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想出一道恐怖心理推理题给大家做。
从前,有母女三人相依为命,母亲生病过世了。姐妹俩为母亲举行葬礼。妹妹在葬礼上见到了个陌生男子,一见倾心。但是葬礼过后,那个男子不见了,妹妹怎么找也找不到,大概过了一个月,妹妹把姐姐杀了。 问题就是为什么要杀姐姐。
如何思考,怎么思考?
把自己相像成那个妹妹,相像你要犯罪,然后你为什么要犯罪?能把一个正常人变成犯罪心理的,究竟是怎样心理思维。
想到了吗?不,再想一下。再想得极端点,把你们的思维打开,极端一点,黑暗一点,冷血一点。犯罪心理学也是心理学一种,而且是心理学的重要分支。
这个是很有名的变态心理犯罪学的问题,有一个系列。
这个的答案是:如果再次举行葬礼,就会再见到这个陌生男人,所以是为了再见这个陌生男子一面。
人都是多面的,人前的你,真的是真你吗?
精神病学里曾说过:精神病院里关押的,可能是最正常的人,他们才能自由做自己想做的事。如果以精神病人的视角来看,我们这些社会上的所谓“正常人”反而才是畸形,扭曲,心理变态的
是不是很有道理?
我想表达的是,心理,和很多社会行为,很多言谈,甚至很多疾病有关。比如你凝视一面镜子里自己的眼睛,渐渐的,你会感觉看到另一个自己。很陌生,很可怕,很邪恶的自己。
人最可怕的是什么,到了一定程度,或者到了某种时刻,自己才最可怕。你永远无法想象到你面前的人下一秒会做什么,正如同有时你自己也会做出些不可思议的事情。
人们有种说法是学心理的都是心理有病的,但是现在社会,谁心理没有病,也许,这种病态才是常态。
学习心理,其中一点是为了调节自己的心理压力,让它处于一种动态平衡中,在这样平衡中,才能在社会从事各种活动,保持自己行为,思考高效。保持自己至少不做恶。
每一个人都是天才的犯罪专家,在情景下都可以设计出匪夷所思的思路,但不是每一个人都能调节好自己心理,也许邪不胜正,但在黑暗到来,夜幕降临,内心恶念与欲念滋生的时候,也许,只有内心的安宁,道德与法律的约束,才能支撑我们到达黎明前第一丝曙光。
也许,这是学习心理知识的最基本目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