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散步的时候,想到一个主题:就是在我初学写作的时候,总喜欢拿出一些修饰过分的长句子,这种写作习惯在中古世纪的小说里还能经常看见:比如说大段描写自然风光的章回。然后还喜欢用一些生僻的字词,努力想让别人觉得自己很不一般,甚至会生搬硬套一些成语典故,这些习惯被老师诟病以后,明白了写作就是一种表达,与你能用多少字词并没有多大关系。
随着互联网带来的文化产业的大众化,文字终将会变得越来越简单,不管任何国家,文字会变得越来越通俗。你可以找出一本几十年前的好莱坞电影,相比现在的好莱坞电影,台词的变化就非常明显,现在的台词简单的多。由于发言权的下放普及,现在的趋势是高等教育需要去往下迎合大众才能生存,而一个没有受过高等教育的普通人也可能成为媒体中心,如何能让自己的文字变得通俗易懂,并能准确的传达应该作者的意图,这才是最重要的事。
有一种病叫做“文过饰非”,不仅仅在作文上,在做人上也通用。
比如说《水浒传》里,那些名字吓死人的土匪,通常本事却是很平平:镇三山,也许一座山也镇不住;飞天大圣,根本飞不起来,镇关西,却被人三拳就打死了; 而那些本事大的,往往却只取一个平常的名字,武松的绰号:行者;鲁智深的绰号:花和尚;林冲的绰号:豹子头(丑)。
越是没本事的,越需要一个名头来吓人,真有本事的,本来的姓名就是最好的招牌:
"燕人张翼德在此!谁敢来决死战?"
“在下常山赵子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