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篇小说/《漂流》

挂在门口的吊铃“叮铃铃”响起,我和左翎一齐向酒吧大门看去。

进来的是个女孩,我瞬间心生几分紧张。大约十多分钟之前,我和左翎走进这家名为“漂流瓶”的小酒吧,坐到吧台前一人要了一支嘉士伯。一边喝酒一边闲聊了一阵子,左翎看了看时间,忽然提议和我打个赌——从现在开始,如果一个男的走进酒吧,那么她就必须向他搭讪,而如果是个女的进来,我就要向她搭讪。一开始我是抗拒的。好不容易把她约出来,我只想单独和她待在一起,根本不想有谁掺和进来,何况还是个陌生人?然而,她对此表现得兴致勃勃,我最终只得勉强答应。她每当感到无聊的时候,就喜欢拉我玩打赌的把戏。我不想让她觉得我不够随和,不够好玩。

此时的酒吧已经几乎满座,只有吧台还有几把高脚椅空着。女孩像是有意配合我们的打赌,在我右侧的空位坐了下来。她长着一张时下流行的小脸,下巴尖而翘,脸颊却丰润多肉,鼻子左侧靠下的地方有一颗黑痣,给她平添了几分媚态。

“愿赌服输,别赖账啊。”左翎坏笑着凑近我左耳低语道。她这态度让我有些不爽。看样子,她并不介意在我俩的约会中插入第三者。我感觉到她用胳膊肘戳着我,催促我尽快行动。

然而,我有好一阵子没向陌生人搭讪了,更别说是个女孩。我大脑一片空白,根本找不到像样的开场白。一句“你好”如果没有下文,就好像泳池边上活动半天的泳客却不入水一样可笑。情急之下,我只好偷偷再次打量那女孩,希望从她身上找到话题。女孩穿了件白底黑色图案的衬衫,定睛细看可以辨认出那些布满衬衫的图案是一只只海豚。她的左手戴着一个银色的手链,手链的坠子是海螺造型的。她的手腕和手指都很纤细,指甲涂着海蓝色的指甲油。

“你的衬衫真好看。”我终于鼓起勇气开了口。语毕,我就听到左边传来左翎噗嗤一声轻笑。

女孩腼腆地笑笑:“嗯,谢谢。”

我觉得只说这么一句有些唐突,又加了一句作为调和:“在哪买的,我想买一件送我妹,她喜欢大海。”刚说完,我又听到左翎低低的窃笑。她知道我根本没有妹妹。

女孩又笑了,露出可爱的虎牙。她从包里取出手机,点开衬衫的购买链接给我看。

我假装记下来,然后把手机还给她。在我看来这应该算是一次完整到位的搭讪了,算是完成了任务。我从心底感到解脱,但遗存的尴尬还没散尽,于是不自觉地搓着手。

“我也喜欢大海。”没想到女孩接过手机之后,又继续刚才的话题。

“哦,呵呵。”我不知道说什么,随口应和道。左翎又用胳膊肘顶了一下我的肋部。她的肘关节有些尖,顶得我几乎要叫出声来。我扭头压低声音骂道:“你还想怎样?”

左翎有些尴尬地笑笑,用手去拨动遮住眼睛的一缕刘海。印象中,当初我就是看到她这个动作而动了心。说来也奇怪,别的女孩做这样的动作总让我感觉毛躁、生涩,带着些乳臭未干的劲儿,她做却不同,只让我觉得憨傻中透出几分可爱。

女孩这时候点了一杯芒果奶昔,一半像对我说,一半像自言自语:“大海对我来说就像个老朋友。我开心的时候喜欢去看它,不开心的时候也喜欢去看它,迷茫的时候去看它,无聊的时候还去看它。”

我不知道答什么好,于是应付道:“啊,真好。”不知道怎样和她交谈倒在其次,重要的是有她在身边我没办法一门心思去和左翎说话。我一下子想到了“电灯泡”这个词,但我觉得这个词还不足以表现这号人物的烦人之处。电灯泡没有声音,只是默默地提供光亮,但这种人你不能将其晾在一边,你总得时不时照应他们一下。

“呃,这位是我的朋友,左翎。”不知所措中我鬼使神差地向女孩介绍起左翎,大概我是想提醒她,我还有个同伴在身边。

“你好,叫我滢子吧。”女孩大方地向左翎打招呼,随即又问我:“你呢?叫什么?”

“呃,大雷。”我答道。我觉得有些纳闷,这个叫做滢子的女孩似乎对我挺有兴趣,而她才刚刚认识我。我自认长相平平,绝不是那种女孩一见倾心的类型。再看左翎,此刻的她脸上浮现出神秘的不知所谓的笑。

这时候左翎从椅子上站起身来,脸上带着意味深长的笑说:“不好意思,我去一下洗手间,你们聊。”

“喂——”我刚要表示抗议,她已经走出去好几米了。第六感告诉我,她才不是真要上厕所。她这是故意的。

“大雷,你上次去海边是什么时候?”滢子问。

我的注意力还在离开的左翎那边,一时没反应过来:“啊?我想想,好像至少是......六七年前了。”

“一个人吗?”

“呃,对,去写生。”

“啊,你是画家?”滢子脸上浮现出兴致勃勃的神色,其间又隐约夹杂着一丝刻意的惊讶。

“嗯,我就是干这个的。”

“画人物还是风景?”

我觉得这对话节奏快了些,于是扯了张纸巾擦了擦嘴,停顿了一下才答道:“都画。”

这招果然奏效。滢子大概也意识到自己的提问过于频繁,微笑着用手摩挲着杯子,没再说话。

我的正对面有一个壁橱,里边放满了各式各样的瓶子。方的、圆的、长的、短的、瘦的、胖的,颜色也很丰富,除了纯透明的,还有红黄蓝绿各种颜色。而每个瓶子里都有一个纸卷,纸卷上都系着一根细麻绳。

“哥们,这些都是真的漂流瓶吗?”我问吧台小哥,希望以此消除对话忽然终止的尴尬。

小哥瞄了一眼壁橱,点点头:“对啊,都是从江边捞回来的。”

“纸上都写了什么,有没有打开看过?”

“什么都有。”小哥一边答道,一边开始用布擦拭一排高脚酒杯。

“比如说?”这时候滢子加入了我和小哥的对话。

小哥笑了笑说:“比如求偶的,列出自己理想对象的各种条件;还有许愿的,说出自己的梦想;或者高考祈福的;还有失恋啊脱不了单啊对未来迷茫啊找不到工作啊发各种牢骚的......”

“求偶,你这个词用得好,哈哈。”滢子笑着望向我。

我知道小哥说的是穿过城南的那条江。有一阵子我喜欢到那江边散步,确实经常可以看到江上飘着瓶子。有一次一个葡萄酒瓶做的漂流瓶漂到岸边,我下水捡了。展开里边的纸条,上边写的东西很有意思——循环小数0.9999......究竟等不等于1?这大概是所有漂流瓶里最奇特的问题了吧?有人关心自己能不能考上985,有人想知道未来的另一半是高鼻梁大眼睛还是苹果肌单眼皮,有人困惑于要不要离开这座城市,还有人在为自己不敢当众说话而苦恼不已......但这个漂流瓶的主人关注点就不一般了,要说脑洞清奇也未尝不可。

记得当时我也对这个问题产生了兴趣。0.9999...作为循环小数怎么能等于1呢?用常识想也明白不可能啊。最后一位一直在9这个数字上打转,怎么也跳不上去。虽然只隔着一层窗户纸,但这层窗户纸永远也捅不破。这就好比,大猩猩的基因和人类的基因虽然只差一丁点儿,但这一丁点儿就决定了大猩猩只能是大猩猩,就是不能算人。随后,带着好奇我上网查了一下,权威的答案竟然是——两者确实相等。直到现在我都对此耿耿于怀。一方面,动用常识就知道两者不相等。另一方面,我的数学基本也就停留在高中水平,一时半会儿也看不懂这个等式的证明过程。所以结果就是,无论理不理解,都只能承认两者相等,因为这个结论是业界权威公认的。我即使要质疑,也需要拿出靠谱的论据才行。

有时候不得不接受,人生就是这个样子。许多事情不管自己理解不理解,接受不接受,事情是这样而不是那样,是黑而不是白,是左而不是右,都是无法更改的。冰冷的事实由不得个人喜欢不喜欢,深奥的谜题也不会照顾谁的领悟力。

左翎究竟喜不喜欢我?这是这段时间困扰我的深奥谜题。

如果她喜欢我,怎么会有兴趣看我向陌生女孩搭讪?如果不是,那次我踢足球受伤之后,她到处去找药还亲手给我上药,又作何解释?

“你在想心事?”滢子的提问打断了我的思绪。

“呃——”我应答到一半,不自觉地止住了。虽然经过一番寒暄,我和她也算是认识了。但初次见面就问这样的问题,多少还是有些不妥。

不知道是酒吧里有些闷热还是意识到自己的失语,滢子的脸看上去红彤彤的。她转而说道:“吃点水果吧,怎么样?服务员,来个果盘。”

左翎这一去已经十多分钟了,我还要继续独自应付这个女孩。果盘很快上来了。滢子随手用牙签戳了一片番石榴递过来,我道了谢,接过来。她的热情让我始料不及又有些不适,但无论如何,只要她不是要向我推销保险或者朝我的饮料里下药,我就没有理由对她太冷淡。就是表面功夫,该做还是要做一做的。说起来也是滑稽,是我打赌输了不得不向她搭讪,但眼下看起来她似乎反而更主动。

“你做什么工作?”我问。这样的问题很适合初识朋友的对话,而且搞不好还能套出一些有用的信息。

我表现出的兴趣被滢子准确无误地接收到了,她的嘴角轻盈地扬了起来。“图书管理员。”她用清脆的声音答道。

“有意思吗?”我接着问。

“有意思倒谈不上,但也不至于乏味无聊。我不喜欢读书,不过我喜欢书的气味,喜欢得不得了。有时候读者很少,我会趁机溜到一个角落里,随便拿起一本来闻。男人喜欢吸烟,我喜欢闻书,在我看来都是一回事。”她说这话时脸上泛着光彩,就是那种谈论感兴趣的事情时流露的典型表情。

这真是奇怪的癖好,我开始对她产生几分兴趣。我发现她左边的眉毛中间断了一截,像是被人用刮胡刀整整齐齐地刮出一个横截面。有的人赶时髦会在眉毛上修出这样的造型,但她看上去不太像会做这种事的人。

说到奇怪的癖好,我其实也不是没有,那正是观察别人的眉毛。一百个人会有一百种眉毛。有的像柳叶,有的像毛虫,有的像弯刀。如果左翎恰好在身边,我还会跟她谈论看到的陌生人的眉毛。为此,她不止一次地给我白眼,骂我无聊。

“你这里......”我指了指自己的左眉问。

“啊,天生的。”她爽快地回答,完全不以为意。她看起来即使知道了我喜欢偷窥陌生人的眉毛,也不会大惊小怪,说不定还会兴致勃勃地加入我的“眉毛和性格的关系的讨论会”。更有甚至,即使有一天发现我喜欢用厕纸写诗,她也只是淡淡说声“哦”也不一定。

然而滢子更令人吃惊的癖好还在后边。“你相信吗,我还喜欢做书虫标本。不是形容人爱读书的那个书虫,是生物意义上的书虫,学名衣鱼。”她一边说一边用手托住腮帮,正好将她那颗黑痣遮住,不知道她这是碰巧,还是有意为之。

“啊,真的?”我除了表示惊讶,一时也不知说些什么。

她用牙签戳了一块火龙果送进嘴里,边嚼边说:“作为图书管理员,日常的职责主要是妥善保护好馆藏的图书,其中一项工作就是杀灭书虫。一开始我只是照章办事,见到这些虫子消灭就是。可有一次我偶然看到夹在书页里的一只书虫尸体,已经完全干瘪,服服帖帖地躺在纸面上。也不知道为什么,我一下子对这小东西有了兴趣。大概是上辈子和它们有缘吧,我也说不清。上网一查,它的学名叫衣鱼,还挺好听的。从那之后,杀灭了书虫后,我也不丢尸体,将它们烘干了,贴在厚页笔记本上,算是给它们一个体面的安葬。”

“收集蝴蝶标本不好吗?”我笑着打趣。

滢子脸上闪过一丝得意:“那多俗啊。女生收集蝴蝶,太不意外了。生活需要惊喜,人生需要意外。再说,在图书馆上班本身就有些单调,不整些幺蛾子出来,人是很容易发霉的。”

她的话听上去有些强词夺理,但又让人无从反驳。我笑着一仰脖,将仅剩的一点啤酒喝掉。

看我无话可说,她又补了一句:“还有一种可能,就是我这个人太普通了。长相普通,工作普通,如果不弄些怪事儿出来,大概不会有谁能注意到我吧?”

“哪有,你很漂亮。”我连忙纠正她。

“真的吗?还是哄我开心?”她笑问。

“真的。”我答得言简意赅,简短的话语才更真诚。

她看上去发自内心的开心,拿起她的奶昔杯子要和我碰杯。我只好拿起空酒瓶配合她。

酒吧里开始播放慢摇舞曲,慵慵懒懒的,听得人昏昏欲睡。附近一桌坐着的一对情侣配合着音乐,陶醉地摆动着身体。桌上平放着一束黄玫瑰,像一团不疾不徐燃烧的火。天花板上的色灯打在他俩身上,变化的光影看得让人有些眼晕。

左翎仍没回来。她会不会出了什么事?按理说,即便是假装上厕所,也不该待那么长时间。她有时真让人摸不着头脑。就好像当年在绘画高级班上第一次见到她时的情景。当时老师布置给学员的堂上作业是画出自己想象中的未来的另一半。宣布停笔的时候,我朝旁边的她瞥了一眼。她竟然画的是一头狮子。明明要求画的是人物,她却画了动物,难道她憧憬的爱情模式是“美女与野兽”?

“你又发呆走神了。”滢子说。

我当然不能实话实说自己在想什么,于是搪塞说左翎离开很久了,不太对劲。她笑了笑,轻描淡写说:“女孩子是比较麻烦一点的了。”

我掏出手机来看。先是看新闻,除了一条社会新闻吸引了我的眼球,其他的新闻都没什么特别的。这条社会新闻说的是一个村子经常丢东西,大家怀疑有贼却又找不到线索,于是请了个巫师来“破案”。那巫师也不知怎么做的法,认定是村里一个老光棍干的。于是,愤怒的村民们纷纷向老光棍扔石块,老光棍竟被乱石砸死。看腻了新闻,我又开始看短视频——一个小哥玩多米诺骨牌破了吉尼斯世界纪录,排出的骨牌足有一公里那么长,足足倒了十分钟才倒完。看腻了短视频我又点开朋友圈,动态仍是老三样——秀恩爱、晒娃和吐槽自己脱不了单。这么百无聊赖地坐在吧台边上,我开始祈祷左翎快点回来,解救我于这如坐针毡的境地。

翻遍了朋友圈,无事可做的我抬头再次看向壁橱里的漂流瓶。我想起来其实我自己也做过一次漂流瓶。那次我的好哥们沈一松新酒吧开业,我去捧场,喝到一种很特别的老挝啤酒。酒瓶子很漂亮,画的是一个海盗立在帆船上,挥剑做出全速航行的指令。喝完了啤酒舍不得扔掉瓶子,我就想着做个漂流瓶。当时也不知道写些什么好,就随手写下一句话——一百个漂流瓶中,有多少个真能得到回应?

滢子这时候不知从哪弄来两副色盅,用手推了推我的胳膊说:“我们来玩色盅吧,要不干坐着多无聊。”

“呃,我不会。”我支吾着撒了谎。

“很简单的,我教你。”滢子说着就摇起了色盅。

摇色子的沙沙声盖过了慢摇音乐。我感觉自己好像被困在沙漠里,身体正一点一点陷入松软的沙子。玩色子不可能不喝酒,滢子又要了两瓶蓝带。我输得多,自然也就被罚喝得多。没多久,我的脑袋就晕乎起来。

就在我感觉快要支撑不住的时候,酒吧里的音乐忽然换成了快节奏高音量的电子舞曲。之前陶醉在慢摇音乐里的那对情侣似乎可以无缝切换。他们很快站起来,随着音乐节奏跳起舞来。渐渐地,其他客人也起身跳起舞。这似乎是漂流瓶酒吧的惯例,到了这个点就是热舞时间。

“我们跳舞吧,我看你都打瞌睡了。”滢子起身拉我走向舞池。酒精让我失去了自控力,只得对她言听计从。她一看就是此中高手,动作看似即兴随意却又有模有样。她把双手放在腰间,好像转呼啦圈那样扭动着她的胯部,姿态媚而不妖。我发现她的腰简直太细了,几乎也就比碗口粗一点,而臀部却非常丰满,整个身体就像一只蜜蜂。

她似乎发觉了我有些失去约束力的目光,脸上泛起自豪又开心的神色。色灯打在她的脸上,更显得她的脸庞熠熠生辉。

“你的手链很有意思。”我故意提起她的手链,假装自己其实是在看她的饰物。

“我有一次去海边玩买的。一个帅哥摆摊,卖的都是他自己的手工饰品。他后来成了我的男朋友。”滢子说。

“啊,做得真好,他真有才华。你不说,我还以为是哪个品牌的呢。”我脱口而出。那手链确实做得好,海螺的造型很逼真,线条流畅自然,细节也很丰富。我是真心赞赏,完全没有恭维的意思。

滢子换了一个姿势,双手举过头顶,舞姿带有新疆舞的味道,同时又融入了现代感。而此刻的我却无心欣赏她的舞姿,心思再次回到从前。

那年夏天,天气特别热,白天太阳总是火辣辣的。我向左翎提议一起去北方旅行,借此机会避暑。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我和她之间都是那种类似好哥们的关系,彼此之间有什么想法都是直话直说,不会担心对方有什么过多想法。当然,对我来说这只是表面如此。我从来没表露出超出好朋友界限的举动,我一直很小心。

左翎答应了,我们一路向北,走走停停,玩得很开心。我记得大概是在东北某个小镇,我在一个创意集市上看中一款编织手链。手链由绿黄棕三色细绳编织而成,这样的配色和左翎的着装风格很搭。而且编织的纹路也很有特色,构成好看的几何图形。我几乎没有犹豫,不问价格就把它买了下来,然后找了个机会送给她。应该是在一场庙会上吧,我把手链递给她时,她的第一句话竟然是“好丑啊。”不过,看她的样子还是很高兴的,她就是喜欢在高兴的时候说一些反话。我记得余下的旅途她都一直戴着这副手链,但旅途结束之后,就没再见到她戴了。

滢子此时完全没觉察到我在走神,继续话题说:“他的本职工作是插画师,但同时又很喜欢手工,就用业余时间做些小玩意赚外快。这也很自然,因为他家里经济条件一般,妈妈又有病,穷人孩子早当家吧。”她说。

“我有一段时间也画插画。”我随口附和。

“真巧,喜欢涂鸦吗?”她又问。

“这倒没有。”

“他很喜欢涂鸦,闲下来的时候就跑到适合涂鸦的地方,随着心情涂涂画画。他喜欢用涂鸦来讽刺社会现象。比如,大家都对城管的凶神恶煞蛮横无理很不满,他就画了一个螃蟹样子的城管,举着巨大的蟹钳横行霸道、耀武扬威。”

“哈哈。”我笑出声。

滢子看上去出了不少汗,不时用手提拉着黏在肩上衣服,神色也黯淡下来:“可惜我们后来还是分手了。”

“怎么了?”本来我觉得不应该谈论别人的隐私,可既然她先开口了,我也就顺着她的话茬说下去。似醉非醉的状态下,人总是比平时更放任。

“其实吧,他各方面来看都是个理想的伴侣。人很上进,又有才,朴实本分,对感情也专一。但唯一的一个问题却让我受不了。”滢子似乎天然拥有一副响亮的嗓子,即使在如此嘈杂的环境里,她仍能轻松地让听者听清她的话。

“是什么?”我自然而然地问下去。

滢子用手拨开了汗湿贴在前额的刘海。这个动作只有左翎做起来好看。她应该成为这个动作的代言人或专利人,其他人做这个动作都是抄袭。当然,滢子不会注意到我此刻的内心戏,接着说:“他是大男子主义,而且有很强的控制欲。比如,他看不惯我安心做个图书管理员,总要我利用工作间隙学点东西。可是,我很满足于当下的生活啊。在安静的室内,闻着好闻的书香,一切照章办事,不紧不慢一天就过去了。何况,我还有收藏书虫标本的爱好。以后收集到了一定的品种和数量,说不定我还可以搞个小型书虫标本展。赚不到钱又怎样,人活着最重要是开心。但是,他不理解,他觉得人就要往高处走,水才往低处流。他还说我整天静坐不动,迟早要变成胖成球的老阿姨。他本身是个健身狂,八块腹肌不在话下。我被他拉去健身,去了第一次就累得不想去第二次了。其实我是不易胖体质,不管吃多少,坐多久,也不会发胖。人和人是不一样的,怎能要求千篇一律?但他就是不接受。我想他只是单纯看不得我闲着吧。总之,和他在一起压力很大。”

很难想象她的这一大段话都是一边热舞一边说出来的,而我竟然全都听清了。我忽然产生一个奇怪的想法——滢子前男友这样的性格,没准会适合左翎。左翎别看她平时很有主见,一遇到大问题总显得六神无主。我感觉她需要一个身边人在这种时候给她一些确凿无疑的意见,必要的时候甚至能够用威势强制她选择A而不是选择B。然而,每当她在这样的时候求助于我,我总是倾向于最多提供一些当下状况的分析,告诉她这件事方方面面是怎么回事。至于说主意,那还得她自己拿。我一向不喜欢控制他人,不愿意让对方按照我的喜好行事。

音乐变得越来越狂暴,灯光变化得也越来越快速。一个喝多了的女客人站上了吧台,忘我地扭动着身体。服务员也没管,大概这就是他们要的气氛。我从来不跳舞,此刻却莫名地随着音乐舞动,看上去竟有些轻车熟路了。

“你有女朋友吗?”滢子的声音此刻依然可以穿越嘈杂直达我的鼓膜。

我愣了一下,歪着脑袋用手指了指自己的耳朵,佯装听不清。滢子又大声重复了一次,我又把戏码重演了一次。

我不是善于演戏的人,同时也不喜欢说谎。遇到不想回答的问题,我要么勉强自己如实作答,要么沉默不语。一时间,我也不知道刚才怎么就学会了这样的伎俩。

滢子没再追问,却跳得更投入。我看着她在眼前转圈、跳跃、扭胯、挥舞手臂,感觉她就像个不知疲倦的电动娃娃。她望着我的目光温柔如水,双瞳仿佛发散出柔和的电流。她身上的香味混合着汗液的气息,热气腾腾地扑面而来。我猜测她用的是一种夹杂着木本植物香味和抹茶香味的沐浴露,清新自然,十分好闻。

跳着跳着,我猛然间看到左翎不知何时已经坐回了吧台边上。而且,我原先的座位此时坐上了一个男的。那男的打着发胶,穿着几何图案色彩明艳的衬衫,一看就是个有钱人。两个人有说有笑相谈正欢,而左翎还在谈话中不时向我的方向瞥上一眼。

一种极不舒服又难以名状的感觉瞬间充满了我的身体。而没过多久,这种感觉就演变为无名的怒火。我不知道该怎样排解这样的情绪,竟在不知不觉间牵起了滢子的手。过了一阵子,我又把手放到她的肩上、腰上,而她完全没有抗拒的意思。

左翎看到我和滢子越跳身体挨得越近,脸上的笑容渐渐消失。又过了两分钟,她干脆从高脚椅上起身,向那男的告辞之后径直朝我这边走来。

她加入了我们的舞蹈。我印象中的她其实是个舞蹈菜鸟。那次绘画班结业派对上,她被其他学员鼓噪着上台跳舞。被赶鸭子上架的她只得做出各种生硬又滑稽的动作,引得大家哄堂大笑。我也笑了,但我并不觉得她笨拙,只是觉得她可爱。

此时,左翎竟然不知不觉插到我和滢子之间。她跳着各种不知从哪学来的舞姿,看起来竟也有那么点意思。她目光锐利地盯着我,笑容中似乎带着刺,那表情似乎在说:“好小子,有你的啊!”

气氛变得有些尴尬。滢子若即若离地在我身边跳着,看上去有些不知所措,神情也渐渐暗淡下来。左翎却越跳越起劲,不知道是忽然对舞蹈有了兴趣,还是忽然对我有了兴趣。好在,这样的状况没有维持太久。临近午夜,激烈的电子舞曲慢慢淡去,客人回座的回座,结账的结账,热舞环节在大家的默契中自然而然地结束。

走出酒吧时,我以为滢子会独自离开,而左翎则让我送回住处。没想到,左翎问滢子住在哪,得知滢子住得挺远后,竟然让我送她回家。这状况我要是拒绝也说不太过去,于是在路边叫了辆出租,和滢子一起上了车,左翎则扫了辆共享电单车。

出租车开上了一条奇怪的路。首先,这条路特别窄,只有一个半车身的宽度。有好几次前方有车开来,双方只能稍稍开到路外来彼此避让。其次,路面起伏不平,一会儿走上坡路,一会儿走下坡路,就没有多少平路可走。第三,这路弯弯曲曲,是典型的羊肠小道,基本上五六十米就要转个弯,有时候转弯的角度大得让人想起回形针。我本来就容易晕车,在这样的路上折腾,我很快就觉得头晕恶心起来。

滢子完全没注意到我的难受,有滋有味地述说起自己的趣事:“有一次我一个人在这条路上走夜路,遇到一个歹徒拦路抢劫。那天也是奇怪,我正好没带手机,身上除了十几块钱没什么可抢的。那歹徒十八九岁的样子,不肯罢休,说亲他一口就让我走。我当时慌了神,昏头昏脑的,大概也是看他还挺青涩单纯的,就在他脸上亲了一口。他还真是信守诺言,爽快地放了我。当时觉得很恐怖,回头想想还挺有意思的,哈哈......”

“师傅,停车!”我终于忍不住开了口。出租车在一个转弯处停了下来。我迅速下了车,扶住一棵树就是“哇哇”一阵狂吐。

滢子赶紧跟过来,扶住我的一个胳膊问:“怎么,你觉得那样很恶心?”

我吐得差不多了,渐渐缓过劲后回答道:“没,没有,我这是晕车。”

吐干净了,我们继续上路。滢子又继续她的名为“一次奇特的抢劫”的故事,我却听得心不在焉。酒劲和睡意双重攻击,我不知何时已沉沉睡去。我自己一直有一个理论,如果在同一辆车上,你晕车了而身边的人却没事,那就说明你们的体质构造不同。而体质构造的不同,就会造成你们的性格气质的不同......

第二天我从床上醒来时,已经将近正午时分。我仰躺着,看到天花板上一只壁虎正在追逐另一只壁虎。跑在前边的忽左忽右拼命狂奔,追在后边的亦步亦趋锲而不舍。有好几次,后边的差一点就追上了,但前边的忽然一个变向,又把它甩开了。也有好几次,当后边的体力不支慢下来的时候,前边的也跟着停下来回头看,似乎在说:“追啊,怎么不追了?”

从床上起来,我感觉脑袋还有些沉,走起路来还有些晃悠。洗漱之后,我打开冰箱,从中翻出一盒酸奶、一个苹果和半个西瓜来。吃着凑合的早餐,我的头脑渐渐清醒。回想昨晚发生的一切,我总觉得哪里不对劲。细想之下,我觉得左翎和滢子看上去并不太像初次见面的陌生人。如果两人本就认识,那这一切就是事先安排好的。我越想越觉得是这么回事,终于忍不住拨通了左翎的电话。

没等我开口,左翎倒先说了话:“快来接我,我鞋跟掉了,走不了路了!”

我一时语塞,过了几秒才回复:“你打车啊。”

“这里打不到车!”

“你在哪里?”

“江边。”

我无奈地挂了电话,出门骑上电动车朝江边直奔而去。我和左翎就是这样,任何一方如果遇到了麻烦,都可以毫不顾忌地叫对方来解困。对方只要没有要事缠身,也会二话不说地前往救驾。上次这样的事情,是我骑车挂蹭了人家的汽车屁股,不得不让左翎请她的交警朋友来处理。

“你怎么跑江边来了?”一到江边我就抛出我的疑惑。

左翎坐在江边的石阶上,一只脚穿着鞋,另一只脚搭在掉了跟的鞋上,脸上挂满汗珠地说道:“昨晚我们不是在漂流瓶酒吧吗?我觉得漂流瓶挺有意思的,就到江边来看看。”她弱小无助的样子让我意识到,虽然有时风风火火,有时豪爽洒脱,但骨子里她仍是个小女人。这样的女人,或许只有狮子般强大的男人才能很好地保护她吧?

我朝江里瞄了一眼。这天倒是奇怪,江面上竟一只漂流瓶也没有,只有一条翻了肚皮的死鱼在飘来荡去。

我在左翎身边坐下,捡起身边的薄石块打了几次水漂。当最后一块石片在水面上蹦了几下沉下去的时候,我终于开了口:“昨晚的打赌,是你设的局吧?”

“啊?哪......哪有?”左翎脸上浮现惊讶而不自然的表情。

“别骗我,你俩是认识的,我的直觉很准。”我说。

“这......这你也看得出来?”

“为什么要这么做?”

左翎脸上泛起红晕,用手拨了拨挡住额头的刘海。此刻,我却没有心情欣赏她的招牌动作。她学着我在地上捡石块,却捡起一块圆头圆脑的鹅卵石。她照着我的样子把石头扔出去。毫不意外地,那石头一下也没蹦起来,一头扎进了江水里,连水花都没溅起多少。

“还记得一年前你办的那场画展吗?”她终于再次开口。

“你是说在市文化中心办的那场?”我问。

她点点头:“滢子也去看了那场画展,人家对你一见钟情。”

“可是......我也就是在开幕式上冒了个头,说了两句话而已。那个画展也仅仅是我和另一个画家合办的,我的作品只占了三分之一。”

“这还不够?什么叫一见钟情,需要那么多理由吗?何况,她说喜欢你的画。虽然技法还不够纯熟,但构图和意境都很不错。”

不得不承认,左翎的话让人没法反驳。所谓的一见钟情不就是那么一回事吗?一个动作、一个眼神,甚至什么也不用做,单单出现在你面前,喜欢就是喜欢了,心动就是心动了,电光石火,不可言喻。如果能够说得出一二三四,有凭有据的,那样的感情似乎倒是和一见钟情没什么关系。

“然后呢?”我提示她继续说下去。

“然后,我和她是高中同桌嘛,本来关系挺好的,毕业后各奔东西也就断了联系。不过,前几年我们又重新凑到一起,发现还是气味相投。前阵子,闲聊中我不经意提起你来。她说看过你的画展,对你很有感觉,又兴奋又忐忑的,就让我帮忙牵个线。好闺蜜托付,我义不容辞啊,爽快干脆地就答应了。就是这么回事。”事情已经说开了,左翎看上去无所顾忌,甚至说话时还有些眉飞色舞。

一条鱼从水里一跃而起,发出“哗啦”一声脆响,落入水中时激起一圈一圈的涟漪。我望着那涟漪有些出神。我一直想要那个答案,现在答案已浮出水面。虽然也曾裹着重重迷雾,虽然也曾让我左猜右想,但现在答案可以说是一目了然,再不承认就是自欺欺人了。有的人你或许可以无限接近,但无论如何总有一层窗户纸隔着。这层窗户纸或许很薄,但你就是无法穿过。而恰恰就是这层薄薄的窗户纸,决定了事情的不同。我又想起那个数学问题。在我看来,0.999这个无限循环小数虽然无限接近于1,却永远不可能等于1。1是它永远到不了的彼岸。或许这在数学上真的是错误的,但生活中类似的现象却不胜枚举。

这样也好,我没有问出口就得到了答案。今后,我仍然可以在深夜睡不着的时候一个电话把左翎叫出来。吃烧烤也好,轧马路也好,做什么都行。她也可以在郁闷的时候打我的电话,电话粥一煲就是一两个小时也没关系,甚至还可以在失恋的时候把我叫出来喝酒,一醉方休。嗯,我还会像一个纯粹的哥们那样安慰她,内心不起一丝波澜。至少,我会努力那样做。

左翎这时候拍了我的肩膀一把:“喂,发什么呆啊?你倒是对人家感觉怎样嘛?”

她说这话的时候,江面上恰好传来一声轮船汽笛的轰鸣。我又使出了最近刚上手的伎俩,用手搭着耳廓假装听不清:“你说什么?”

我忽然明白了,我这个伎俩其实正是从左翎身上学来的。有好几次,当我问她一些问题,她只要不想正面回答,就会假装听不清。

尽管满心失落和不舍,我还是决定暗自给这段感情画下句号。滢子喜欢收集死去的衣鱼,并将其做成标本,这嗜好耐人寻味。有的事情一旦完结,与其不断沉湎其中,纠结其来龙去脉、是是非非,不如将其烘干、熨平,然后放入记忆的收藏册。什么时候想起来,再翻出来看看,就好了。

一辆庞大的油轮从江面的一侧徐徐开往另一侧。江水被一波一波地推到岸边,一阵一阵地拍打着堤岸。溅起的水花不时落在我俩的头上、身上。

“看,漂流瓶!”左翎兴奋地指向江心。

我手搭凉棚,隐约看到一个棕黄色的东西正被江水推动着缓缓向岸边飘来。靠近一点的时候,我看清那的确是个漂流瓶。瓶口塞着一个米色的软木塞,看上去跟我当初放下的那个漂流瓶几乎一模一样。它不会就是我放下的那个吧?

漂流瓶一点一点来到岸边,我可以看见躺在瓶身里的小纸条。左翎伸手去够它,漂流瓶却停住了,她的指尖距离瓶子还有一尺的距离。

“拉住我。”她说。

我紧紧抓住她的右手,好让她得以身体前倾,用左手去捡瓶子。今后,我还会无数次去拉她的手,在她雨天路滑跌倒的时候,考试失败哭泣的时候,兴奋地向我讲述她的新恋情的时候,晋升为新手妈妈彷徨无助的时候。我将会习惯于以好哥们的身份去拉她的手,而不会心猿意马。

江风吹起,被江水打湿头发和衣服的我感觉凉丝丝的,舒服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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