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云:书有筋骨血肉,前人论之备矣,抑更有说焉?盖分而为四,合则一焉。分而言之,则筋出臂腕,臂腕须悬,悬则筋生;骨出于指,指尖不实,则骨格难成;血为水墨,水墨须调;肉是笔毫,毫需圆健。血能华色,肉则姿态出焉;然血肉生于筋骨,筋骨不立,则血肉不能自荣。故书以筋骨为先。
书法之筋骨血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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