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尔的太阳
文 疯七
< 第一篇 游戏机 >
高中那会儿有段时间,班里流行看日本那票人物的书。川端、村上、岩井俊二《雪国》《情书》《挪威的森林》之类之类的,于是一帮自己不知道是荷尔蒙在作祟的少年少女们开始“把玩孤寂”。
很不幸,我在此大流中一下扎进了村上春树的封建糟粕里,时至今日,我时常后怕村上写的这些毒物的威力。想起来四五年前,只有一个我当时在百度空间写博客的少女网友是实事求是的,她说:我承认在读《挪威的森林》一整本书的时候都在想入非非。
不过以当时我的造化,除去想入非非,显然是抗拒不住村上书中那种潜移默化的思想渗透的。于是我悲催地成为了一个文艺青年。然后喜欢诗歌,崇拜海子,逢人便说我有一所房子。
现在想想,当时的许多感触还都算真实,没什么欺骗还是比较欣慰。可惜人总是越经历越多,然后回头看看当初无知导致的邯郸学步,明白生活到底是个坑啊!如今在沙滩上就写“追忆似水年华”,然后写“WSZ CNM!”。失去的就说是抛弃的,用年轻强行支付犯的错误。感觉像是以前打的游戏机,魂斗罗能调30条命啊,横着死趴着死想怎么死怎么死总能通关!可生命总归是个消耗品,人一生要写的代码是一定的,谁先写完谁先死。如此一来乱糟糟的所有玩意儿,还是乱糟糟的,并且似乎要一直乱糟糟下去。
< 第二篇 铜酒杯>
去年我在北京实习,近6个月的时间,我完全活的像个底层北漂。当时公司里一半以上的年轻人都是北漂,大街上到处都是北漂。我心想,花擦怎么这么多,一点都不好玩!大家都漂着那漂着还有什么优越感?还有什么意思!后来我自我批评:no zuo no die。
那时候我下班很早,每天有不少的时间极度无聊又不想做正事,于是我看了大量无聊的综艺节目和各类美剧,打了几百盘dota,社交工具各种刷屏,步行溜遍中关村周边。而由于我自己不开厨,同时也吃了无数的外卖,山西面,湘味盖饭,煎饼果子肉夹馍,还有麦当劳那个便宜些的鸡腿堡套餐,简直要吃吐了。
没多久我堂姐搬到四通桥离我的租小狗窝只有两站公交路,我去她那儿蹭了许多次饭,她炒菜不难吃了,我和姐夫每次都能把好几个菜吃个底儿朝天,还经常喝点二锅头。每次吃饱饱的,我躺在他们的沙发上摸着肚子心想,年轻真是好啊!
好几次从我姐那儿回家,夜里十点从人大到知春路,我一般会直接走回去,路上耳机里重复次数最多的歌是蕾哈娜的《stay》,实际上蕾哈娜的歌我就知道这么一首,这首歌让我在每个晚上北京灯光闪烁的街头high到爆。今年上海草莓音乐节,张曼玉也唱了这歌,听了之后我想,真是女神和好歌都毁了。
这比喻叫做铜酒杯,你带它在身上,喝葡萄酒喝雨水,你会度过许许许多的日日夜夜,然后一个人不理会苦楚屁颠儿地去生活,毕竟单是快乐是无法彻骨的;最后你举着这铜酒杯给你爱的人讲故事,这里的凹槽是摔在了石头上,这里的条纹是个奇怪的人给你刻的,你哈哈大笑说那傻逼居然从来不穿袜子!
< 第三篇 美猴王 >
我回到威海的时候已经春暖花开了——这样结尾刁不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