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来惭愧,《word power made easy》这本书在我手上已经六七年之久——刚才特意上京东查看购买记录,下单日期是2013年的3月30日。想起当时买下这本书的时候,是毕业参加工作没多久但是依然觉得有必要继续学好英语,于是上豆瓣搜索一番找到这本书,看了好评以及读者的推荐后下决心想要有所行动。可惜跟大部分美好决心的结局一样,学习时间很快就被工作和其他的“更重要”的事情占据,仅仅学到chapter 3我便缴械投降了。之后零星的时间偶尔会再翻开它看看,好像想证明自己还没有放弃一样。
2015年我辞去第一份工作搬去另一个城市,收拾行李的时候也没有忘记把它带上,觉着总有一天我还是要回去,重新把它完成。时间就这样无声无息地走着,在拿到这本书六年之后的几个月前,我终于把它看完第一遍,目前第二遍也即将完成。而第三遍,我觉得有很多有意思的事情值得做……
在正式开始做有意思的事情之前,我想回过头来谈谈《word power made easy》这本书,这是一本怎样的书?以及应该怎么使用它?其实仔细想想我个人好像是没有什么资质来谈论这本书的,因为往往给一本书做点评他都必须已经达到了一定的高度,这里当然是指的英语或者背单词的能力多么厉害;又或者发声的当事人凭借着阅读这本书实现了什么成果,好比因为钻研此书托福考了多高分,考上了哪所世界一流大学等等。这两点我都实在不具备,我本人只是一个想学英语正在阅读此书而恰巧有一点个人看法的普通大众中的一员。所以暂且假设读者诸君都宽容大度,可以原谅我的自说自话。
首先,这是一本教人背单词的工具书。因为涉及到背单词,在此不免要跑个题粗浅谈谈背单词的方法。但凡考过英语等级证书的人都有共同的经历,即抱着一本绿皮封面的,分单元列好单词的上百页的书,从头到尾逐个单词强记,这种最原始的方法可能是所有人通用的技能,我们暂且把它定义为第一种方法——“生啃”。
接下来,有些不甘于或者不能于生啃的人找到另一条路径,他们换成一本红皮封面的,分单元分学科或者分主题列好单词的上百页的书,饶有趣味地记忆。应该承认这是一种更加高效的方法,通过让单词之间存在某种关联性记忆简化了记忆的步骤,甚至方便了使用者的输出,毕竟人与人交谈大多时候都是有固定主题的,而一次性掌握一个主题的单词,确实便捷又有情境可以带入。这第二种方法称之曰“分类”。
第三种叫做“就近”的方法是顺应英语单词具有不同词性的特征而产生,即一个单词不论是动词名词形容词或者副词,往往能够找出相对应的其他三种词性,比如beauty(名词)-beautify(动词)-beautiful(形容词)-beautifully(副词),记忆一个单词便能顺带记忆其他三个,可谓事半功倍。
最后一种方法是通过记忆词根来记单词,一个事实是英语这门语言是其他语言杂糅变换的结果,好比日语是从中文借鉴创造出来的,所以中国人看日语能猜个一二。据说英语源自德语,又其造词来源主要是拉丁语(50%)和希腊语(30%),所以了解一个英文单词的结构及其根源,便能轻易推测出其意思以及挖掘许多具有相同词根的单词——这种方法暂且命名为“寻根”。
《word power made easy》这本书是介绍哪一种记单词方法的书呢?是“寻根”同时是“就近”以及“分类”!一本书包含了三种方法?是的,这也是为什么它被推崇备至的原因吧。“寻根”是这本书的终极出发点,即通过介绍单词的词根引申词义和其他单词,在介绍单词的同时又“就近”提示其他词性——四种词性之外还常有近义词和反义词,且全书“分类”为不同的主题章节来开展叙述,比如“性格”“医生”“辱骂”“赞赏”——真乃三大方法融会贯通之杰作。
“如果一个人各个方面都优秀,那么有可能其各个方面都平庸!一本书也同理。”这可能是具有批判精神的人要怀疑的问题。不可否认,市面上有很多其他好书,在各个背单词的方法上有更加深入的探究,好比《Merriam-Webster’s Vocabulary Builder》,好比《Verbal Advantage》,这些书作为同样背单词的全英文工具书,具有其各自优秀的特性,作为《word power made easy》之后深入研究的词根和单词的材料,亦是未尝不可的。如果非要比较这些书谁高谁低,那确实是无从谈起了,最后归结到底可能是那句主观性很强的话“合适的即最好的。”
除了学习方法的综合,此书还有什么特性呢?第一点必须声明的是全书总共近15万字,且是全英文的。相信很多读者不太能明白全英文的意义,于我个人而言,学英语跟运动类似的地方也许是一个“极限”的概念,好比跑步,跑过10公里之后8公里就不是问题,好比俯卧撑,做过50个了40个就不那么困难。所以全英文的15万字看完之后,很多大大小小的新闻、文章、专栏都不是问题,这是一个能扩展个人“度”的好机会。
第二点是趣味,比如下面这句话用中文你会怎么翻译呢?“if we admire a man’s or a woman’s unworldliness, we refer to it by the complimentary term childlike; but if we are annoyed by the trait, we describe it, derogatively, as childish.”我脑海里出现的画面是下面这样的
两次谈到狗的名字“Fido, a stereotypical name for a dog, one’s faithful friend”“Dogs are often named Rex to fool them into thinking they are kings rather than slaves.”
谈到政治家们的嘴脸“Professional politicians are masters of equivocation—they are, on most vital issues, mugwumps; they sit on a fence with their mugs on one side and their wumps on the other. You will often hear candidates for office say, publicly, that they unequivocally promise, if elected, to…; and then they start equivocating for all they are worth, like people who say, “Let me be perfectly frank with you”—and then promptly and glibly lie through their teeth.”
以及领导和秘书的默契“An executive is engaging in extracurricular activities with her secretary. Yet during office time they are as formal and distant as any two human beings can well be. Neither of them ever said to the other, “Now, look here, we may be lovers after five o’clock, but between nine and five we must preserve the utmost decorum, okay?” Such speech, such a verbal arrangement, is considered unnecessary—so we may say that the two have a tacit agreement (i.e., nothing was ever actually said) to maintain a complete employer-employee relationship during office hours.”
……,
最后,虽然还有其他很多值得称道的特点,但是鉴于网上已经早有一大批拥簇者对本书进行大加赞赏,在此便不多赘言。值得一提的是这本书的结构,是类似于我们上学期间英语课堂上常用的教科书一般,有引言,有正文,有单词列表,有习题。篇章之间甚至有延伸拓展的材料(大多是跟语法相关)。所以,如果你是一个在读大学生(下文会讲为什么是大学生),那么这种文章结构应该是你熟悉的而轻易能衔接上的(当然也可能让人厌烦的);如果你像我一样离开学堂多年,那么这个结构也应该很容易使你适应,甚至回忆起一丝闻鸡起舞的冲动呢。
那么,在开始学习之前,挡在你身前的路障是什么呢?以及要如何使用这本书?
我们下回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