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镇姑娘

图片发自简书App


《一》

安洋坐在一块溜光的石头上望着滔滔不绝的黄河,眼神呆滞,表情凝重,那感觉就像是在哀悼一位逝去的至亲。突然,他从兜里拿出了一盒中南海,抽出一根点燃,吸了一口猛地呛的他不停的咳嗽,眼泪直流。

“哎,你怎么抽上烟了?从来都很讨厌烟味的呀。你最近到底怎么了?洋洋,你告诉我呀,别让我着急好么?”坐在高处石头上的林一清焦急的跳了下来,扳着他的肩膀问。

安洋突然像是触电了一样,猛地起身将抽了一半的烟狠狠地朝黄河里扔去。他表情极其痛苦,用手做出一个喇叭的动作朝着面前汹涌的黄河大喊:啊啊啊啊……王八蛋,我受够了,受够了这个破地方,我要离开,我要离开。他的声音沙哑而又苍茫,那股子寒意就像是从墓地透出的一样。林一清吓坏了,浑身颤抖着。他们好了十三年,还从来没看到过安洋如此歇斯底里过,从来没有,印象中洋洋总是儒雅、温柔、体贴入微、操心她的大小事务,从不委屈她。现在的他到底是怎么了?

想到这,林一清再也抑制不住自己内心的委屈,她大声哭着问安洋:“你是不是喜欢上别人了?你不想跟我在一起了,是要去找她么?为什么你现在变成这样了?难道你连我们这么多年的情分都不顾了?”越说越难过,林一清猛烈的咳嗽着,越抖越厉害。安洋捂着脸依旧坐在那石头上,没有说话,任凭林一清在那哭闹。

十三年了,安洋和林一清早已是血浓于水割舍不断的一家人了,本来他们两家就是有些亲戚关系的。按理说安洋还要叫林一清“小姑”呢。上小学时,他们虽一个学校,但不同班级,那个时候关系很平淡。初中时,他们被分到了同一班。两个人天天一起上下学。林一清永远是全年级英语第一,而安洋极其讨厌英语,他的强项是数理化,于是他们经常互相辅导。周末了安洋也会跑到林一清的家里辅导她数学和物理。从初一起他们就形影不离,倒像是很要好的哥们。初二那个冬天,有一个周轮到林一清给班里生炉子。那一个周安洋每天早晨五点半就装好柴火,备好火柴,然后骑车去林一清家找她。林一清总是带着香喷喷的红薯和酸菜炒土豆丝,她知道安洋最爱这一口。从那些个点点滴滴开始他们习惯着彼此的存在,就像人都离不开空气,鱼儿都离不开水一样。

高中安洋考到了县里的重点,林一清依旧在小镇的普高上学。虽然距离远了,但他们的情未减分毫。林一清每周都有一封信寄给安洋,而他每个月回家时也总会给林一清带各种好东西。现在她家的小抽屉里依旧装满着安洋当时给她的回信和各种发饰、小首饰、贺年卡、小玩偶、书,精美的笔记本……

高考时一向被寄予厚望的安洋本来信心满满会考上北方那座大都市的一所大学,但临考前一周他突然感冒严重,还得了一种叫带状疱疹(俗称蛇缠腰)的病,浑身疼痛难忍,尤其到了晚上更是像被火烤一样的灼热。不得已,安洋只得放弃复习,住院治疗。就这样,本来能走出小镇见大世面的安洋只能与林一清上本市的一所普通大学。林一清自然是很高兴,终于又可以天天在一起了,日子仿佛眨眼就能回到过去。安洋起初忧郁了一阵,后来也渐渐开心了起来“这一切都是命吧!”他常常安慰自己。

大学里,安洋是校乐队有名的吉他手,嗓音不错,唱的一曲曲好民谣。学校里各种舞台表演都少不了他的身影,四年里各种大奖都被他斩获。林一清,典型的文青女,常常闷着头在图书馆里看书,她最爱现代散文诗,最喜欢的作家是舒婷,最喜欢的诗是那首《致橡树》。她总是会深情的望着安洋或者小鸟依人般套着他的胳膊大声的背诵这首诗:

我必须是你近旁的一株木棉,

作为树的形象和你站在一起。

根,紧握在地下

叶,相触在云里。

每一阵风吹过

我们都互相致意,

但没有人

听懂我们的言语。

你有你的铜枝铁干,

像刀、像剑

也像戟;

我有我红硕的花朵

像沉重的叹息,

又像英勇的火炬。

我们分担寒潮、风雷、霹雳;

我们共享雾霭、流岚、虹霓。

仿佛永远分离,

却又终身相依。

这才是伟大的爱情,

坚贞就在这里:不仅爱你伟岸的身躯,

也爱你坚持的位置,脚下的土地。

安阳会弹着吉他为她献上一首“小镇姑娘”。四年的时光啊,就这样匆匆的过,他们好像从未分离过,熟悉的就像几十年的老夫妻,一切都妥帖的那样美好。

毕业后,林一清应林爸的要求努力考上了镇里的一所高中,按她爸的说法她也算吃上皇粮的人了。安洋通过家里的关系进入了当地的一家国企,虽然百般不乐意,但毕竟这是家里托了好多关系才达成的,而且林爸也很欣赏这份工作。在相处十二年半的时候也就是他们工作后的第二年,两家人把婚礼的事情提到了日程上。安家在县里买了一套130平的房子,林家也早就准备好了女儿不菲的嫁妆,只待他们俩年轻人点头定日子了。林一清做梦都想结婚,和这个好了十几年熟悉的不能再熟悉的男人结婚。她觉得结婚那天当安洋问他愿不愿意嫁给他时,她一定会抢答“愿意,愿意,我愿意”,重复三遍。她甚至都取好了孩子的名字,不管是男是女,就叫他“安林佳”。多好啊,“安林”,安洋爱林一清。每每这个时候,安洋总是指指她的脑门“傻子,你就是个大傻子,多土的名字,亏你还是个文青呢!”哈哈,林一清大笑着“怎么了嘛?安林,难道不是么?你难道不爱我么?”“爱,爱,爱,我服了你了。”“那咱俩啥时候结婚呀?”安洋笑而不语,似乎是陷入了沉思中。林一清也没再追问下去,反正迟早都是我的人,让你再嘚瑟两天。

这一嘚瑟没想到就是半年。半年了,林一清隔三差五的就提结婚的事,安洋每一次都若有所思的望着远方,不说一句话。好几次柔柔弱弱的林一清忍不住朝安洋大吼大叫:“你到底什么意思?不说话是什么意思?”半年来,她从未停止怀疑安阳不爱她了。她觉得他是变心了,打定主意想要离开她。

安洋不解释,但每次当林一清跑到黄河边吹着冷风流泪时他都会默默地过去,默默地陪在她身边。风吹够了,气撒够了,两人就会手拉手回家,恍惚中林一清觉得像是又回到了大学时代。

可最近安洋愈演愈烈,像变成了另一个人,平添了不少臭毛病。从不抽烟的他开始抽烟;从来都温文尔雅的他开始时不时的歇斯底里;以前风趣幽默的他开始时常流泪、沉默寡言。

坐在黄河边林一清泪水止不住的滚落下来,吧嗒吧嗒掉落在石头上,她的心也如同这泪水慢慢的由温变冷。她想是时候让彼此冷静一段时间了。

两个月里,安林二人谁也没有主动找过彼此。每当林一清独自坐在黄河边垂泪时,她多渴望安洋能来,像过去多少次一样,可他从来没有来过。

有一天下午林一清坐在办公室准备第二天的课时,隔壁办公室的小莫突然递给她一封信“你们家安洋这么古典呢,还用这种方式甜甜蜜蜜呀。”林一清苦涩的笑了笑,看到信封上写着:最爱的林一清收,安洋。她慌忙的打开信封,掉出来了一只钻戒,还有一页信纸。看完信,林一清嚎啕大哭,将它撕了个粉碎。

《二》

在这封因为被什么水泡过而已经僵硬的信纸中,安洋那隽秀的字迹依旧清晰可见:

清清,我的爱人清清,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已经动身去上海了,请原谅我的不辞而别,真的请原谅。十三年了,我一直如过去的多少个岁月一样深爱着你,这一点你不要怀疑。现在之所以选择离开,当然不是因为现在不爱了,而是我真的受够了一辈子待在这个小地方,真的受够了。你知道吗?清清,无数个夜里我都梦中惊醒又回到了当年的那一个个舞台。我觉得此生我与舞台是分不开的,所以真的难以忍受在这朝九晚五,蹉跎浪费……我要重返舞台,我要再次唱起民谣。清清,我知道你肯定是支持我的,对吧?写到这里,你肯定会骂我为什么不带你一起去,我也想我们能像小时候一样手拉手闯世界,可是,清清,我不想让你跟我在外面受苦,真的不想,再说叔叔阿姨也绝不会同意你我抛弃现在这安稳的工作。所以,清啊,你千万不要找我,给我点时间,好吗?你也找不到我的。我在那边有点起色就会接你过去,我发誓。当然,如果你不想等我了,如果你发觉不爱我了,那我一样祝福你。你记住,不论何时,我都希望你过的好,比我好。清清,这段时间让你受苦了,因我内心极度纠结,现在依然是纠结无比。你总说我变了,确实我变了,有梦想的那个我又回来了。但爱你的心从未变过。你知道在写这封信的时候我哭了多少次,停了多少次,我放不下你啊,清清,等我,等我……

永远爱着你的安洋。

林一清什么都顾不得了,什么都不想要了,没有安洋一切还有什么意义。她一边拨打着手机一边疯了似的拼命往楼下跑。电话那头一遍遍的传来令她绝望的声音:对不起,你所拨打的电话暂时无法接通,请稍后再拨……林一清泪水磅礴而出,心里翻江倒海:安洋,王八蛋,你个王八蛋,大傻子,全天下最蠢最蠢的笨蛋,蠢货,为什么要这样?为什么要对我这样?爱我?就是这么爱我的吗?口口声声说爱我却又忍心抛下我?还敢说爱我?这是爱么?王八蛋,你去死吧……林一清含混不清的哭喊着,全然不顾脚下的台阶,一个踉跄就踩空滚了下去,身下已是一片血泊。

被疼醒时,她已躺在冰冷的手术台上,动弹不得,下身一阵阵冷。几名女大夫一边调笑着,一边正拿着什么器具在她的身体里鼓捣着,旁边的两个护士端着装有手术刀,钳子,夹子,棉签,酒精,卫生纸的托盘也随声咯咯的笑着。其中一个护士用嗲的发腻的声音说:王大夫,你每天要做这么多这种手术,还看不惯呀?今天这是第五个了吧。”那女大夫用轻蔑的语气回应着:“第五个了,不过呀,这个姑娘跟其他的那四个不一样,她是宫外孕,还怀孕四个月。幸亏送来的还算及时,没有失血太多,否则肯定不行了,把子宫切了算是捡回了一条命。你说说现在你们这些年轻人这么不检点,随意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就这样以后谁还要她呀。”“哎呦喂,王大夫,年轻人的范围可大了去了,你可别把我们这些带进去了。”那女大夫没说话,撇了撇嘴。林一清已哭不出泪了,嘴角微微抽搐着,此时她的心就如那被夹成小碎肉的小孩一样碎成了一片片:我人生中的第一个小孩,也是唯一一个,他就这样被杀死了,他就这样死了,我对不起他。

在一阵醒来又昏迷的轮回后,手术终于做完了,林一清被送到了普通病房,那里四周都是幸福的三口之家。小孩子嘤嘤的哭闹着,大人们欢天喜地的说笑着。林一清狠狠的咬着唇,双手紧紧攥着被子,蒙着头卷缩在这像冰一样的床上,她感觉身体已经变成了一个空空茫茫的大洞,不对,是无底洞。迷迷糊糊在梦中她像是来到了一个演唱会似的地方。安洋在舞台上卖命的唱着“小镇姑娘”,台下欢呼声不断,还有很多粉丝手举着“洋洋,我爱你”的牌子挥舞着。她怀抱着他们俩的安林佳笑的很灿烂:宝宝,你看,爸爸在上面,那是爸爸呀。

“哎,57床醒醒了,你的手术费还没交,联系一下你家里人今天就要交上。”还是那小护士,只不过换了个语调。“好”林一清虚弱的应声。原来一切都是梦一场,她没有子宫了,她的安林佳没有了,永远的没有了。王八蛋安洋,我们的安林佳没有了,以后再也不会有了。安洋,你怎么知道我不会陪你去实现梦想呢?你怎么这么自私的替我做了决断?

很快安林两家父母亲戚都来了。林妈抱着林一清一边放声大哭一边破口大骂安家人。林爸坐在床边双手抱头,万分痛苦,偶尔听见抽鼻子的声音。安爸安妈一边不停的道歉着,一边不住的给安洋拨着电话。“亲家母,我们也真的不知道安洋这混球的下落,他只给我们老两口留了一封信,还嘱咐我们要对清清好,他回来接她的。可谁知,哎……”“都什么时候了,还给你们那混蛋儿子找借口,他就不是个人,看看把我们清清害成什么样了?以后叫她怎么活啊!亏的我们当时对他那么那么好。”“亲家母,话可不能这么说啊,安洋与清清的感情可是我们一路看着过来的。他们彼此相爱,只不过安洋现在确实有他自己的难处,他想给清清更好的生活,他想带清清一起去的,又知道你们家肯定不同意,所以他自己先去了嘛。你又何必这么苛责他呢?发生这样的事情,谁也不愿意呀,清清以后生不了可影响的我们家啊。”“你们给我出去,再也别来烦我们,出去!”清清爸突然站起身厉声吼道。林一清一句话没说,面带着一丝笑意,平静的就像到了天堂,从此她再无心。

一个月后,林一清出院回了家。从那以后,她像是变了一个人,好像不会笑了,也再也没哭过,不爱说话了。她不顾爸妈的强烈反对辞去了教师的工作。在她曾经与安洋买的商业房里开起了花店,花店的名字叫“安林佳花屋”。她每天的日常就是修剪花儿,移植再栽培各种花苗,种的最多的就是茉莉,因为她与安洋最爱茉莉。安洋的父母多次上门找过她,但都被她挡了回去。她爸妈也多次介绍对象给她,她都一一回绝了。周围的很多朋友都认为她是怪人,逐渐疏远了她。她讨厌所有熟悉的人。

就这样,时间很快过去两年,随着林一清肚子上的伤口已渐渐愈合,她的心也开始活络起来。偶然间从一个还联系的朋友那里听到了安洋的消息。听说他已找到不错的发展前景,有公司愿意包装他。林一清又猛然想起了那封信:站稳脚跟就来接你,哼……真是天大的笑话。

你这个人渣,你能去大城市,以为我就不能么?你给我等着!

某个夜深人静的晚上,林一清下定决心要去上海。

《三》

林一清终是不顾家人的强烈反对,毅然决然来到了上海。她倒想看看这大城市到底有何种魔力能把一个人变得如此绝情残忍。

初到上海,林一清觉得凭借她还不错的英语水平以及三年的教书经验,她应该可以找到一份稳定的教书育人的工作,可没想到在上海这样人才济济的地方,连幼教都要求必须是硕士以上水平,还最好要有留学背景,更别说那些个培训机构了。林一清开始慢慢体会到大城市的可怕之处了。

不能做回老本行,那就不做。她又开始给那些外企投简历,结果还是一样,在第一轮就被筛掉了。像这样漫无目的的找了一阵后,终于有一家文化出品小公司愿意让她试试。每天的工作无非就是文件整理,文字校对,打字复印,打扫卫生等一切别人不愿干的打杂事务。每天坐在那小格子间里被人呼来喝去,林一清愈发的恨起安洋来了:薄情寡义的人渣,别让我再遇见你。

在这小公司打杂期间,林一清认识了一位开酒庄的刘老板。他多次当面夸赞林一清清秀娴雅,气质不凡。后来又听说她英语还不错,更是觉得林一清在这简直是屈才。他想让林一清去酒庄卖酒,待遇自然优厚。此时的林一清已经因为付不起房租而住地下室了,她很快就答应了。

酒庄不是特别大,藏酒却很惊人,林一清在那学会了很多品酒、酿酒及卖酒的常识,也认识了不少富商朋友。熟悉了之后,这些朋友经常带她去各大娱乐会所、酒吧、夜场。她开始觉得在这些地方推销酒应该赚的不错,于是她白天在酒庄招揽客人,晚上辗转于各大夜场做酒托。每当酩酊大醉后夜半难受醒时她都会想起来安洋:兴许哪一天就会碰见安洋,在那些鱼龙混杂的地方一定能碰上。

赚了一段时间的大钱后,林一清以为生活就这样按部就班下去了,她以后都不用再住地下室了。可好景不长,酒庄刘老板发现她利用酒庄作幌子为自己招揽生意,客人都不到酒庄消费了,全跑去那些个娱乐会所。林一清被开除了。没有了工作的林一清干脆就不找工作了,专心致志去做酒托,今天宿醉在这家酒吧,明天又醉生梦死在另一家夜场。来来回回中,很多男人都对林一清青睐有加,垂涎不止。来了上海这么久,那个小镇姑娘变了。以前清纯的邻家小妹早已不见,现在是个无处不性感的抓人眼球的熟女。开始林一清很排斥这些长着像狼一样眼睛的男人们,后来她不再拒绝。每天晚上都会跟一个个看起来像模像样的男人回家。每当与这些男人在床上亲密接触时,林一清脑海中都会出现安洋。他抱着吉他端坐在她面前看着她,还是那首“小镇姑娘”。“不爱我了干嘛还老是出现干扰我的生活!反正我现在是个残缺之人,是个没人要的人。”林一清总是以这样的话驱除脑海里那个画面。

很快林一清来上海已经两年。她依旧忙忙碌碌,夜场跑了一个又一个,男人换了一个又一个。有了不少钱,越发的妩媚,越发的无心。

十一月三日林一清像往常一样来到一个叫Caribbean的酒吧。在一片推杯换盏中,她有些神志不清,正要跟一个刚结识的男子离开,恍惚中传来一个浑厚男中音的声音:“谨以此歌献给我最爱的人,我永远的小镇姑娘,林一清,祝你生日快乐!永远快乐!好好活着!”

那熟悉的不能再熟悉的旋律循环着:

为什么我不能放得开/舍不得/这个爱/你是一生一世不会了解/我明白/我明白/在我心中你永远存在/或许你会有一天怀念/可是我已不在

林一清已经成了泪人,她定睛看着台上的那个男人:是安洋,没错,就是安洋,那个王八蛋,人渣……曲毕,睁开眼的安洋也看到了台下早已哭的不成样子的林一清。他们四目相对,恍如隔世一般,又回到了大学时林一清深情望着安洋背诵《致橡树》的时刻。林一清分明看到了安洋眸子里温暖和惊喜。他们就这样看了仿佛一眼万年,林一清一边大声哭喊着安洋一边不顾一切朝舞台跑去:这个男人,今天你休想再离开我。安洋见状扔下吉他撒腿就跑。“你站住,给我说个明白。”林一清用尽了全身的力气歇斯底里。出了酒吧,安洋依旧头也不回,林一清摔倒在路边绝望的痛哭:“安洋,我们的孩子没了,安林佳没了,永远的没了……”安洋猛然停了下来,抱着林一清失声痛哭。

原来,刚来上海那一年多安洋发展的确实不错。就在他打算接林一清来上海时,突然查出自己染上了艾滋病。很蹊跷的是他都不知道怎么会得这种病,平时生活很检点,只记得有次去医院偶遇一急救献过一次血。确诊得这个病后,那个原本要包装他的公司也不愿意再要他。为了谋生他只能到一些酒吧、夜场驻唱,还常常被嫌弃。所以,他打消了接林一清的想法。不想拖累她,不想害她,决定永远忘记她,可他无时无刻不被难熬的思念折磨着。“一切都是命吧。”每当撑不下去忍不住要联系林一清时,他都这样告诉自己。

林一清痛苦难当,一遍遍的自责:他分明一直是爱我的,为什么当时那么怀疑他?为什么不早点过来找他?难以想象他这些年是怎么过来的。

她发誓往后的日子绝不再松开安洋的手,不管往后他会怎样,是死还是活。

安洋也不再挣扎,他太虚弱了,太想念林一清的怀抱了。

三年后,安洋再一次不告而别,这次他什么也没留下除了一把陪伴他多年的吉他和一张改编过的“小镇姑娘”的歌词和曲谱。

林一清没有再去找安洋。

谁也不知道她去了哪儿。

有些人说她出国了,生活在一个人烟稀少的小岛上。

有些人说她四十岁时跟一个很像安洋的人结了婚,还领养了一孩子,那孩子叫“安林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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