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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出来工作有一段时间了,当中遇到许多人和事,很多人在身边停留又离去,渐渐习惯离别,人人都是过客,留在过去的人,会被时间拖着走,慢慢接受了那个不那么好的自己,还记得我之前第一份工作的时候,现在现在细想起来,也有些感悟。
当时我刚出来工作,不谙人事,期间吃了许多亏。每次看到别人很会“来事”就很羡慕,感叹别人怎么这么会做人,会来事儿。而自己老是一条肠子直到底,这样不好,很不爽。就想学会别人那一套,但就像邯郸学步一样蹩脚,期间闹了些笑话,这就不细举了。谁没有尴尬时刻呢。那时心里很不是滋味,觉会来事的人有许多好处。而自己不会就很吃亏,于是我就去找方法,找了些人际关系的书去看去学,看了也照着葫芦画瓢。但都不得精髓,何为“精髓”,就是信手拈来,随处发挥,说瞎话眼都不带眨下的。发现自己不是那块料,因为从小就没人指导这些事,相比那些从小就耳融目染的人来说差的不是一点点。但心有不甘,很不是滋味,于是还是去看书,无意间找到一本关于说谎的书,深受启发。书中提到说谎的一些机制。关于那些情商高,或者说“会来事”的人,其实他们擅长的是撒谎,而人们大多不喜欢直接,于是谎言往往就受欢迎。欺诈,人类生存下来的手段。没有人不会说谎。后面也就释然,于是想怎么能适应呢。后面思考觉得其实我这样很不错,因为大家都是谎言对谎言,当真你就输了。谁也没把谁当回事。而我这类人的好处就是不用消耗自己来应承他人,这样也落得轻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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