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26批次化妆品不合格 多个知名品牌被曝光
9月12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通报化妆品抽检信息,标示为广州雅美姿化妆品有限公司等20家企业生产(代理)的26批次化妆品不合格。
涉及的标示生产(代理)企业、不合格产品为:
广州雅美姿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雅美姿纯皙亮白防晒露
广州元美盛化妆品有限公司(委托方:广州九美仟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九美子冰冰防晒霜SPF30PA+++
广东美协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代理的韩国怡思丁多维光护清透无感防晒喷雾SPF50+
广州市尊爱日用化妆品有限公司(委托方:广州市有喜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尊爱防晒霜SPF30 /PA+++(清透水感喷雾型)
深圳市宝莱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贝倍舒®御露防晒润肤露 SPF15
广州市胜梅化妆品有限公司(委托方:广州美迹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安丝雨名蔻防晒乳霜
广州韩娅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媚集珍酵清润BB霜
广州市彩琳日用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芦荟冰爽补水防晒SPF28PA++
韵斐诗化妆品(上海)有限公司代理的韩国玥之秘水晶防晒喷雾 SPF50+ PA+++
佛山市南海区黄岐嘉纯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生产的欧日蜜语®绿茶冰爽保湿防晒露SPF30+PA+++、美健丽防晒霜(欧露施洋甘菊鲜保湿遮瑕防晒霜)和欧露施®白皙水润防晒露(SPF30+ PA+++)
广州实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冰伊果冻嫩白滋养防晒乳SPF32PA++
广州舒雪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舒雪®清爽修护防晒露(SPF30)
伽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自然堂多重隔离防晒乳液SPF20 PA++
吴江兴博隆日用化学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亮妍染发膏(22)
广州市发爵士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歌薇·美丽丝染发霜
广州市康妆化妆品有限公司(委托方:深圳市美妃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匠人康妆染发膏自然棕色
广州市韩妃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韩妃染发膏(自然黑色)
肇庆市凯捷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凯捷染发膏(葡萄紫色)和凯捷染发膏
广东瑞虎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瑞虎染得快染发膏(栗棕色)和瑞虎一洗黑洗染香波(黑色)
广州市倩雅丝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发彩染发膏·时尚玩艺、发彩染发膏和发彩染发膏(蓝绿色)。
其中,经生产(代理)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现场核查,标示广州元美盛化妆品有限公司(委托方:广州九美仟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九美子冰冰防晒霜SPF30PA+++,韵斐诗化妆品(上海)有限公司代理的韩国玥之秘水晶防晒喷雾 SPF50+ PA+++,伽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自然堂多重隔离防晒乳液SPF20 PA++,吴江兴博隆日用化学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亮妍染发膏(22),广州市发爵士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歌薇·美丽丝染发霜,广州市倩雅丝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发彩染发膏·时尚玩艺、发彩染发膏和发彩染发膏(蓝绿色)等相关批次产品,标示生产(代理)企业否认为该企业生产(代理)。
这些食品也不合格!
广州市冠香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雪皮白莲蓉味月饼酸价超标
近期,东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应节糕点食品月饼共458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457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东莞市石排恒佳百货商场销售的标示为广州市冠香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雪皮白莲蓉味月饼(生产日期:2018-07-14,规格:散装称重),酸价(以脂肪计)(KOH)检出值为6.1 mg/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5 mg/g)高出22%。检验机构为广东省东莞市质量监督检测中心。
吉林省食药监局抽检饼干等食品样品269批次 不合格样品5批次
近期,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检饼干、蛋制品、酒类、粮食加工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糖果制品、调味品、饮料、餐饮食品、蜂产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等15类食品269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5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1、标称吉林省油花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二厂香肠,菌落总数检出值为1200000CFU/g、60000CFU/g、410000CFU/g、510000CFU/g、31000CFU/g,标准规定为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100000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000CFU/g。检验机构为吉林省安信食品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2、标称松原市吉源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华侨粮液老原浆酒,酒精度检出值为40.9%vol,标准规定为37.0-39.0%vol。检验机构为吉林省安信食品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3、松原市宁江区草根儿便利万丰国际店销售的芹菜,毒死蜱检出值为0.47mg/kg,标准规定为≤0.05mg/kg。检验机构为吉林省安信食品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4、松原经济技术开发区草根儿便利店销售的标称长春市二道区隆兴粉业厂生产的火锅粉,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出值为472mg/kg,标准规定为≤200mg/kg。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5、长春欧亚集团松原欧亚购物中心有限公司奥林匹克广场超市销售的标称长春市二道区隆兴粉业厂生产的火锅粉,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出值为473mg/kg,标准规定为≤200mg/kg。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北京艳丰驻青食品店经营的手撕面包的防腐剂超标
北京市食药监局近日发布“关于2018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第52期)”,公告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北京市2018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和相应的抽检细则,该局组织抽检了食用农产品、调味品、饮料、水产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糕点、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罐头、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水果制品、糖果制品、冷冻饮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餐饮食品、蜂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速冻食品、蛋制品、食糖、蔬菜制品、酒类、乳制品共26类食品共515批次样品,其中合格样品511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
不合格样品情况:
1.北京市海淀区清河镇农副产品市场许亮食品经营部经营的宏薯地粉条,不合格项目为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 Al 计),经检测实测值为214 mg/kg,标准值规定应≤200 mg/kg。检验机构为国家肉类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2.标称河北吉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北京艳丰驻青食品店经营的手撕面包,不合格项目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和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其中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测实测值为1.03 g/kg,标准值规定为≤0.5 g/kg;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检测实测值为2.1,标准值规定为≤1。检验机构为国家肉类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3.标称三河市福泽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北京鑫龙鼎盛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豆腐,不合格项目为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经检测实测值为0.0964 g/kg,标准值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国家肉类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4.北京小桥流水人家酒楼经营的皮皮虾,不合格项目为镉,经检测实测值为3.0 mg/kg,标准值规定应≤0.5 mg/kg。检验机构为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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