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提出,坚决守牢确保粮食安全、防止规模性返贫等底线,扎实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重点工作,加快建设农业强国,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打下坚实基础。
推动乡村振兴,实现乡村治理有效,必须坚持把党建引领内嵌于乡村治理的各环节、全过程,聚焦乡村治理堵点、难点、痛点等问题,因时制宜抓机遇,因地制宜做调研,在“变化”中寻找机遇,全面探索乡村治理“新路子”,实现共建共治共享蓝图。
变“分”为“合”,破乡村治理堵点之题,绘就“共建”图。乡村治理是一项涉及面宽、任务量大的系统工程,仅靠农村基层党组织的自身力量难以实现,按照“区域相邻、经验共享、优势互补”的原则,乡村应整合相关部门基层力量,发挥群团组织作用,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组建党建联盟,最大限度地整合各级各类资源,整合党建、综治、民政、卫健等各类网格,把安全生产、意识形态、综治维稳、疫情防控等各项工作全部嵌入网格之内,推动组织共建、产业共抓、人才共育、环境共治、难题共克,不断延伸乡村治理服务“半径”,扩大乡村治理主体“同心圆”,实现“多网合一、一网统揽、一网多能”,构筑起“共同参与、多方合力”的共建新格局。
变“管”为“治”,破乡村治理难点之题,绘就“共治”图。当前我国乡村治理存在诸多问题,要实现乡村振兴战略中的“治理有效”目标,就必须真正发挥自治、法治、德治的最大效能,变“刚性管理”为“三治融合”。各乡村应结合实际,探索适合自己的自治、法治与德治新方式,既要完善创新居民公约、村规民约的实践形式,搭建民情恳谈会、庭院议事会等议事平台,充分发挥乡村组织与志愿服务组织的作用,又要培养“法律明白人”,提高村依法治理水平,强化村民的法治意识,提升村民的法治思维能力,更要树立村民的道德观念,全面加强村民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家教家风建设,传承“与邻为善”“邻里守望”美德,激发村民参与乡村治理的内生动力。
变“看”为“干”,破乡村治理痛点之题,绘就“共享”图。乡村治理作为全局性、复杂性的任务,各地将创新作为推进乡村治理的重要手段和关键路径,从“贵和工作法”、“枫桥经验”,到定岗、定人、定责的“三定”改革,再到党建引领乡村治理、积分管理制度、红黑榜制度,通过不断探索多元治理模式,为乡村治理注入“一池春水”。乡村需优化调整乡村网格,选优配强网格长,落实党员网格员、村民小组长包村联户责任,将群众参与乡村治理、村级事务情况纳入积分管理,充分调动群众参与乡村治理的积极性,将乡村治理由“村里事”变成“家中事”,从“要我做、大家看”变成“我要做、大家干”,推动形成治理有成效、服务有温度的乡村治理共享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