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熊有竹的第106篇原创文章
·作者 熊有竹
·原创 格行营销笔记
德国拜耳公司,发明了一种止痛药,取名阿司匹林,并进行了商标保护。
后来阿司匹林变成了止痛药的通用名称,也就是说,阿司匹林变成了一个品类的名称,在消费者的心智中,阿司匹林=止痛药。所以,现在我们可以看到很多别的品牌的阿司匹林。
菲利普·莫里斯公司收购米勒酿酒公司(Miller Brewing)后,推出了一种低度啤酒,取名为“淡啤”,但淡啤是一个通用名称,后来百威推出了百威淡啤,其他啤酒制造商也推出了低度啤酒,并且命名为xx淡啤。淡啤成了一个品类,米勒公司的“淡啤”的品牌功能被弱化,在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
有些人可能不熟悉菲利普·莫里斯公司,它是一家低调有实力的公司,它旗下控制着许多知名的企业和品牌,比如香烟万宝路,菲利普·莫里斯公司相当于一家投资控股公司,通过投资和并购,拥有并控制了许多的品牌和业务。
不过,阿司匹林的品牌和商标被通用化,与淡啤被通用化有着本质的区别。
阿司匹林的品牌名称,并没有刻意反应某类产品的(品类)的特征,它是在品牌和产品的推广和使用过程中,被潜移默化的等同于一个品类(止痛药)。阿司匹林的品牌名称被通用化,变成一个品类名称,虽然有企业推广的影响,但本质上还是市场选择的结果。
成功打造一个品牌的策略之一是,用一个品牌去占领一个品类。
也就是,用一个品牌高度关联某个品类,使得消费者能把品牌和某个品类直接挂钩,即想到/看到品牌就能联想到品类,想看/看到品类就能联想到品牌。宝洁公司的很多产品都是这样,用一个品牌对应一个细分品类,汰渍对应洗衣粉,海飞丝对应去屑洗发水,帮宝适对应纸尿裤。
如果你做的是一个新品类,比"用一个品牌去占领一个品类"更直接的策略是,把品类作为品牌名称,即把品牌名称和品类合二为一。
美国米勒酿酒公司推出的低度啤酒就是这样,取名为“淡啤”(英文名称为Lite,Lite是light的一种拼写方法,词义是低热量的,清淡的。)米勒公司并没有采用品牌延伸的方式,命名为米勒淡啤,或者设计一个全新的品牌名称,命名为xx淡啤。
以国外为例,当美国的微型博客兴起的时候,国内的门户网站也闻风而动,开通了自己的微型博客平台,比如,新浪微博、腾讯微博、搜狐微博,网易微博等。它们都是以品牌延伸的方式,来命名新业务。
网易微博、搜狐微博、腾讯微博,先后关闭了业务,退出了市场,新浪微博成了国内微型博客的佼佼者和最后的赢家。
2014年新浪微博在纳斯达克上市前,改名为微博。
品牌名称从“新浪微博”到“微博”,去除了延伸品牌,把品类变成了品牌。
前面我讲过,面对一个新的品类,打造品牌的最直接的策略是,把品类作为品牌名称。
而小罐茶,就是这样的例子。
小罐茶是一个集品牌名称和品类于一体的品牌。
首先,小罐茶在很多消费者心智中,是一个品类,是一种用小罐装茶的新型包装形态的茶叶类型。
其次,小罐茶是一个品牌名称,是一个进行了法律保护的商标,也是企业营销传播的名称。
再次,小罐茶这个名称,清晰的反应了产品的部分特征(小罐装茶)。
但,我最近却遇到一个消费者场景。
有人问我小罐茶品牌哪个好?
我说,小罐茶本身就是一个品牌。
对方表示疑惑。
由此,引发了我的思考:把品牌名称和品类合二为一,到底到底好还是不好?
假如杜国楹先生推出小罐茶的时候,用xx(品牌名称)小罐茶(品类)的名称,对于上面的问题,我可能会这么回答:“可以考虑xx,xx是高端中国茶,是小罐茶这个品类的开创者。”
用品牌名称和品类合而为一的方式,是一个品牌快速进入消费者心智,并建立品牌认知的高效方式。
杜国楹先生的前面的几次创业,在品牌命名上,都颇有讲究,比如,背背佳、好记星、E人E本、8848钛金手机。这些命名,都在某种程度上,关联了品类、品牌联想、品牌定位、产品的功效和特征等。
现在市面上,很多中国茶叶品牌都推出了小罐装茶叶产品,这可能就是我被问及小罐茶品牌哪个好原因和背景。
当一个新的品类,越来越被市场接纳,越来越普及和成熟的时候,品牌名称和品类合二为一的方式,在品牌认知上,有可能会造成一定的混淆。当然,企业通过品牌推广和营销传播,可以对部分消费者和受众进行品牌认知教育,得到一定程度的修正。
小罐茶作为品牌名称和品类合二为一的品牌,当市场对其品类属性的认知越来越普遍,越来越影响深刻的时候,其品牌功能会不会被逐渐被淡化?它会不会走上和阿司匹林和米勒淡啤一样的道路?
我真心希望不会。这个品牌,不管你认为它是收智商税也好,大忽悠也罢,但它确实在某种程度上,改变了消费者对中国茶的印象和认知,也改变了中国的茶叶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