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xx公司(暂且叫xx公司吧)上班已经一月多了,这是在上海这边找的第一份工作。因为之前想的比较美好现实就比较骨感了,所以在找了一个多月的工作后抱着临时找份工作练练手的心态进了现在这家公司,说实在的薪资不在自己的理想范围内,但是因为自己两年没上班了所以想先适应下所以就答应了。
在xx公司上班后,因为前任是由销售转为人事岗只有三个月所以很多人事上的工作都没有做,这给后来的我的工作多了很多工作量,基本上每天都很忙碌,每天都要加班。忙了差不多大半月的整理与熟悉才基本上算是安排好了自己的所有工作事宜,基本都步入轨道。
最近又因为社保年度工资申报的事儿弄的我是一个头两个大,因为这个事儿我以前没有接触过了解也比较宽泛所以很棘手,我在咨询了当地社保局后无厘头式的忙活了两天之后就无法下手了,因为我们公司申报的社保基数都是最低基数,但是有的同事月平均收入确是月收入过万然后有的缴纳社保公积金后却又是低于上海最低薪资水平,所以很不好弄,咨询总部人事也是毫无结果,正当我为这事儿烦恼的时候,另外一件事儿又让我开心不起来。
事情是这样的:销售部的一个经理和客户谈成了一单,但是客户需要我们总公司加盖的合同公章。这件事需要和总部沟通,所以这位经理找到了我,希望我和总部沟通下盖章的事宜,我大概了解了客户的要求后开始和总部管理印章部门的行政部人事沟通,然后开始了申请流程,这个问题就出现在流程中那个文件上。首先,那个电子版的文件是销售部经理自己发给我的,在询问她合同文件无误的情况下(其中我也发现了格式不对所以帮她修改了下,但是当时因为这个经理说合同没问题也就没有仔细多看)我上传了上去,总部那边的同事也没有仔细看流程竟然就这样走完了,然后那边开始盖章邮寄,等寄过来的时候那个经理却说合同时间有问题,要那边重新盖章(这个时候她说是她自己没看清楚),然后只好和总部协商再次邮寄合同,这次的合同还是有问题,是之前需要删除的内容没有删除,然后这个经理就开始推卸责任了说这是我的责任说我自己没有检查清楚,我当时竟然没有反驳(你说我是不是傻),后来再次找总部协商,这次总部的同事就不乐意了,他说一份合同改了不下三次别人也是很忙的,不可能天天围着我转……(反正说得很难听之内的话,这也是人之常情换谁谁乐意来来回回为一份合同盖几次章呢?),我很理解他们所以当时自己一直承认自己的失误和大意最终在我的不断道歉中,总部重新又给我们邮寄了那份没有出错的合同(这中间很曲折,期间那个经理还在不断的推卸责任把所有的失误都推到我头上,可能之前没有经历过这种事不知道怎么处理所以自己背了锅……)。后来合同寄来的时候,那个经理不但谢谢的话语反而嘲讽我,说我这么一件小事都做不好以后再也不找我帮忙之类的话。当时听的时候是挺难受的,后来想想觉得自己太傻了,整个就是被人牵着鼻子走,明明我是帮忙的人到最后却变成我求着帮忙的。
反思了一下:1.自己在没有弄清楚事情前就盲目的按着别人的思想去做事情。
2.没有该有的职业素养和魄力,做事不够仔细,理解不够透彻。
3.没有责任划分和做事原则。
下次,再有类似事件之前,做事一定要有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