会有所不同。这四个动机是:

(1)纯粹的利己主义。想显得比别人聪明,想被人议论,想死后不被人忘记,想报复那些小时候欺负过自己的成年人,等等。假装说这个不是作家写作的动机,纯粹是胡扯;这个还是很强的动机。作家跟科学家、艺术家、政治家、律师、士兵和成功的商人一样,也有这个动机;人类所有的上层职业,都有这个动机。人类的大多数群体,并不是那么自私,大概在三十岁以后,他们几乎完全放弃了作为个体的感觉一—他们主要是为其他人而活着,而且在劳作之中慢慢地萎顿下去。但是,也有少数天赋高、意志强的人,他们决意要过自己的生活,作家就属于这种人。我得说,严肃的作家,总的来说,要比记者更爱虚荣、更加自私,尽管不那么看重金钱。

(2)审美的热情。即对外部世界之美的感知,或者,另一方面,对词语和它们之间恰当组合的美感的感知。对于一个音节对另一个音节的影响,对好文字的缜密、好小说的节奏感到愉悦。跟别人分享自己觉得有价值、不容错过的体验之渴望。在许多作家身上,审美的动机较弱,但即使是写小册子的人、写教科书的人,也会出于非实用的原因,而偏爱某些词句,或者特别喜欢书籍的版式、书页白边的宽度等等。只要是比火车时刻表层次高的书,多少都有审美方面的考虑。

(3)历史感。希望客观地看事情,发现真相,记录真相,留给后人。

(4)政治目的——这里的“政治”一词,指的是其最广泛的含义。想让世界朝着某个方向发展,想要改变其他人对自己正为之奋斗的那个社会的看法。每一本书都不可能摆脱政治偏见。有人说,艺术跟政治完全无关,这种看法本身就是一种政治态度。

可以看出,这几种动机,一定互不相容,它们在每个人身上、在同一个人的不同时期,都是起落不定的。从本性上说——我说的“本性”,是指刚成年的时候你所达到的状态——在我身上,前三个动机要远远大于第四个。如果处在一个和平的年代,我可能会写辞藻华丽的小说和单纯描写的书,而且可能永远搞不清自己的政治倾向。但实际上,我却被迫成了一个小册子作家。

首先,我在一份不适合自己的职业(驻缅甸的印度皇家警察)中干了五年,之后,体验过贫困和失败感。这加深了我对权威的天然仇恨,也使我第一次意识到工人阶级的存在,而在缅甸的经历,也使我对殖民主义的本质有了一些了解:不过,这些经历,还不足以使我具有明确的政治方向。后来,出现了希特勒、西班牙内战,等等。到1935年底,我还没能做出决定。我记得那天做了一首小诗,表达了我的困惑:

两百年以前

我也许是个快活的牧师

宣讲着永恒的末日

看着我的胡桃树长大;

可是,唉,我出生在一个邪恶的时代,

错过了快乐的港湾,

因为,我的上嘴唇上已经长出胡子,

而教士都剃得光光的。

后来的日子也还不错,

我们都那么容易满足,

在大树的怀抱之中,

我们摇着自己不安分的思绪入睡。

我们是那么无知,敢于拥有那些

如今我们都加以掩饰的快乐,

树梢上的金翅鸟

能让我的敌人发抖。

可是,姑娘的肚子和杏树,

浓荫遮蔽的小河里的拟鲤,

马儿,拂晓时飞翔的鸭子,

所有这一切,都成了一个梦。

如今不允许再去做梦,

我们损毁或者掩盖自己的欢乐:

马儿都由不锈钢制成

由矮个的胖男人驱驰。

我是一条从不翻身的蠕虫,

一个没有后宫的阔人;

在教士和政委之间

我像尤金·阿拉姆一样穿行;

政委在给我算命

收音机一直开着,

可教士已经许诺我一辆奥斯丁7型小汽车,

因为努力总会有回报。

我梦见自己住在大理石城堡,

醒来以后发现那是真的;

我不该生在这样一个时代;

史密斯呢?琼斯呢?你呢?

1936年至1937年间的西班牙内战和其他事件,对我的影响极大,使我明白了自己的立场。

1936年以后,我所写的每一行严肃的文字,都是直接或者间接地为反对极权制度、为实现我心目中的民主社会主义而作。在我看来,身处我们这样的时代,如果还以为自己能避开这类话题,纯属无稽之谈。每个人都以这样或者那样的伪装在写它们。

所不同的,只是你站在哪一边、采取哪种写作方式的问题。而你越是清醒地认识到自己的政治立场,你就越能够一方面积极地参加政治斗争,一方面保持自己审美和思想方面的独立性不受损害。

在过去的十年里,我最想做的事情,是使政治性写作也成为一门艺术。这是因为,在开始的时候,我总是感觉到党派偏见和不公。

当我坐下来写一本书时,我并不对自己说:“我要写一本艺术作品。”我写它,是因为有一个谎言需要我去揭穿,有一些事实需要我引起公众的注意,我最主要的考虑是得到倾听。不过,假如在写一本书的时候,或者为杂志写一篇长文章的时候,我不能同时得到一种审美的体验,那我就不会去写它。所有费心看过我的作品的人,都会发现,即便是彻头彻尾的宣传,里面也包含着大量职业政治家会认为是与主旨不相干的内容。我不能,也不想完全抛弃在孩提时代养成的世界观。只要我活着,身体也还良好,那我就还会继续追求文字风格,热爱大地上的万物,从坚实的物体和琐屑而无用的信息中得到快乐。试图去压制自己的这一面是毫无益处的。我该做的,是将自己根深蒂固的好恶感跟这个时代强迫我们每个人做的那些基本上是公共的、非个人的事务调和起来。

要做到这一点,并非易事。它引出了结构与语言的问题,也引出了真实性的问题。我举一个例子,来说明一下困难有多大。关于西班牙内战,我写过一本书,即《向加泰罗尼亚致敬》,那当然是一本政治作品,但在写作过程中,我始终保持一种超然的态度,而且注重形式。我努力讲述全部的真相,同时不损害我的文学本能。但是,那本书里有长长的一章,全部引用的是报刊上的文章等资料,来为托洛茨基分子辩护,因为有人指控他们跟佛朗哥合谋。显而易见,过不了几年,对普通读者来说,这一章就变得没有意思了,因此,它可能会毁掉整本书。

有个我所敬重的批评家给我上了一课。“你干嘛要把那些东西塞进来?”他说,“你把一本原本不错的书变成了新闻报道。”他说得对,但我只能那么做。我碰巧知道,一些无辜的人受到了虚假的指控,而英国被允许知道真相的人很少。假如不是因为我对此感到愤怒的话,我可能根本就不会去写那本书。


(《动物农场》)

这个问题,会以这样或者那样的方式,反复出现。语言的问题,就更加微妙,说起来也费事。在这里,我只想说一句话,就是在最近几年,我在写作的过程中,更加注意客观准确,而不太注重形象生动。总之,我发现,在你认为自己的某种写作风格已经臻于完善的时候,你就已经超越了这种风格。《动物农场》是我第一次有意识有计划地将政治追求和艺术目的融为一体的尝试。我有七年没写小说了,但我希望很快能再写一部出来。它注定会失败,每本书都是失败,但我清楚地知道,我要写什么样的书。

   (稍后出版的1984)

回头看看前面所写的话,我发现,我好像把自己描述成一个完全出于公共目的而写作的人。我不想给大家留下那样的印象。所有作家都爱慕虚荣、自私和懒惰,在他们所有的动机之下,都藏着一个谜。

写书是一场可怕的、让人精疲力竭的战斗,就好像一场恶病长时间发作。如果不是受到某个既无法抗拒,也无法理解的魔鬼的驱使,谁也不会去干这种事。不过,那个所谓的魔鬼,跟婴儿为引起注意而哭闹的本能,没甚两样。同样正确的是,如果作家不能持续努力地抹掉自己的个性,那他所写的东西就没法读。好文章就像一块窗玻璃。我不能肯定地说,在我身上,哪个动机最为强烈,但我知道哪一个值得追随。回头去看我的作品,我发现,在我缺乏政治目的的时候,我所写的东西,无一例外地都毫无生气,都成了华而不实的段落、没有意义的句子、矫揉造作的形容词,总之,都是废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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