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小到大,自己有个癖好不太容易改掉,就是爱解释,单从学习方面来看,还说的过去,可能跟所学专业也有关系。法律要讲理,还要会讲理,如果不懂辩论,那就输了!
但在工作中,两者的性质就不太一样了,过多的解释,在别人看来就是废话。尤其与领导而言,她们的时间很宝贵,看中的大部分都是结果,做了还是没做,为什么这样做,而不那样做!
如果你做了,多说几句还可以,如果没做,还屁颠屁颠的说一堆,就是自讨苦吃,职场上,最讨厌就是给自己找借口的人。
最近,自我的坏习惯表现的很明显,好在朋友提出来了,在后期,需要引起特别的注意!
工作中,好的习惯可继续保持,但坏的习惯,一定要杜绝再犯。因为没有人会听你多余的解释!