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讀到39頁(《參透生死》),“當你在道理上明白了一些東西的時候,還要用行動來印證自己學到的東西,讓它成為你的生活方式、生活態度。沒有行動,便不會有真正的‘得’。那行動,便是人們所說的修煉。”
我是一個思想派,絕非行動派。從小就不愛動,可以坐一下午,可以宅一整天,如果情況允許,也許可以宅好幾天。我家裡人都說我‘懶’。思考的事情我很樂意做,就是缺乏行動力。這幾年的修行也都主要是以看書為主,實實在在去做事,比如鍛煉身體就很少。以前以為修行就是明白道理就行,最近一兩年明白其實身心靈是分不開的,任何一方面的進步都會促進其他方面的進步,於是去年開始有機會遇到很好的詠春拳師父,開始學詠春。但是還是很懶,三天打漁,兩天曬網。即使道理都明白,卻沒有好好落實。於是,很長一段時間,修行其實是原地踏步,沒有進展。幾個月前開始發心,接下來的修行要落到地上,不能飄在半空,只是思想層面的明白,要好好做事。然後就遇到了蛻變營這麼好的共修集體,每天都有要完成的任務,算是對我對症下藥了。更相信一件事,自己不知道自己需要什麼,上天知道,一切的安排都是最好的安排。
然後今天看到書中的這段話,更清楚自己修行停滯不前的原因。接下來,要讓我所學,成為我的生活方式,生活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