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六年级,我和王春蓉揣着来路不明的几元钱到农场那家现已濒临绝境的金银首饰店里,让店主用枪射了人生中第一次的耳洞。我射了三枪,王春蓉射了四枪,从那次后,我再也没打过耳洞,之前的耳洞埋了两个,剩下了唯一一个,而她,自从初中毕业,我们就再无联系,至于她现在埋了几个,又打了几个,我也无从而知。
我和王春蓉相识在那个叛逆的年纪,我们一起,学别人逃课,学别人打架,学别人喝酒……特别记得,那次我们把一个声称自己哥哥很牛逼,谁也不敢动她的女孩约到了学校的破电影院把她打了一顿,并警告她,如果放声给他哥,见一次打一次。然后,我们一行人,在那女孩惊愕的表情下,扬长而去。
放学的时候,我们不会立马回家,不是往小卖店里吃零食,就是往学校的小树林里钻,总之,那个年代,你野就表示标新立异,会觉得整个人都很骄傲,观念里,越叛逆,越自豪。那时候,有自己喜欢的小男生,但不敢表白,用那个年代流行的方式来表达就是暗恋。我们还帮过王春蓉向她喜欢的男孩递送过情书,那时候,表达喜欢的方式也很简单,就是看着你就只会傻笑,或者特意往你在的班级多走几回,希望能引起注意,至于牵手,还真不敢动真格。
当年收到的情书,最难忘的一句话:我愿拜倒在你的石榴裙下。现在回味起这句话都会觉得很可爱,成天假小子的我们哪里来的石榴裙?男生写的情书,虽然那么不真实,但在我们那个年代,这类情书足以让心仪他的姑娘乐开了花,因为那是个简单而快乐的青春年华。
如今,我的右耳习惯了一个耳洞的存在,每次买耳环,我都希望能有个人和我分享另一半,可似乎很少人只有一边耳洞,这分享也显得没了意义。
如今,我再也不会逃课,再也不会打架,偶尔会喝喝小酒,但再也不会像年少时拼着那股傻劲儿,以为硬撑着喝下去,千杯不醉才算牛逼。
如今,我格外想家,想爸妈,虽然和他们在一起的日子会与他们闹,会与他们吵,但我知道,只有他们才最爱我,我也是最舍不得他们。
如今,我再也没收到过一封情书,青涩的爱恋已停留在了那个年代,我们回不去,也没有时光机,速食品时代,让我们胆怯的同时也带走了我们的青春。
但,在这个特别的日子里,碎碎念着我们的过去,希望青春带走的只是时间,而未曾带走我们内心深处的声音,我们还是我们,还是骄傲无比,阳光灿烂的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