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是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基本遵循。因此,广大党员干部要落实落细《条例》内容,持续从党的历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深入推进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
学史明理,持续增强政治觉悟。政治上的坚定源于理论上的自觉。广大党员干部要持续从百年征程的苦难和辉煌中、曲折和胜利中寻经验、求规律、启智慧,增强政治觉悟,坚定对党的领导的自信,坚定贯彻落实党的创新理论,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读懂我们党由小变大、由弱变强,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的历史进程,理解其深刻的历史必然和历史依据,方能理解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读懂十月革命炮响送来的马克思主义给救亡图存的中国指明了正确方向,又让一代代中国共产党人在关键阶段看清大势、把握规律、赢得主动,方能理解马克思主义为什么行;读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同时流淌着马克思主义基因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基因,始终推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史进程,方能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什么好。
学史增信,持续树牢理想信念。心中有信仰,脚下有力量。广大党员干部要持续在党史学习中增强对马克思主义、共产主义的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对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信心。要看到中国巨轮在社会主义道路上勇往直前,坚定“大鹏一日同风起,扶摇直上九万里”的道路自信;要领悟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以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精髓,坚定“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的理论自信;要体会改革开放、脱贫攻坚战、疫情阻击战等彰显出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坚定“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的制度自信;要以开放包容、高度自信的姿态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坚定“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的文化自信。
学史崇德,持续涵养高尚品德。古人云:“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广大党员干部要持续在党史学习中涵养高尚道德品质,始终做到忠于党、忠于人民。要感悟杨靖宇“头颅可断腹可剖,烈忾难消志不磨”的以身报国,方志敏“敌人只能砍下我们的头颅,决不能动摇我的信仰”的舍生取义,江善忠“死到阴间不反水,保护共产党万万岁”的杀身成仁,从而涵养对党忠诚的大德;要感悟一代代中国共产党人“采得百花成蜜后,为谁辛苦为谁甜”的奉献姿态,“我将无我,不负人民”的精神境界,从而涵养造福人民的公德;要感悟周恩来经常以《我的修养要则》对照言行、慎独慎微,毛泽东“恋亲不为亲徇私、念旧不为旧谋利、济亲不为亲撑腰”的亲情“三原则”,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监督,从而涵养严于律己的品德。
学史力行,持续践行知行合一。“奋斗创造历史,实干成就未来”。广大党员干部要持续在党史学习中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增强斗争本领,把握历史主动。要坚持在锤炼党性上力行,持续用党的奋斗历程和伟大成就鼓舞斗志、明确方向,用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凝聚力量、攻坚克难,用党的实践创造和历史经验启迪智慧、砥砺前行;要坚持在为民服务上力行,持续深化对党的性质宗旨的认识,牢记“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的嘱托,与人民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有盐同咸、无盐同淡,深深扎根人民、紧紧依靠人民,永远与人民想在一起、干在一起;要坚持在推动发展上力行,持续着力破解发展难题、厚植发展优势,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勇于担当、善于作为,逢山开道、遇水架桥,不断交出优异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