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去年夏天的时候,我启动了一个叫不存在照相馆的项目(当时的文章链接我就不贴了),想要拍一些不同于影楼里的儿童摄影:我把我和外甥女之间的互动和影像记录方式复制到有同类需求的家庭里,我设计了一个从冷启动到逐渐商业化的路径,却又在一开始的时候,就遇到了最大的障碍。
我设计的项目发展路径里,项目初期是通过免费拍摄积累作品和口碑,但是我发现,即便我获得孩子监护人的授权许可,也在合作初期签署协议,明确著作权和作品使用权限,我依旧没有办法突破自己在各种平台上去发布这些作品,我总觉得这件事,是没有办法让别人代替孩子去做决定的。
所以这个项目目前依旧停滞在非常早期的阶段:替朋友拍拍,或者有确认预约的家庭拍拍,作品拍出来不做他用只提供给约拍对象。
后来许豪杰“正太天国”事件出来以后,更坚定了我觉得自己不具备运用这个项目所产出的作品来为自我推广的权利。
对这个事件,当时咖啡馆的客人Morning发了一条朋友圈:
最近许豪杰的新闻,涉嫌经营恋童癖网站。儿童色情,是一直存在的产业。几乎是人类这一物种最黑暗的一面。除了强奸、强制儿童卖淫,还有游走在法律边缘的儿童色情网站,各种论坛。希望为人父母者,能够三思,是否要在公开网络上曝光自己孩子照片。更不用说有些父母把孩子从小曝光到大、让孩子有名有姓地在陌生人的注目下长大。孩子还小,ta不知道自己会遭遇什么,父母无权替ta决定要不要冒险。对儿童的肖像保护,应成为社会共识。
我个人也是完全同意他的观点的。
我每天早上阅读的英语学习类公众号清晨朗读会,有一天的推文引用的文章(Parenting: Who's Really For,作者 Derek Silvers)里,除了阐述了一个我们管教孩子的时候,更多是为我们自己还是孩子本身这个主旨之外,在结尾处也有类似的观点:你不能替孩子做决定。
P.S. You won’t find his name or face online. I don’t think it’s right to put someone online without their permission. He’ll put himself online when he’s ready.
翻译:P.S. 补充一下,你不会在网上找到他的名字或者脸照的。我不觉得在未获得别人许可而把别人放上网是正确的事情。等他准备好,他会自己把自己放上网的。
对是否发孩子照片,清晨朗读会的PO主王渊源John老师的自己选择是:
还有一种情况会很危险:如果孩子本身不情愿被拍被发,但是因为讨好你而妥协了,今天TA可能为了一块糖,一个赞赏,交换一次不情愿的朋友圈露出,明天TA可能就被坏人利用,用你没有给TA买的玩具或者游戏点卡,付出这辈子都不可弥补的代价——太多关于猥亵儿童的罪行都如同一辄地利用了孩子尚未成熟,容易被诱骗的心灵。
毕竟现在谁的朋友圈又真的完全是“朋友”可见呢?
其他的公开平台就更别提了吧……
可是孩子那么可爱,成长那么快,不记录,就错过太多美好瞬间了,这确实是一个令人两难的问题。也许这位Instagram上我很喜欢的一位莱美教练的妻子的做法可以参考:她把丑话说在前头,告诉大家,我这个账号就是记录私人生活的,我有很多孩子的照片,我是会像狗仔一样关注你的一举一动的,休想对我孩子怎样!
温情又霸气,对吧?
我们真的有权利在社交媒体上晒娃吗?
每个人心里都会有自己的答案,也在身体力行的用自己的手指做着投票,只是希望你在发布孩子相关的内容之前确认两个事情:
1. 了解你在对谁发布,你是否看得到阳光照不到的角落里的那些魔鬼的眼睛。
2. 你是否给了孩子足够的自我保护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