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插着洁白的翅膀,历尽千辛万苦成了我们生命中最重要的人。因为重要,便格外的珍惜,甚至超出情理,超出法律,令人匪夷所思。爱,像水一样,变换着各种姿态呈现出来。有的如汩汩溪流,悦耳又温润;有的如三千丈瀑布,直击而下;有的如决堤的洪水,响声如雷……不管哪一种,每个家长都认为自己是对的,每个家长都可以对孩子各个阶段的各科老师指指点点,评头品足,一副理论家的样子。有时候我就在心底反问成为理论课就能培养优秀的孩子吗?
昨天儿子幼儿园群里有个家长指责老师没有关注到他的孩子被别的孩子给抓破了脸。要求家长给孩子勤剪指甲,家委会给园长反应这件事,并给班里多配备老师。对于第一条,我赞同,这也是每个周五老师在群里要求的。其他我则不敢苟同,第一,设立幼儿园的目的是教孩子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学习简单的知识。而不能仅仅定义为看孩子。第二,学校师资力量有限,每个班级的配备都是符合园里规定的。第三,教师精力有限,不可能让两个老师盯着近四十个孩子。仔细想想,一家大人围着一个孩子不照样会出现意外。第四,要搞清楚事情来龙去脉,了解自己的孩子。第五,孩子的事情还是交给孩子解决。说实话,站在孩子家长和老师的双重身份的立场,我都不太喜欢这种类型的家长。昨晚老公回来的第一件事就是看看儿子的指甲,确保不是他干的。似乎这样心就安了,可是心真的安了吗?
今天和儿子在外面玩的时候,我先后遇见了双方当事人。先遇到的被控告者,一开始我只是想问问这个孩子是否知道昨天发生了什么,因为问儿子一问三不知,所以想着这个孩子比他大点说不定知道内情。没想到一说起来,他妈妈就先火了,说他家孩子是在被对方打了无数次之后才动手的,只是自己孩子没受伤而已。这个孩子让他妈妈打电话给另一个孩子说明天他们还是好朋友。我觉得孩子说的对,朋友之间哪有不争吵的,亲兄弟之前还打的头破血流,之后还能一致对外呢。后来遇见那个被抓的孩子,她奶奶只是指着孩子鼻子和眼角的两处不太厉害的划痕,心疼地说“差点就划到眼睛了”。但孩子依然兴高采烈地炫耀着她的新裙子。我想这两个孩子肯定还会在一起玩耍,但双方父母肯定有了隔阂。想想何必呢?事情已然发生,这也不是违背原则的大事。我以为,在遇到此事后,我们需要思考的是:如何教育自己的孩子,不去主动惹事,同时学会保护自己。这个女孩子的确很霸道,那次还五个指甲抓破了我的胳膊,对着我的胸部又踢又打,甚至向我身上洒奶,只因为我不同意儿子去她家玩耍。对待大人还如此霸道的孩子,我真不相信他在这件事中是无辜的。对于那个孩子,他有可能自卫,也有可能主动出击,但已经对他人造成了事实危害。不管他多么委屈,都应承担责任。幸好,这事不大。所以,我们需要的是从小事吸取教训,给孩子讲清事情的结果,让他做出正确的选择。同时,大人也多一些宽松,不要让这么小的孩子留下心理阴影。
小区里还有个家长因为孩子在园里被蚊子咬,而去找老师。结果大家都不愿和他们玩了。如此吹毛求疵的家长得培养出什么样的孩子来呢?又让孩子如何立足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