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期十会之二:知道的不多但够用就好

#Tips:经济法11#
保险相关-1
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和关系人
当事人:投保人和保险人(保险公司)
关系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
被保险人包括:自然人、法人
人身保险的被保险人只能是自然人

#Tips:经济法12#
保险相关-2
受益人资格:
1.投保人、被保险人可以是受益人
2.自然人、法人可以是受益人
3.已经死亡的人不得作为受益人,胎儿作为受益人应以活着出生为限

#Tips:经济法13#
保险相关-3
受益人顺序和份额分配:
当受益人为数人时,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可以确定受益人顺序和份额的,按照确定的分配
未约定受益顺序,未确定受益份额的,由其他受益人平均分配

未约定受益顺序,但约定受益份额的,由其他受益人照比例享有

约定受益顺序,但未确定受益份额的,同顺序的其他受益人平均分配,同一顺序没有其他受益人的,由后一顺序受益人平均享有

#Tips:经济法14#
保险相关-4
对保险合同中受益人存在争议的,可以照以下情况处理:
1.受益人是法定或者法定继承人的,按照法定继承人作为受益人
2.受益人是身份关系,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为同一主体的,要根据保险事故发生时受益人与被保险人的身份关系确定受益人

eg:你给自己买了个保险,受益人是你老婆,突然你出车祸离开了,在出车祸前你们还是夫妻关系,那么你老婆就是受益人

3.如果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不是同一主体,要根据保险合同成立时与被保险人的身份关系确定受益人

eg: 某天你开车带着小三兜风骗了你老婆,为了表示愧疚,脑子一热买了个保险,投保人是你,受益人是你老婆,被保险人是小三。几天之后你们出了车祸,小三没救过来,同时车祸前你没来得及离婚就把这份保险合同签了,最后赔偿时,你老婆就是受益人。

如果你是把婚离了后再签的保险合同,那受益人就要看小三是否有亲属(包括老公,子女,父母)

4.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为同一主体的,受益人的约定包括姓名和身份关系,如果保险事故发生身份关系变化的,认定为“未指定受益人”(保险赔偿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处理)

#Tips:经济法15#
保险相关-5
受益人变更:
1.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可以变更受益人,只需书面通知保险人即可(保险公司),未通知保险人的,保险人主张变更对其不发生效力,人民法院予以支持
2.投保人变更受益人未经被保险人同意,该变更行为无效
3.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变更受益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人民法院不与支持

#Tips:经济法16#
保险相关-6
保险金的继承:
被保险人死亡后,以下之一的情况,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
1.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
2.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在同一事件中死亡的,且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

#Tips:经济法17#
财产保险合同-7
代位求偿制度:因第人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可以在赔偿金额范围内行使对第人请求赔偿权力

第三人的重复赔偿:保险公司对损害的标的进行赔偿后并未通知第三人或者通知到达第人前,第人已经向被保险人做出了赔偿的,保险公司不能再像第三人行使代位求偿权,保险公司可以就相应的保险金额主张被保险人返还

在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放弃对第三人请求赔偿权力的,保险公司在未赔偿前知晓放弃权力一事,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保险公司在赔偿保险金后知晓被保险人放弃请求赔偿权力的,该放弃行为无效(桥归桥,路归路,谁的责任谁承担,跑不了)

#Tips:经济法18#
财产保险合同-8
特殊的第三人: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或者其组成人员造成的保险事故(比如保姆),除被定性为故意损害以外,保险公司不得对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或者其组成人员行使代位请求赔偿权力。

#Tips:经济法19#
财产保险合同-9
损失补偿原则是财产保险合同所特有的一项原则,保险人的赔付以投保时约定的保险金额(最高赔偿)为限,且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超过保险金额损失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主要分为3类:

足额保险/不足额保险/超额保险

eg:足额保险

保险价值 1000
保险金额1000
事故损失800
赔偿 800

不足额保险
保险价值 1000
保险金额 500
事故损失400
赔偿  :400*500/1000=200

或者

保险价值 1000
保险金额 500
事故损失 800
赔偿  :800*500/1000=400

超额保险
保险价值 1000
保险金额 1200
事故损失  800
赔偿  :800 且退还200元保费

#Tips:经济法20#
保险合同-10
当我们发现保险合同中记载的内容跟一开始购买时有不一致的情况,通常会按照下列规则来认定:
1.投保单和保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不一致的,以投保单为主
2.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以非格式条款为主
3.保险凭证记载时间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的为准
4.保险凭证存在手写和打印两种的,以双方签字、盖章的手写部分的内容为准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转载或内容合作请联系作者
  • 序言:七十年代末,一起剥皮案震惊了整个滨河市,随后出现的几起案子,更是在滨河造成了极大的恐慌,老刑警刘岩,带你破解...
    沈念sama阅读 218,525评论 6 507
  • 序言:滨河连续发生了三起死亡事件,死亡现场离奇诡异,居然都是意外死亡,警方通过查阅死者的电脑和手机,发现死者居然都...
    沈念sama阅读 93,203评论 3 395
  • 文/潘晓璐 我一进店门,熙熙楼的掌柜王于贵愁眉苦脸地迎上来,“玉大人,你说我怎么就摊上这事。” “怎么了?”我有些...
    开封第一讲书人阅读 164,862评论 0 354
  • 文/不坏的土叔 我叫张陵,是天一观的道长。 经常有香客问我,道长,这世上最难降的妖魔是什么? 我笑而不...
    开封第一讲书人阅读 58,728评论 1 294
  • 正文 为了忘掉前任,我火速办了婚礼,结果婚礼上,老公的妹妹穿的比我还像新娘。我一直安慰自己,他们只是感情好,可当我...
    茶点故事阅读 67,743评论 6 392
  • 文/花漫 我一把揭开白布。 她就那样静静地躺着,像睡着了一般。 火红的嫁衣衬着肌肤如雪。 梳的纹丝不乱的头发上,一...
    开封第一讲书人阅读 51,590评论 1 305
  • 那天,我揣着相机与录音,去河边找鬼。 笑死,一个胖子当着我的面吹牛,可吹牛的内容都是我干的。 我是一名探鬼主播,决...
    沈念sama阅读 40,330评论 3 418
  • 文/苍兰香墨 我猛地睁开眼,长吁一口气:“原来是场噩梦啊……” “哼!你这毒妇竟也来了?” 一声冷哼从身侧响起,我...
    开封第一讲书人阅读 39,244评论 0 276
  • 序言:老挝万荣一对情侣失踪,失踪者是张志新(化名)和其女友刘颖,没想到半个月后,有当地人在树林里发现了一具尸体,经...
    沈念sama阅读 45,693评论 1 314
  • 正文 独居荒郊野岭守林人离奇死亡,尸身上长有42处带血的脓包…… 初始之章·张勋 以下内容为张勋视角 年9月15日...
    茶点故事阅读 37,885评论 3 336
  • 正文 我和宋清朗相恋三年,在试婚纱的时候发现自己被绿了。 大学时的朋友给我发了我未婚夫和他白月光在一起吃饭的照片。...
    茶点故事阅读 40,001评论 1 348
  • 序言:一个原本活蹦乱跳的男人离奇死亡,死状恐怖,灵堂内的尸体忽然破棺而出,到底是诈尸还是另有隐情,我是刑警宁泽,带...
    沈念sama阅读 35,723评论 5 346
  • 正文 年R本政府宣布,位于F岛的核电站,受9级特大地震影响,放射性物质发生泄漏。R本人自食恶果不足惜,却给世界环境...
    茶点故事阅读 41,343评论 3 330
  • 文/蒙蒙 一、第九天 我趴在偏房一处隐蔽的房顶上张望。 院中可真热闹,春花似锦、人声如沸。这庄子的主人今日做“春日...
    开封第一讲书人阅读 31,919评论 0 22
  • 文/苍兰香墨 我抬头看了看天上的太阳。三九已至,却和暖如春,着一层夹袄步出监牢的瞬间,已是汗流浃背。 一阵脚步声响...
    开封第一讲书人阅读 33,042评论 1 270
  • 我被黑心中介骗来泰国打工, 没想到刚下飞机就差点儿被人妖公主榨干…… 1. 我叫王不留,地道东北人。 一个月前我还...
    沈念sama阅读 48,191评论 3 370
  • 正文 我出身青楼,却偏偏与公主长得像,于是被迫代替她去往敌国和亲。 传闻我的和亲对象是个残疾皇子,可洞房花烛夜当晚...
    茶点故事阅读 44,955评论 2 355

推荐阅读更多精彩内容

  • 由乙无偿返还甲 甲某无权要求返还 由乙返还甲,甲退款给乙 √ 由甲的妹妹把卖房款返还给甲 344,在人身保险合同中...
    零渡_87fd阅读 4,608评论 0 5
  • 记录一下,慢慢更新... 一、数据方面 1. 一定要做标准化!!!不然NN根本不工作 2、高维离散特征embedd...
    tanweibill阅读 715评论 0 1
  • 第一次在上学的这座城市里寻找归属感,找了份工作,租了套房子,这都是三天时间里完成的,这三天每天都很累,感觉倒在床上...
    一條深海的魚阅读 331评论 0 0
  • 城市里的孤独患者 只身一人,来来往往 也寂寞,也空虚 却也沉醉于这孤独的状态 享受一人静谧的芬芳 无期盼,无牵挂 ...
    小白菜君阅读 193评论 2 0
  • 1.今晚星高月朗 适合与我相爱一场。 2.所爱隔山海,山海皆可平。 3.万物更新旧疾当愈常安长安。 4.年少时不要...
    二妖三阅读 1,037评论 0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