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关于课上闲侃的总结与思考。
一位同学提到最近由电视剧“欢乐颂”中邱莹莹因为不是处女而引起的讨论。她认为网上有另一种言论“处男可以选择处女”,同样是危险而卑劣的,需要警惕。而另一位同学觉得,选择伴侣是否是“处”的倾向,只是一种选择,处男当然可以选择处女,但作为女人同样拥有选择权,假如对方非要将是不是“处”作为必要条件,自己并不能接受自己伴侣的这一“情节”,那也可以选择分开。即不必在意。
我自己在思考过后是更同意第一位同学的观点。至少在现阶段。
为什么同意第一位同学的观点呢?她说,假如同意“处男可以选择处女”,“处”的身份就相当于商品,俩人交往就是一场等价交换。而保持“处”的原因可能有很多种,既有可能是自律,也有可能是没有机会去打破这一身份。
那么其实可以说,主动选择权仍然握在男性手里。因为至少在现在的社会,贞洁观念仍然深入人心。非处女远比非处男承受更多压力与指责。而且这些压力与指责还常常来自女性群体。#可见数千年潜移默化之可怕
另一方面我想到,假如同意“处男可以选择处女”,也就是一定程度上承认了“处女”存在的合理性。可是“处女”这个词本就是传统社会强加给女性的束缚与限制。有多赞赏处女纯洁,就有多贬斥非处女肮脏。实际上仍然允许对于女性的污名化。
所以我们一日不改掉“处”女,“处”男这个称呼,我们就要为这个问题再吵一日。“处”不过是一种状态,而我们非要为它戴上神秘高尚的光环。殊不知,光环早已变成镣铐。等我们不再谈论“处”不“处”,我们就可以来谈谈选择,没有崇拜的,没有迷信的,单纯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