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读不懂书法。
可七年前的一段时间,却痴迷于临摹一个人的字迹。横平竖直,笔墨硬朗,透过日光而视,浓淡深浅,骨骼清晰,一撇一捺便是摇曳生姿。
中了蛊般的,将他写了文字的纸张,夹在马克·吐温的书中,放在书橱的最顶端。
书橱,是个不事喧扰的好地方,时间在这织不成蛛网,喧嚣也会纷纷凋落,自以为就能将所爱之物牢牢束缚在一起,且保有芳馨与暖意。
书橱之外屋檐下荒草一年一度生长,草种换来流浪者喑哑的歌声。就像沈从文在给张兆和的一封信中写到的:一个白日带走了一点青春,日子虽不能毁坏我印象里你所给我的光明,却慢慢地使我不同。
是的,虽然那些执念还未改变,但我再也不能安静坐下去用心临摹一个人的字体了。
向老同学小A骄傲地晒出他当年的字迹,带着小姑娘穿新衣走进课堂的心态。
对方却突然沉默,我不敢想,怕"一念成讖"。
当多年之后再次打开那本马克·吐温,像时过境迁之后的黑白片,有烟尘朦胧的美感,却真实又具体。
谢谢你,还有对不起。
生命脆弱,并不比花草更经得起年月风雨。
在现实像韩剧那般狗血,心里默默崇拜让我欢喜的人去了另一个世界,而我唯一能为你做的,只能是花半个下午,为你写一篇日志。
只能是勉强变成造字的仓颉,写出让周遭之人安好的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