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人总觉得自己每天都过得枯燥乏味,其实他们并不知道自己其实每一天都在经历着各种各样的事,这些事之中,有开心的,有伤心的,又有趣的,还有后悔的。在这种种令人眼花缭乱的事情中,一件事情是我久久不能释怀,这件事情我一生一世也不能忘记。
那是一个阳光灿烂、碧空如洗的星期六,我一如往常一样写完作业,满怀着喜悦跟妈妈一起去莆田玩。走在路上,我惊奇地发现在离我不远处的地方躺着一张粉红色的“纸”,我上前定睛一看,原来是一张100块钱。我蹲下身,捡了起来。这里是坐车的地方,肯定是哪一个人掏钱付费时,不小心掉下来的。正当我犹豫不决时,我的心中萌生了一个不符合社会公德的念头:把钱捡走吧,反正现在也没人看见是我见了这张100块钱,这样我等下就可以用这100块钱买东西吃了,就这么办吧!我把钱塞进口袋,跟随着妈妈来到了一个商场。
商场里面琳琅满目的商品使我眼花缭乱,还有橱窗里色香月餐的面包,顿时,我的口水像泉水一样涌出,止也止不住。在妈妈挑选衣服的期间,我来到了离妈妈不远处的一家小餐厅,挑选我喜爱的美食。正当我掏出那100块钱要结账时,望着手中粉红色的100块钱,我的手犹如有千万块巨石压在上面,怎么也动不了。但是为了美食,我还是硬着头皮把钱付了出去。在吃美食的时候,我的心犹如有万斤巨石压在上面,令我怎么也喘不过来气,食物也很难咽下去。我敢打赌,这是我吃过最不好吃的一顿食物了。
回到了家,我渐渐后悔起来:要是失主是一个平困家庭怎么办?这样子做是不是有一些……我开始了无限的自责,一直对这件事情耿耿于怀,导致了我一个晚上睡眠不足,到了第二天我还是对这事念念不忘,这件事情让我明白:
一个人千万不要太贪心,太贪图钱财,即使时间到了一分钱也要归还给失主,只有自己的东西用这才安心,只有自己的东西用这才得心应手。自己的东西就是自己的,别人的东西就是别人的,我们不能随意把别人的东西拿走,否则后果很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