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述一个工人阶级出身的知识分子不无艰辛的求学与求生路,在逃离(“逃离是一种暴力”)家乡三十年后,以父亲的死为契机,他展开痛苦的反思,终于惊讶和遗憾地发现,他以为自己只是受到了“性向的判决”,却没想到同样严酷、隐藏得更深的是“阶级的判决”。虽然和作者的经历少有重合,但读到他关于阶级差异的感受与分析时常常感同身受得额手称庆。不管怎样,阶级分析仍然是理解人心最好的工具之一,无视或忽视阶级差异的人也许永远都看不清这个世界的真实面貌,也无法理解自己内心的波澜。所谓深刻,取决于一个人在面对自己的过去时到底有多坦诚。在不断景观化的今天,这越来越成为一个朴素的真理。也只有这样,自己才能真正成为方法。
毛姆代表的经典短篇小说集,最喜欢下面几篇:
<麦金托什>
无云的天空像一只倒扣的大碗,将一切收拢其中。一位外在丑陋、蛮横专断、残酷的行政官沃克尔,一位喜欢读书、怯懦的下属麦金托什,一个中国厨子。
沃克尔逼迫当地臣民,经常嘲笑下属,麦金托什对上司的厌恶逐月增强,故意让一位深受压迫的岛民偷走他的左轮手枪,杀死了沃克尔。然而,他临死前的遗言是宽恕他们,表示爱他们。麦金托什拿出那把手枪,走向大海。一小时后,五六条细长的灰鲨在他倒下的地方溅起水花,争斗起来。
人性到底是什么,他们是好人还是坏人,这个世界是否非黑即白,曹雪芹说没有真正的坏人。
<爱德华·巴纳德的堕落>
在美国芝加哥,爱德华、贝特曼就与伊莎贝尔相识并同时爱上她,但当时她眼里只有爱德华,于是贝特曼担当起双方的密友。由于爱德华的父亲破产自杀,他计划去往南太平洋塔希提岛学习贸易挣钱再回来娶她。她给他的信“若非我更钟爱荣誉,亲爱的,我便不会如此深深爱你。”鼓励他,这是什么样的爱?
两年后他不再提回来的事,贝特曼受伊莎贝尔之托去爱德华带回来。让贝特曼意外的是如诗人的想象一般虚幻缥缈、美轮美奂的小岛是那样可爱动人,竟让贝特曼感到羞愧难当。 “这就是美,一个人很少能面对面看见美。你现在看到的一切不会再有了,因为这一刻瞬息消逝,但它会成为你心中不可磨灭的记忆。你触到了永恒。”
阿诺德曾以诈骗罪被捕后搬走,家族所有人对其敬而远之之后一直保持沉默。在岛上,他和爱德华关系如此密切,也让贝特曼意外。阿诺德站在他前面,注视着远处,眼神带着梦幻般的温柔,那张瘦削的面孔严肃有加,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贝特曼意识到那张脸上强烈的灵性。
她像一枝新奇美丽的花朵,要人庇护才能免遭风吹雨打,让我想要保护她,没有人会想要保护伊莎贝尔,我觉得伊娃爱的是我本人,不是我会成为的什么人。这是爱德华对伊娃的爱,这又是什么样的爱?
“以前读书是为了考试,为了受教育,为了谈话时把握自己的论点。在这儿我学会为了乐趣而阅读,学会了怎样说话。你知不知道交谈是生命中的一大乐趣?而谈话需要有余暇。一直以来我太忙了,原来的生活中那些看似相当重要的东西逐渐显得琐碎、庸俗。那种你争我夺、埋头苦干到底有什么用呢?现在一想到芝加哥,就看见一座阴沉、灰暗的城市,到处都是石头建筑——就像一座监狱——还有无休无止的混乱。这样的一味忙碌到底成就了什么?在那儿能充分享受生活吗?难道我们来到这个世界,就是为了急匆匆赶去办公室,一连几个小时工作到晚上,然后赶回家吃晚饭,再匆匆忙忙去剧院?我的青春时光就该这样度过吗?青春转瞬即逝啊,贝特曼,等我老了,还有什么指望呢?仍然一大早匆匆走出家门去办公室,持续工作到晚上,然后又匆忙赶回家吃过晚饭再去剧院?要是你能赚大钱的话,这样倒也值得,我说不清,这取决于你的本性。可如果你赚不了钱,还值得这么做吗?我想让我的生活比这更有意义。”
“我要在一片荒芜的地方建起一座花园。我必须创造一些东西。时间在不知不觉中过去,但愿等我成了一个老头子,在回顾往昔时发觉自己的一生幸福、简单而平和。日子虽然普普通通,但我要生活在美之中。你是不是觉得满足于这些太过渺小了?可如果一个人赚到整个世界却输掉了灵魂,那他就没什么收益。我想我赢得了自己的灵魂。”
这就是爱德华的“堕落”。
<火奴鲁鲁>
一辈子在南太平洋流浪的白人巴特勒船长,长相浑圆,因翻船丢了执照,后来给一个中国人掌管一条纵帆船。一只葫芦,一个勾魂摄魄的尤物,一个助手巴纳纳斯,一个中国厨子。
助手与船长争夺女孩的故事,最后助手死在女孩手下的巫术,然而,文末故事情节大反转,那个女孩跟那个没有提及的中国厨子跑了。
千奇百怪的人临近而居,语言不同、想法不同、信仰不同的神灵,价值观也不同。只有两种情感为他们所共享,那就是爱与渴望。不知何故,看着他们,你会感到一种非凡的生命力。虽说空气那样轻柔,天空那样蓝,你会感到——我也说不上缘故——火热的激情如跳动的脉搏般在人群中穿过。
聪明的旅行者只在想象中旅行。
<雨>
雨季的太平洋风暴肆虐,跟英国那种轻柔洒落大地的细雨不同,这里的雨十分无情,甚至有些可怕,带着自然界原始力量包含的那种敌意。说泼洒还不够,简直就是倾泻如流,仿佛是大洪水从天而降,哗啦啦持续不断地落在瓦楞铁皮屋顶上,教人发狂。这雨像在跟自己发怒,有时候你觉得要是雨再不停,真想大声喊叫起来,可马上又感到一阵空虚,浑身的骨头像是突然变软了,整个人陷于悲哀和绝望。
医生麦克菲尔夫妇跟传教士戴维森夫妇,搭乘同一条船被迫停在一个大港帕果帕果待上十天左右,太平洋最多雨的地方,同船去阿皮亚的汤普森小姐住在他们楼下的房间。传教士在救赎汤普森小姐的时候反被欲望吞噬。她的妻子没有哭,但浑身抖得像一片叶子。外面,无情的大雨一直在下,那极端的恶意已近乎人的脾性,伪善。
压轴的《雨》是毛姆的名篇,细节人物刻画做引子,随着故事的发展大笔墨的景物描写做铺垫,使人陷入深深的思考。故事的结局浑身发颤,倒吸一口气,留下的空白太过惊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