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不知道这个社会是怎么了
爸爸是接学校工程的,找了一个小包工头把工程包给了他,这个小包工头为了多赚钱找了两个六十多岁老爷爷去干,只干两天就完工的活,其中一个老爷爷在教室砸窗口,从两米高的架子摔下来,头磕到了桌子上,生命垂危。
这个小包工头将老爷爷送往了医院,然后打电话告诉了爸爸,爸爸赶往医院看望,出于人道主义,和包工头一起承担了老爷爷治疗的所有费用,但是老爷爷还是不行了,爸爸出于同情,决定尽最大能力给予老爷爷家属补偿,十万元。
可是老爷爷家属不同意嫌少,去学校,去教育局去闹,还扬言要去市政府闹,可是跟学校,跟教育局,还有市政府有什么关系呢?甚至于说跟我爸爸又有什么大关系呢?爸爸根本不认识这老爷爷啊!
爸爸将工程包给了包工头,包工头跟老爷爷是雇佣关系,爸爸出于同情,毕竟死者为大,可是家属不同意啊,于是学校校长,死者所在的乡镇府,爸爸,包工头,还有死者家属一起谈谈,包工头竟然说是帮爸爸忙了,不承认爸爸包给了他,真是让我大开眼界了,这样的话,上了法庭,我们竟成了主要责任方!
到现在我还是很迷茫,我感觉我的爸爸很冤,是的,好端端的一个老爷爷没有了,我们也很难过,可是我们和他毫无关系,雇佣关系都不是啊!最后决定的是爸爸出12万,包工头出15万,学校出3万,医疗费用五万元(由包工头和我爸爸出的)不算里面。而家属竟然还是要6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