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年春来早,满园群芳媚:梨棠柔媚掩轻纱,半推半就春风。
才见细雨点点润花蕊,又有荷早立,寸半粉红寸半雪,蜂方唱罢蝶登场。
恰似佳人,乱把花枝颤。
乍一看题头,无非两点猜想:要么写春日百花的盛事,要么写一些花花事。所以首段先辍一词,既有花的盛事,也可由此中联想花花事。简书江湖,有的是各方面的人才,无非不同侧重,有无“色境”罢了。
拿文字来弄一些人间“花事”,是各个时期文人不动声色展露才华的一种方式。自忖算不得文人,更称不上有才华,所以这般,是时节和这时节里花花草草和人(准确说是女人)的衣着变化互有关联引起的话题。澄明的人见花是花,不会由花事联想到花花事,故以有见闻就有直观的看法,又心里痒,又有简书可更,又有聪明的简友,斗胆抛开往日作风,当做引玉文字。
写春天自然界的花事,多的是优词美句。人的花事,也出不了直观的第一映照。再多,出了界限,就真的变成花花事的味道了。比较之下,女性对春夏的喜欢,远胜于男性,尤其面容姣好又兼妙龄者。拿花比女性的美好,古来已有,什么豆蔻年华二月初、及笄年华初着蕊、花信年华正当春等等,足见古人的智慧和含蓄。在恰当的季节人花相映、相比、相怜,可不就算人间花事么?
花事再盛,挡不住季节的脚步。在有限的时间做无限的绽放,大概,花和人的心思,是一体的。恰逢其时,除了姿态、味道、形状和颜色的区别,开过,就到秋分结果的时候了。以这个过程论,男性也可以有恰当的花来比,并且在固定的花期里竭力延展长度。在壮年的花期里茁壮,汲取养分,以求秋实的丰硕和冬藏的润泽无忧。
比起姹芷妍红,更喜欢四季常青的植株,没有花红柳绿的纷繁色彩,不变的绿,正是生命顽强旺盛的见证。
易见的美好事物,是多数人所喜欢和向往的。然而见惯不惯,看得多了,也不过那样。硬要往人身上延引,什么又是美人的标准?千篇一律的姣好面孔,一个模子里刻印似的,见多,也就不觉得有多美了。
再说花的美,日常的口口传述中,少见说花儿美的,多的倒是漂亮、好看,顶多也就是娇艳,再规模一点儿说壮丽。只有极难见到的,色、香、味、形独具,并兼有一定象征美好事物意义的品相花色,才可以称得上美吧。
又回到人,“四色”兼备,色如果是面貌,香是品,味是情趣,那么形就是行为处世的姿态了。所以街道常见的品相,多数称以漂亮,是不会有人评以浅薄的。
有人说要努力活成一棵树的样子。看到这句话的时候,许多花已在颓败的路上,而树,大的小的,都在一日既往长成的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